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2018年选调应届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考察体检工作通知
根据《山东省2018年选调应届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公告》的有关规定,为扎实做好选调应届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考察体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
(一)参加人员
山东省选调办公布的《山东省2018年选调应届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考察体检人选名单》中报考枣庄市的考生。
(二)集合时间、地点
2018年6月2日(星期六)早上7:40,在枣庄市会展中心东门广场(枣庄市新城光明大道2155号;乘车路线:乘坐T1、T2或B1路BRT至凤鸣湖站下车,向西步行600米)集合,逾期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有关要求
1、接到本通知的考生,务必于5月31日12:00前,编辑手机短信“姓名+确认参加体检”发送至18369278907。若放弃体检资格,除发送“姓名+自愿放弃体检”外,要在5月31日15:00前手写放弃声明(内容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放弃体检原因,签字按手印并注明日期),发送传真(或扫描电子版)予以确认。传真:0632—8685896;电子邮箱:zzk0632@163.com。
2、考生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考生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给予不予录用或者取消录用处理;考生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给予不予录用或者取消录用处理,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考生在集合地点依次签到后,领取装手机用的信封,关闭手机,并装入信封,写好姓名(未带手机者只在信封上写姓名+未带手机),交工作人员集中保管。未上交者一经发现,取消选调资格。
4、体检前一天请考生注意休息,勿熬夜,注意清淡饮食、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5、女考生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胸透时不能穿着带有金属钮扣、拉链的衣服,不能佩戴任何首饰(项链),女考生不能穿连衣裙。
6、考生集中体检,不许单独行动,不允许家长跟随陪同,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选调。
7、体检医师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检查项目。6月6日中午12:00前不通知的即为体检合格(请各位考生务必保持手机通讯畅通)。
8、体检费用每人460元,由考生个人负担,交体检医院。
9、考生如对体检结果有异议,可申请复检一次,由组织部门指定医院进行检查,体检结果与复检结果不一致的,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费用考生自理。
10、考生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体检工作的正常进行,影响体检结果的公正性。一经发现,给予不予录用或者取消录用处理。请大家相互监督。
二、考察
(一)考察对象
体检合格人员。
(二)考察时间
6月7—13日。原则上6月7—11日到省外考察,6月12—13日集中在省内高校考察。具体时间以考察组通知为准。
(三)有关要求
1、考察时间范围内,考生务必在就读院校等待考察,并保持手机畅通(报名时所留手机号码如有变更,请及时告知枣庄市委组织部,电话:0632—8685896)。
2、考生应掌握所在学校党委组织部负责人、院系党总支负责人、辅导员(导师)等同志的联系方式,以便于考察组与所在学校取得联系。
3、具体考察事宜,由各考察组与考生对接,请按考察组要求做好考察准备工作。
中共枣庄市委组织部
2018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