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妇保院招聘25名护理人员
一、岗位要求
招聘岗位 |
专业 |
学历 |
学位 |
人数 |
护理(本科) |
护理学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 |
10 |
护理(大专) |
护理学 |
全日制大专 (高中起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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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助产 |
助产 |
全日制大专(高中起点)及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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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及资格审查采取现场方式进行。
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4月10日8:30--4月11日16:30
报名材料:《山东省枣庄市妇幼保健院2017年度招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身份证,往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护士资格证原件,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或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注明具体院系专业及直本或专升本)。报考护理(大专)及助产专业岗位的人员,还需提供高中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人员于4月10日、11日8:30-12:00,14:00-16:30携带全部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彩照3张到枣庄市妇幼保健院新院门诊楼2楼A4区孕妇学校进行资格审查,填写报考承诺书、缴纳考务费40元并领取笔试准考证。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三、考试内容、时间及地点
笔试内容为相关专业知识,面试内容为相关专业知识及综合素质测试。
具体笔试时间及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面试缴纳考务费70元,时间另行通知。
四、录取办法
按照招聘计划1:2的比例,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员,达不到比例人数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根据应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考生的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入围人员。同一招聘职位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职位缺额的,从该职位考试合格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实行递补。
五、聘用待遇
经体检、考核合格后(实行试用期三个月),纳入我院人事代理管理,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并缴纳各类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受聘人员工资及其福利待遇按医院有关规定执行。
六、其他
考生应如实填写报名表,所提供材料保证真实有效,经审核如提供虚假材料,取消其录用资格。应届毕业生应按时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资格证书,未取得者,取消其录用资格。
联系电话:人力资源部 0632—3699009 邮箱:zzfyzp@163.com
单位地址:枣庄市薛城区复元三路与厦门路交叉口枣庄市妇幼保健院
我院招聘考试按招聘岗位分批次进行,报考其他岗位人员请继续关注我院官网或招聘QQ群(群号:187389403)考试通知。
枣庄市妇幼保健院
二〇一七年四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