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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公务员考试
枣庄滕州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200人简章
http://www.sdgwy.org       2022-07-18      来源:滕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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滕州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简章

 

  按照我省辅警管理有关规定,根据工作需要,滕州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统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名额
 
  此次公开招聘辅警200名,具体职位计划设置及专业要求详见《滕州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计划表》(附件1)。
 
  二、身份性质
 
  此次招聘的辅警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务员身份,不具备执法资格,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开展辅助性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1993年7月至2004年7月期间出生);
 
  4、热爱公安辅警工作,服从组织分配,具有较强的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精神,能够参与24小时值班备勤,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5、身体健康,体形端正,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色觉异常,无纹身,无肢体功能障碍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心条件。勤务辅警单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6,其中特警执勤岗单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8,文职辅警单侧矫正视力不低于5.0。其他项目应当符合《关于明确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和体检有关事项的通知》(鲁公通〔2017〕30号)有关职位对身体条件的要求;
 
  6、具有滕州市常住户口(2022年7月18日前具有);
 
  7、学历及其他资格条件详见《滕州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计划表》(附件1)。
 
  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辅警的配偶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英雄或者见义勇为模范、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或者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曾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曾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曾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以及正在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10、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其他要求
 
  在职人员应聘的,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应聘。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根据个人意愿和招聘简章内容,自愿报名。现场进行资格审查,主要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进行审核,确认提交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报名需先网上报名,后进行现场确认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网上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电子邮件报名的方式进行。
 
  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7月18日-7月24日17时。报名人员需下载并填写《滕州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应聘滕州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应聘滕州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健康管理信息承诺书》(附件4)。请从下方链接下载并填写,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登记表发送至电子邮箱:tzgafjglbgs@163.com。截止时间以电子邮箱收信时间为准,逾期报名无效。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以现场确认为准。
 
  报名登记表内容必须填写完整,填写的联系电话必须确保通讯畅通,家庭成员及社会关系情况一栏要按要求填写完整,并在邮件附件中上传照片,电子照片须为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报名登记表文件名需保存为“职位序号+姓名+身份证号”。不上传照片或不按规定命名文件名者,视为无效报名。
 
  (二)现场确认报名及资格审查
 
  对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报名者需本人前往现场确认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现场还将进行目测、身高及视力检查。
 
  1、时间:2022年7月26日—27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
 
  2、地点:滕州市人力资源市场(善国北路38号)。
 
  3、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报名登记表填写完整无漏项,A4纸反正面打印,在诚信承诺书中,本人签名按手印。留存原件一份;
 
  (2)身份证。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一份;
 
  (3)户口簿。查验户口簿首页、索引表及本人页,留存复印件一份;
 
  (4)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证件照3张;
 
  (5)个人信用报告。请提前到各级人民银行开具,留存原件一份;
 
  (6)退出现役证。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一份;
 
  (7)毕业证书。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一份;
 
  (8)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的本人毕业证书证明(高中学历不需要出具,学历水平须在2022年7月前取得),查验报到证并留存复印件一份。登录www.chsi.com.cn/xlcx查询下载,使用A4纸打印并在背面注明个人查询帐号、密码,以备查询真伪。留存打印件原件;
 
  (9)机动车驾驶证、各项专业技能证书、体现个人特长的各类证书及证明材料。查看证书原件,留存复印件;复印的档案材料,需由档案管理部门加盖公章,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证明材料留存原件。
 
  报名者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如发现伪造、谎报、隐瞒情况的,将取消报名资格。如所留通讯方式无法联系,影响考试,责任由报名者本人自负。
 
  4、现场领取体能测评通知书(通知书必须本人领取,不得代领)。
 
  5、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比例少于聘用计划的,按比例相应核减聘用计划,核减的聘用计划调整到应聘人员较多的职位。
 
  五、体能测评及笔试
 
  考试分为体能测评、笔试。体能测评为达标性测评;笔试为闭卷考试,满分100分。
 
  (一)体能测评
 
  应聘人员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和体能测评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评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测评项目为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体能测评为达标性测评,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不能确定为笔试人选。体能测评成绩在测评点当场公布,不计入应聘人员考试成绩。体能测评合格人员,根据体能测评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的完成时间由短到长按照招聘职位计划1:2的比例确定进入笔试范围人员,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并列的,按10米×4往返跑完成时间由短到长确定。体能测评达标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职位,按实有人数确定进入笔试人员。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受测者须严格遵守体能测评的有关规定,由本人独立、逐项完成各项测评。对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违反体能测评有关规定的,取消其体能测评资格。对未按规定时间、地点等要求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放弃体能测评。
 
  (二)笔试
 
  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六、政治考核和体检
 
  为确保招聘人员基本素质,将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政治考核范围人选。笔试成绩并列的,按体能测评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的完成时间由短到长确定进入政治考核范围人选,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并列的,按10米×4往返跑完成时间由短到长确定进入政治考核范围人选。
 
  (一)政治考核
 
  政治考核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政治考察的相关要求进行,对考察对象本人及其家庭成员、近亲属相关情况进行全面考核,重点审查是否具有不得应聘警务辅助人员的情形。
 
  (二)体检
 
  政治考核合格人员,按规定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和项目按照省人社厅、卫计委和公安厅《关于明确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和体检有关事项的通知》(鲁公通〔2017〕30号)执行。体检工作在指定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体检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取消聘用资格;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聘用资格。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申请复检,费用由申请方承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应聘。
 
  (三)成绩时效及人员递补
 
  为满足招聘职位人数需求,笔试成绩一年内有效。如因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政治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工作期间离职等原因造成的职位空缺,招聘单位将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进入政治考核、体检范围人选。
 
  七、公示、聘用及聘用后待遇
 
  经政治考核、体检合格,按照有关程序确定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与滕州市公安局签订劳动合同。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对新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首次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为三年,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合格的,予以留用;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受聘期间,按照《滕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强基层警务力量构筑社会治安管理网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执行警务辅助人员待遇,缴纳社会保险,应发工资不低于2130元(含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八、其他事项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考试举办方或命题组等名义举办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出版物、上网卡等。否则,我方将保留追究当事人(单位)法律责任的权利。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以免上当受骗。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保持所留联系方式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有关网站、微信公众号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根据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应聘人员参加现场确认报名及资格审查、体能测评、笔试、体检等招聘环节,应如实填写《应聘滕州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健康管理信息承诺书》、提供48小时之内的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主动出示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科学佩戴口罩、主动接受体温检测。凡违反我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本次公开招聘由滕州市公安局组织实施。
 
  联系电话:5545582
 
 
 
 
 
  滕州市公安局
 
  2022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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