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城镇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按照《淄博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有关工作的通知》(淄文昌管办字〔2022〕2号)文件和上级有关精神,为促进城镇就业困难群体就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50名。现将招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城镇公益性岗位重点安置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城镇大龄失业人员(女性45周岁以上、男性55周岁以上至法定退休年龄)等群体。
二、招聘条件
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岗位需要的专业和技能;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有招用岗位所规定的其它条件。
三、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2022年文昌湖区城镇公益性岗位一览表》。
四、薪酬待遇与工作期限
聘用人员在工作期内工资待遇根据省市有关规定执行,统一实行政府补贴,补贴标准根据每月实际劳动时间,不低于本地月最低工资2100元,并缴纳社会保险。
城镇公益性岗位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以初次核定其享受补贴时年龄为准)。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截止时间:2022年5月10日;
2、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详见附件1;
3、报名方式:由本人现场报名,各用工单位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审核,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全过程。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报名资格,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4、报名须提供的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2)《2022年文昌湖区城镇公益性岗位报名表》一份(附件2),含1寸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照片。
(二)考察体检
资格审查后,各招聘单位结合实际用工条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考察考核。考察考核采取面试、走访调查等方式进行。考察考核的方式、内容、时间和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对确定的拟聘用人员,上岗前自行进行体检、核酸检测,有影响工作的传染性疾病等情形的,视为不合格。
(三)公示聘用
招聘结束后,对已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在文昌湖区政府网站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
六、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并接受社会监督。如发现有违背招聘工作程序和纪律的问题,将取消有关聘用人员的聘用资格,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七、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保证材料真实,如发现材料虚假失实,将按照管理办法予以清退。
(二)应聘人员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及时与招聘单位联系,因通讯不畅导致的相关后果由本人负责。
(三)为保证应聘人员身体健康,根据新冠肺炎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进入报名地点应当主动出示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
本公告由淄博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就业和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0533-6880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