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台儿庄区公开选聘骨干教师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台儿庄区面向区外公开选聘骨干教师18名,依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到区直中小学任教。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计划
本次选聘计划共18人,学段学科不限,依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到区直中小学任教。
二、选聘条件和要求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品行端正、性格开朗、形象气质佳,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和沟通表达能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等其他条件;
2.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应与实际任教学科一致且不低于所报岗位学段要求;
3.年龄45周岁以下(1973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4.具有一项市级及以上或两项县(区)级及以上各级各类荣誉、教育教学成果奖;
5.报考人员须为台儿庄区外公办学校在编在岗中小学教师,且近三年连续在教学一线工作,报考时须提供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的教育教学经历证明、同意应聘介绍信。
6.凡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人员名单尚未撤销的;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选聘程序
(一)组织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19年8月28日上午9:00--2019年8月29日下午17:00。
2.报名地点:枣庄市台儿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科(台儿庄区人民政府一楼)。
3.报名提交材料:
⑴《台儿庄区公开选聘骨干教师报名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登陆台儿庄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tez.gov.cn/ 下载),近期一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3张。
⑵相关证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各类荣誉证书(提供的荣誉证书应为2012年1月1日后获得的;上交证件时,必须同时提交公布文或由发证部门盖章的复印件),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的教育教学经历证明、同意应聘介绍信。
(二)资格审查。区人社局会同区教体局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对选聘骨干教师的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不符合选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聘资格。
(三)面试和荣誉证书赋分
面试委托第三方进行,采取试讲、答辩的方式,荣誉证书赋分标准由台儿庄区公开选聘骨干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商定。面试和荣誉证书赋分的有关具体要求及安排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面试、荣誉证书赋分的综合成绩,结合教育工作实际确定最终体检考察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的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考察内容包括本人及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现实表现、报考资格条件等情况。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五)公示和聘用
对拟聘用人选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符合条件的,按有关程序确定聘用,统筹分配到区直中小学任教,纳入全额事业编制,办理调动、聘用手续。不能如期办理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其他
报考期间,应聘人员要每日登陆台儿庄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tez.gov.cn/ )查询最新选聘工作安排,并保持所留联系电话24小时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选聘的,责任自负。
咨询电话:0632-6618359 0632-6681680
本《公告》由台儿庄区公开选聘骨干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以相关通知为准。
台儿庄区公开选聘骨干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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