峄城区招聘民办学校回流教师简章
一、招聘范围及条件
1、原峄城区在编公办教师,后因到民办学校任教,其人事档案已从教育主管部门转出,且近年来一直在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
2、身体健康,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3、招聘人数:2 人(不受学科限制)。
二、招聘办法及程序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19 年 1 月 18 日至 20 日。
2、报名地点:峄城区教育局政工股。
咨询电话:0632-7716029
3、报名手续及资格初审:应聘人员报名须持本人教师资格证、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区教育局出具的原我区在编公办教师证明和现任教学校出具的近几年任教证明。交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彩色照片 3 张、报名考务费 40 元(参照公务员招考收费标准,每科 40 元)。
(二)考试
考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由区教师公开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命题。考试内容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等。考试不指定教材。考试采取百分制。
考试时间为 2019 年 1 月 26 日上午 9:00-11:30,地点见准考证。2019 年 1 月 24 日到区教育局政工股领取准考证。
以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招聘计划录取。若成绩并列,综合奖励(教师节表彰)等次高者优先;如综合奖励等次也相同,则优质课评选等次高者优先。
(三)体检
依据招聘计划,按照 1∶1 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在区教育局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体检费自理。
(四)岗位选择及聘用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公开挑选聘用岗位,教育局为其办理入编及聘用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
二○一九年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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