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宝教育旗下公务员考试网站
网站地图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当前位置:主页  >> 常识判断  >> 法律   
法律
2014山东公务员考试常识判断每日练习(六十六)
http://www.sdgwy.org       2014-06-10      来源:山东公务员考试网
【字体: 】              
  1. 对法律汇编与法典编纂之间区别的理解,可以有多种角度。下列哪一表述准确地揭示了二者之间的区别?

  A.法律汇编既可以由个人进行,也可以由社会团体乃至国家机关进行;法典编纂只能由国家立法、执法和司法机关进行

  B.法律汇编是为了形成新的统一的规范性法律文件;法典编纂是将不同时代的法典汇编成册

  C.法律汇编可以按年代、发布机关及涉及社会关系内容的不同,适当地对汇编的法律进行改变;法典编纂不能改变原来法律规范的内容

  D.法律汇编不属于国家机关的立法活动;法典编纂是一种在清理已有立法文件基础上的立法活动

  2. 根据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基本观点,下列表述哪一项是正确的?

  A.法在本质上是社会成员公共意志的体现

  B.法既执行政治职能,也执行社会公共职能

  C.法最终决定于历史传统、风俗习惯、国家结构、国际环境等条件

  D.法不受客观规律的影响

  3. 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二者之间具有紧密的联系。下列有关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相互关系的表述中,哪种说法没有正确揭示这一关系?

  A.权利和义务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有主、次之分

  B.享有权利是为了更好地履行义务

  C.权利和义务的存在、发展都必须以另一方的存在和发展为条件

  D.义务的设定目的是为了保障权利的实现

  4. 法律体系是一个重要的法学概念,人们尽可以从不同的角度、不同的侧面来理解、解释和适用这一概念,但必须准确地把握这一概念的基本特征。下列关于法律体系的表述中哪种说法未能准确地把握这一概念的基本特征?

  A.研究我国的法律体系必须以我国现行国内法为依据

  B.在我国,近代意义的法律体系的出现是在清末沈家本修订法律后

  C.尽管香港的法律制度与大陆的法律制度有较大差异,但中国的法律体系是统一的

  D.我国古代法律是“诸法合体”,没有部门法的划分,不存在法律体系

  5. 法律与秩序有着内在的联系。下列关于法律与秩序关系的表述,哪一项是错误的?

  A.秩序将法律的普遍性和确定性引入社会生活,以确保社会生活动连续性和人的主体地位的持久性

  B.秩序是法律的基本价值,秩序为其他法律价值的实现提供必要的保障

  C.法律总是为一定的秩序服务,根本不存在法律是否服务于秩序的问题

  D.离开了法律,秩序就无从产生,也无以存在








  山东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sdgwy.org/)答案与解析  题目或解析有误,我要纠错

  1.D

  2.B

  3.B

  4.D

  5.D


互动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