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峄城广播影视台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经区委、区政府同意,按照《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15〕84号)等有关文件要求,峄城广播影视台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和岗位
招聘岗位和计划及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2018年峄城广播影视台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报名结束后,岗位报考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
2、本科及以上学历(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经教育部认定具备同等学历学位),学士及以上学位;播音与主持艺术、播音、广播电视编导、广播影视编导专业;取得普通话测试一级乙等证书及以上,形象气质佳,专业扎实,音质好,知识面开阔,具有较强的语言组织表达和话题驾驭能力。
3、年龄在40周岁(1977年12月11日以后出生)以下。
4、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专业和其它要求。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与资格审查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时间
2018年12月11日—2018年12月14日
上午9:00—12:00 ;下午2:00—5:00。
采取现场报名、现场审查的方式进行。
现场报名地点:峄城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中兴大道10号)
应聘人员通过峄城区政府网站(www.ycq.gov.cn)下载并如实填报《2018年峄城广播影视台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报名时间内携带《报名登记表》、学历学位证书、就业报到证(与毕业证书一致,有工作单位的要出具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到现场报名。报名同时提交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 7寸生活艺术照2张及本人近期主持的口播新闻播音视频1份(自备稿件:消息1条,评论1条,均不少于90秒)。
应聘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现场报名审查相关证书资料,条件不符者,取消报名资格。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在峄城区政府网站(www.ycq.gov.cn)公布,领取时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资格审查采取报名现场证件审查、档案审查和网上学历验证等方式进行。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招录机关有权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复试及录用资格。取得复试资格的应聘人员进行复试的相关事项,以峄城区政府网站(www.ycq.gov.cn)公布为准。
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进入初试人员应交纳初试考务费40元,进入复试人员应交纳复试考务费70元。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
(一)初试
初试为基本技能测试。
初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基本技能测试的主要内容为:在规定时间、规定现场完成指定稿件的播报、主持或现场评论、对话评委等。基本技能测试主要考察应试人员的形象气质、音色音准、播音技巧等。
初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初试成绩不带入复试。
(二)复试
复试人员从达到初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计划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按1:5比例确定。进入复试人数达不到以上规定人数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复试人员。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复试资格。复试人选确定后,按规定程序统一公布。
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复试空缺,按初试成绩依次递补。
复试工作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统一组织实施。采取现场试镜的方式进行。
现场试镜人员在指定时间、地点化妆后,根据指定内容进行现场录制,评委根据应试者试镜录像效果打分。
复试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招聘职位计划,以1:1的比例按复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考察和体检的人员。当复试成绩出现并列时进行加试。
复试时间和地点在峄城区政府网站(www.ycq.gov.cn)另行通知。
初试和复试结果,按规定程序通过峄城区政府网站(www.ycq.gov.cn)向社会公布。
五、考察体检
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确定后,拟考察人员由招聘单位具体负责考察工作。考察采取查阅档案、查验证明、实地考察和谈话等多种方式进行,侧重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确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可以申请复检。复检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自理。
因自愿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以从参加复试并考试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经考察、体检合格,拟聘用人员名单按规定程序在峄城区政府网站(www.ycq.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举报有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进行递补。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放《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当月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并填写区《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聘用人员一经聘用,未经单位同意不得报考其他单位,原则上在招聘单位服务期不低于5年。服务期未满提出辞职的,按双方签订的聘用合同约定条款执行。
七、其他
(一)对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0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国务院令495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监察部令18号)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三)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保持所留联系电话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峄城区政府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咨询电话: 0632-7799900
峄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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