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按照《山东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根据工作需要,枣庄市公安局联合枣庄市人力资源合作中心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要求和条件
(一)基本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龄18周岁以上,25周岁以下(1992年12月至 2000年12月期间出生);特警职位D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2年12月至 2000年12月期间出生)。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男性身高不低于170厘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60厘米,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色盲,无纹身,无肢体功能障碍;
4、退役军人、特警辅助职位D及警犬训导职位应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其他人员为大专及以上学历;
5、具有枣庄市常住户口(2018年12月前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8年毕业生不受户籍地限制;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①在读学生(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应聘);②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③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④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⑤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⑥有吸毒史或毒品检测为阳性的;⑦主要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⑧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⑨正在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岗位工作的;⑩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二)招聘职位和计划
勤务辅警117名。具体职位及计划如下:
二、报名方式、时间和程序
(一)网上报名
以电子邮件的方式报名。报名时间:自简章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1月2日17:00止。报名人员需下载并填写《枣庄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和《枣庄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2)。具体请从枣庄市公安局网站(www.zz110.gov.cn)、枣庄市国资委网站(www.zzgzw.gov.cn)、枣庄就业网(www.sdzz.lm.gov.cn)、枣庄人才热线(www.zzrc114.com)、微信公众号“枣庄公安”、“枣庄警方”、 “枣庄就业”、“枣庄人力资源”下载,并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表发送至电子邮箱:zaozhuangzhaopin@126.com。截止时间以电子邮箱收信时间为准,逾期报名无效。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以现场确认为准。
《报名登记表》内容必须填写完整,填写的联系电话必须确保通讯畅通,家庭成员及社会关系情况一栏要按要求填写完整,并在邮件附件中上传照片。《报名登记表》文件名需保存为“招聘职位+姓名+身份证号”。不上传照片或不按规定命名文件名者,视为无效报名。
(二)现场确认报名及资格审查
对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报名者需本人前往现场确认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现场还将进行目测、身高及视力检查。
1、时间:2019年1月5日-6日上午8:30-11:30,下午1:00-5:00(具体时间请以电子邮箱报名时回复的邮件为准)。
2、地点:枣庄市人力资源市场(市中区龙头中路76号)。
3、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报名表。填写完整无漏项,A4纸黑白打印(含照片),在诚信承诺书中,本人签名按手印。留存原件一份;
(2)身份证。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一份;
(3)户口簿。查验户口簿首页、索引表及本人页,留存复印件一份;
(4)个人征信报告。请提前到各级人民银行开具,留存原件一份;
(5)退役证件。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一份;
(6)毕业证书。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一份;
(7)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的本人毕业证书证明(高中学历不需要出具)。登录www.chsi.com.cn/xlcx查询下载,使用A4纸打印并在背面注明个人查询帐号、密码,以备查询真伪。留存打印件原件;
(8)各项专业技能证书及证明材料。查看证书原件,留存复印件;复印的档案材料,需由档案管理部门加盖公章,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证明材料留存原件。
报名者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如发现伪造、谎报、隐瞒情况的,将取消报名资格。如所留通讯方式无法联系,影响考试,责任由报名者本人自负。
4、现场交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现场领取体能测评通知书。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有关标准,收取体能测评考务费每人40元。
5、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比例少于聘用计划的,按比例相应核减聘用计划,核减的聘用计划调整到应聘人员较多的职位。
三、考试
考试分为体能测评、笔试。体能测评为达标性测评;笔试为闭卷考试,满分100分。
(一)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的时间、地点以通知书为准。由参加体能测评的应聘人员本人携带身份证、体能测评通知书按要求参加测评。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作自愿放弃。
测评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
测评项目:10米×4往返跑,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跑,纵跳摸高。
体能测评为达标性测评,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体能测评合格人员进入笔试范围,收取笔试考务费每人40元,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二)笔试
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政治考核范围人选。笔试成绩并列的,按体能测评1000米或800米跑完成时间由短到长确定进入政治考核范围人选,1000米或800米跑完成时间并列的,按10米×4往返跑完成时间由短到长确定进入政治考核范围人选。
四、政治考核和体检
(一)政治考核
政治考核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政治考核的相关要求进行,重点审查是否具有不得应聘警务辅助人员的情形。
(二)体检
政治考核合格人员,按规定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和项目按照省人社厅、卫计委和公安厅《关于明确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和体检有关事项的通知》(鲁公通〔2017〕30号)执行。体检工作在指定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申请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三)递补
为满足招聘职位人数需求,笔试成绩一年内有效。如因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政治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工作期间离职等原因造成的职位空缺,招聘单位将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进入政治考核、体检范围人选。
五、公示聘用
经政治考核、体检合格,按照有关程序确定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枣庄市公安局提出聘用意见,与枣庄市人力资源合作中心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枣庄市心诚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劳务派遣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对新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首次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为三年,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合格的,予以留用;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受聘期间,实行军事化管理,集中住宿,按照《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意见》执行警务辅助人员待遇,缴纳“五险一金”。
六、其他事项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考试举办方或命题组等名义举办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出版物、上网卡等。否则,我方将保留追究当事人(单位)法律责任的权利。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以免上当受骗。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保持所留联系方式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有关网站、微信公众号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次公开招聘由枣庄市公安局、枣庄市人力资源合作中心有限公司联合组织实施。
联系电话:枣庄市公安局:0632-3656260
0632-8889114、0632-3081679、0632-5362532
“枣庄公安”微信公众号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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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警方”微信公众号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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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20181224市公安局公开招考辅警报名登记表.doc
枣庄市公安局
枣庄市人力资源合作中心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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