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枣庄市各级机关补充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根据《2021年枣庄市各级机关补充录用公务员公告》,现将我市2021年各级机关补充录用公务员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人选从网上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中,按照职位录用计划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笔试成绩相同的,按专业科目考试成绩排序。笔试成绩和专业科目考试成绩都相同的,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科目成绩排序。笔试各科目成绩均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资格审查合格人数未达到录用计划1:3比例的职位,确定现有人员为面试人选。
二、面试人选资格审查
(一)人员范围
2021年我市各级机关补录职位的全部面试人选。
(二)时间和地点
自本公告发布次日起至2021年5月23日期间,面试人选须按照招录机关指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参加资格审查,领取面试通知单,如实报告健康排查有关信息,确认参加面试。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不符合招录职位要求、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以及未按招录机关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招录机关将终止其录用程序。
注意事项详见《2021年度枣庄市各级机关招录公务员公告》及其《报考指南》。资格审查的具体时间、地点以及相关问题请咨询招录机关,咨询电话详见职位表。
三、面试人选递补
因面试人选放弃等原因出现面试人选未达到职位录用计划1:3比例的,招录机关将从该职位网上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的排序规则依次递补。递补时间截止到2021年5月26日17点。有关考生在此期间应当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免给个人造成损失。
四、面试时间、地点
我市各级机关的面试时间统一安排在2021年5月30日。考点设在枣庄市实验小学(枣庄新城武夷山路517号,颐嘉园小区东门向北400米路西),考生从市实验小学南门进入考点。面试方法以结构化面试为主。面试人员入闱参加面试的具体时间详见面试通知单。
五、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1.根据我省有关规定,广大考生须加强防疫知识学习,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考前,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面试前14天每日自觉进行体温测量、记录及健康状况监测,如实填写《面试人员健康管理信息承诺书》(见附件)。面试时,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明、面试通知单和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本人签字的《面试人员健康管理信息承诺书》进入考点;持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以及发生本土疫情的地级市和有扩散风险的毗邻地区的入(返)鲁考生,还须提供面试前7日内有效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结果。
2.进入考点前,考生须听从考点工作人员指挥,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保持“一米线”排队有序入场。在接受身份核验时,逐人按要求摘下口罩核实身份。
3.持健康码黄码的考生,以及考生入场或考试期间出现咳嗽、呼吸困难、腹泻、发热等症状,经专业评估和综合研判,能继续参加考试的,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面试。须接受隔离观察的,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纳入所在地疫情防控体系。
4.请考生备齐个人防护用品,严格做好个人防护,保持手卫生。合理安排交通和食宿,注意饮食卫生。
入(返)鲁考生请主动与枣庄市疾控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632-3255857、3698916),了解疫情防控规定和抵达后的对接服务流程等。高风险地区人员请暂缓来鲁。中风险地区的人员原则上暂缓来鲁,如确需出行,须持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审批证明,并持有72小时内有效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结果。凡违反我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六、其他
如疫情防控形势有需要,将视情调整面试安排,届时将另行发布公告。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枣庄市公务员局
2021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