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台儿庄区公立医院公开招聘备案制专业技术人员简章
根据台儿庄区卫生事业工作需要,按照《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15〕84号)、《枣庄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室字〔2007〕32号)等有关规定,台儿庄区公立医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备案制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和岗位
台儿庄区公立医院计划招聘备案制专业技术人员79名,其中A类岗位21个,B类岗位58个。A类岗位为面向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的岗位,采取专业测试和面谈的方式确定聘用人选;B类岗位为初级岗位,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确定聘用人选。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要求见附件。
部分专业相同的岗位合并招聘,待笔试、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总成绩和本人志愿分配到相应单位(从高分到低分挑选单位,当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以笔试成绩确定先后顺序)。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卫生事业;
(三)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77年8月28日后出生);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其他条件;
(五)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为准,留学归国人员需经国家教育部认定具有同等学历学位。研究生学历人员本科、硕士、博士所学专业应一致或相近,专升本学历人员专科、本科所学专业应一致或相近。
(六)2018年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须在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其他人员应聘的,须在2018年8月28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属在职人员应聘的,应出具有用人管理权限的部门(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不按上述要求办理或提交虚假信息材料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
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参加应聘。应聘人员不能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报名时间:2018年8月28日9:00—8月30日16:00。
应聘人员认真阅读招聘简章并理解后,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http://www.tez.gov.cn/(台儿庄区政府网站),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应聘信息资料,报名时须用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且须在报名时上传照片(一寸近期免冠照片,JPG格式,文件大小不超过20K)。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在资格待审核期内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待审核期为2小时,自完成提交报名信息算起;报名截止后,不受待审核期限制,可直接进行审核。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报名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或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查实后取消本次应聘资格。
(二)资格初审
审核时间:2018年8月28日11:00—8月30日18:00
台儿庄区卫计局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对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在待审核期满后48小时内,未对报名信息进行处理的,视为初审通过。
查询时间:2018年8月28日11:00—8月31日16:00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18年8月28日11:00—9月1日16:00
应聘A类岗位的人员不需要缴纳笔试考务费。
应聘B类岗位的报名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可在查询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的缴费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缴费成功人员于2018年9月18日9:00—9月20日9:00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以及《2018年台儿庄区公立医院公开招聘备案制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和《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免缴纳考试费用,通过初审后,应聘人员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于9月1日前到台儿庄区卫计局人事科(台儿庄区卫计局六楼)办理减免考务费审核确认手续。审查核准后,予以减免。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包括: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农村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应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贫困证明和贫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须出具被委托人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报名结束后,对A类岗位,报名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2倍的,计划招聘l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1:2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对B类岗位,报名缴费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计划招聘l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应聘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招聘岗位计划核减情况将通过台儿庄区政府网站、台儿庄区人民医院网站(www.tezqrmyy.com)向社会公布。
四、考试内容和办法
考试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A类岗位应聘人员不参加笔试,直接进行专业测试,满分100分。
B类岗位应聘人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
(一)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根据招聘岗位(专业)类别,分为卫生综合类和卫生专业技术类,均考一科。
笔试时间:2018 年9月22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科目:
卫生综合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
卫生专业技术类考试内容为专业基础知识,按专业和岗位类别分为医疗、药学、检验和中医四类。
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按应聘人数和笔试情况分类确定。笔试成绩在台儿庄区政府网站和台儿庄区人民医院网站查询。
(二)面试(专业测试)
1、参加面试人选的确定
A类岗位:按实有报名人数确定。
B类岗位:笔试结束后,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计划和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以下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招聘岗位核定计划在10人以下的,按1:3的比例确定;10人及以上的,按1:2的比例确定。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笔试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笔试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员。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名单在台儿庄区政府网站和台儿庄区人民医院网站公布。面试地点、时间、注意事项等具体事宜,以《面试通知单》通知为准。
2、面试资格审核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一经发现并查实,取消应聘资格。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台儿庄区卫计局人事科(台儿庄区卫计局六楼)现场提交《准考证》(B类岗位人员提供)、《报名登记表》、《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2张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与报名时所用照片同底版)和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进行面试资格审查。
对于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须同时提交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在职人员应聘的须提交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需出具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手续。
在规定时间内未现场提交资格审查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或提供材料信息不实的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出现的B类岗位面试人员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含),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对通过审核的面试人员,发放《面试通知单》。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人员应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
3、面试的组织
面试工作由台儿庄区卫计局统一组织实施。
A类岗位采取专业测试和面谈的方式,对业务技能及理论水平进行全方位的测试和考察。
B类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重点考察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反应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专业能力等。面试采取每个测评要素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的办法,按照百分制计分。面试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由主考官当场向全体面试人员宣布。
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A类岗位专业测试成绩即为总成绩,B类岗位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参加面试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该岗位拟确定为考察体检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本次面试达到规定比例岗位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的面试最低成绩,否则取消考察、体检资格。A类岗位如专业测试成绩相同,按不去掉最高和最低分重新计算面试成绩,仍然相同的,评委打分中最低分较高的进入考察体检范围。B类岗位的同一个招聘岗位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再次相同,追加招聘计划。
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按规定程序通过区政府网站和台儿庄区人民医院网站向社会公布。
五、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选。区卫计局和用人单位成立体检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体检考察工作。
(一)体检
体检前,将在台儿庄区政府网站和台儿庄区人民医院网站发布体检公告,告知体检有关事项,并进行全程监督。体检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故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本次应聘资格。
(二)考察
考察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采取个别谈话、座谈、查阅档案、与考察对象面谈等多种形式进行,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学习工作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以及提供的应聘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应严格审核。
(三)人员递补
拟聘用人员公示前,对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以从进入同一岗位参加面试并考试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六、公示聘用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按有关程序确定拟聘用人员,在台儿庄区政府网站、台儿庄区人民医院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对公示、聘用后无故放弃的人员,记录在案。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区卫计局统一发放《事业单位备案制人员聘用通知书》,按照深化公立医院编制人事制度改革有关规定进行管理并办理相关手续。
聘用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符合聘用条件的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初次聘用合同期限三年),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当月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服务期限未满提出辞职的,按双方签定的聘用合同约定条款执行。
七、其他
区卫计局将及时向社会公开招聘单位及岗位、招聘条件、报名情况、考试成绩、拟聘用人员等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并积极配合纪检(监察)部门,认真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纪律和制度规定,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应聘者,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处理。
从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人员凡有《枣庄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室字〔2007〕32号)第二十八条规定情形的,应当回避。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保持所留联系电话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报名咨询电话:0632-6618134
附件下载:2018年枣庄市台儿庄区公立医院公开招聘备案制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汇总表
台儿庄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8月17日
更多事业单位招聘信息推荐访问国家事业单位网山东页面(http://www.chinasydw.org/shandong/),招聘信息更全面、更方便查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