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山亭区人民医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根据医院发展需要,依据《关于印发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的通知》(鲁人社发[2015]6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92号)文件精神,经区委、区政府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现将公开招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职位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高层次人才,招聘学科类别有:神经外科,小儿内科,泌尿外科,心内科(介入),普外科,妇产科(腔镜技术),重症医学,麻醉科,医学影像(介入)科,骨外科。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50周岁以下(1966年1月18日以后出生),医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副主任医师及以上职称,具有执业医师从业资格,在二级及以上医院从事临床工作10年以上;
(三)具有本学科扎实的理论基础,系统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能够及时掌握本学科发展动态,解决本专业重大疑难问题;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职业道德以及严谨的工作作风,公道正派,实事求是,以身作则,严于律己,清正廉洁,甘于奉献;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在山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山亭区卫生局网站、山亭区人民医院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 1月18日至 1月20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4:30。
2、报名地点:山亭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政工科(府前路41号,原山亭区计生局四楼)
3、报名联系人:刘立伟
4、联系电话:0632-8829885
5、报名要求:现场报名,每人只限报考一个学科。报名时需提交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工作经历证明以及任中级职称以来获得奖励和进修证明等(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和复印件),反映本人最高诊疗水平的住院病历复印件(加盖单位病案管理章),本人近期正面二寸免冠同底版彩色照片4张,填写上交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
(三)资格审查:
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区人民医院等相关人员组成资格审查小组,对报名者统一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符合招聘条件者,准予进入专业测试。
(四)招聘形式及内容:
根据此次招聘的特点,对资格审查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采取专业测试(面试)、综合考察相结合的方法。
1、由相关专家组成专业测试(面试)专家组,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对报考者业务技能及理论水平进行全方位的测试。考官根据应试人员答题情况,现场评分。
专业测试(面试)实行百分制,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
2、综合考察。由专家组根据专业测试(面试)情况,按照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进入综合考察人选。由招聘单位对进入范围人选进行综合考察。了解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工作设想及专业发展诉求是否和医院整体发展规划要求契合。
3、专业测试(面试)和综合考察的时间另行通知。
(五)体检
体检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公示聘用
对面试、座谈交流、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聘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凭通知书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办理相关手续。
四、聘后管理和待遇
(一)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3个月,期满合格的办理正式聘用手续,确立人事关系,进入事业编制;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二)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办理转正定级手续,同时享受医院绩效奖励。
(三)为符合条件的聘用人员办理相应职称聘任手续。
五、招聘纪律
此次招聘,在区委、区政府统一领导下组织实施,全程接受区人大、区政协、区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为方便群众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电话:8823879,8829885,8811352。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提供假证件(证明)、违反考试纪律者一经发现查实,按照国家和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纪律和制度规定处理。
附件:《2016年山亭区人民医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
2016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