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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临沂考录公务员加分确认手续的通知
http://www.sdgwy.org       2010-04-14      来源:山东公务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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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2010年考录公务员加分确认手续的通知
 

各位考生:


  为切实做好2010年全市考录公务员加分确认工作,根据《关于2010年全市考试录用公务员有关问题的通知》(临人社发[2010]5号)的有关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分范围和条件


  根据招考简章规定,由我省实施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专门项目毕业生,服务期满2年(2008年以前招募和选派的毕业生,含2008年),考核合格,3年内报考公务员的,笔试总成绩加4分,其中报考乡镇机关公务员的,笔试总成绩加8分。
  按照省里规定,已在机关、事业单位考录(聘)中享受加分政策并被录(聘)用的考生,本次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总成绩不再加分。
  如故意隐瞒或不如实填报个人信息的,视为违背考试录用公务员诚信承诺,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处理。


  二、确认工作安排


  定于2010年4月26日-27日(8:30—17:30)办理加分确认手续;超过确认时间的不再受理。
  根据考生的服务项目和报考职位分别由市、县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办理加分确认手续。其中,“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专门项目毕业生报考的,由报考职位(含县区公安、森林公安、法院、检察院和省垂直管理部门县区职位)所在县区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审核,“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项目毕业生报考的和报考市直部门职位(含临沂高新区管委会,临港产业区乡镇机关,市公安各支队、大队、所、开发区分局,市森林公安局、市法院,市检察院和市质监局职位)的上述三种专门项目毕业生的加分确认手续,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审核。审核地点及联系方式见附件4。


  三、需要审核的材料及要求:


  (一)必须审核的材料:
  1、考生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2010年临沂市考录公务员加分确认审核表(格式见附件1,考生下载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后打印);
  3、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缓派毕业生提供学校出具的缓派证明材料(注明缓派原因);
  (二)根据考生服务项目审核相应材料:
  1、“三支一扶”大学生报考的,应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服务期满的还要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核发的服务资格证原件及整件复印件;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按照规定格式出具的考核材料(格式见附件2);
  2、“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毕业生报考的,应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志愿服务证原件及原件整件复印件;
  3、“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毕业生报考的,应出具县以上组织部门按规定格式出具的考核认定证明材料(格式见附件3)。
  考核材料应说明是否正在服务或服务期满,考核结果如何要明确具体。以上材料均一式一份,审核完毕后,原件退还考生,留存复印件。
  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经市、县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在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无异议后实施加分。
 
  附件:1、2010年临沂市考录公务员加分确认审核表
     2、 “三支一扶”大学生考核认定证明
     3、临沂市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考核认定证明
     4、 2010年临沂市考录公务员加分确认审核地点及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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