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枣庄市公安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公告
2018年我市公安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名单确定,现予以公布,并就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时间安排
按照《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和省、市有关文件要求,定于2018年9月14日进行体检。请各位进入体检范围的考生于当日8:00准时到枣庄市公安局(枣庄市新城光明大道2277号)院内集合。
二、体检考生注意事项
1、需携带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单和身份证(均为原件)及个人近期2寸彩色照片1张参加体检。按照规定:除特殊情况经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外,体检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2、报考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职位的,应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规定检查有关体检项目,该特殊标准未作规定的职位或项目,其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仍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3、要服从指挥,听从工作人员安排;
4、即日起注意清淡饮食、禁酒;尽量不服用药物(请遵医嘱);
5、体检当日早晨禁水、禁食、空腹;
6、穿着衣物要简洁,上衣不得带有饰品、首饰。女性不穿连衣裙,怀孕者勿做X光检查、月经期间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
7、做尿常规检查时,请取中段尿(先排出部分尿液后,再留取标本);
8、自带体检费460元整(或刷银行卡)交体检医院,由医院统一出具正规发票。
(另:2018年枣庄市公安机关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应届毕业生进入体检范围人员请按照本通知要求,携带身份证(原件)及个人近期2寸彩色照片1张按时参加体检。)
市公安局联系电话:0632-3656356
附件下载:2018年枣庄市公安机关面向社会考试录用公务员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名单
中共枣庄市委组织部
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