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台县公安局2020年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根据《山东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和《山东省公安机关辅警招聘工作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经研究,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留置看护岗位的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统称“辅警”)。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计划招聘40人,其中男性36名(退役军人不超过20名)、女性4名,执行留置看护任务,无看护任务时参加县公安局巡逻特警大队值班备勤工作,由县公安局负责管理。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三)桓台县户口,年龄18至35周岁(1985年9月5日以后至2002年9月5日以前出生),退役军人可放宽至40周岁(1980年9月1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退役军人可放宽至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
(五)身心健康,体形端正,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纹身,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肢体功能障碍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单侧裸眼视力不得低于4.6;
(六)能够保守国家秘密及警务工作秘密,工作责任心强,具备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安机关要求的其他条件。(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辅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退役军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业技能的人员);
应聘人员须在报名前取得应聘职位要求的学历等证明材料。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招聘:
1. 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 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或者正在接受调查的;
3. 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 曾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 曾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 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者收容教育的;
7. 曾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 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9. 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 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 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生不能参加应聘,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三、招聘程序
此次招聘按照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评、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等程序进行,择优聘用并签订劳动合同。
(一)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年9月5日至2020年9月14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
2.报名地点:桓台县公安局巡逻特警大队(桓台县公安街512号)。
3.报名要求:现场报名时,应确保体温正常,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保持安全距离。
报名时需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大专以上的还需提供学信网上查询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个人征信报告》(中国人民银行查询打印),退伍军人证明,各类技术职称证书等有效证件原件及以上材料的复印件(A4纸),近期同底小2寸免冠照片2张,填写完整的《桓台县看护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诚信承诺书》(附件2)。
4.资格审查:依据应聘条件对应聘者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准予参加体能测试。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二)体能测评。测评的项目为10米×4往返跑,立定跳远,1000米(女性为800米)和俯卧撑(女性为仰卧起坐)。体能测试为达标性测试,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试不合格,取消应聘资格。对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违反体能测评有关规定的,直接取消应聘资格。体能测评合格人员名单当场公布,测评成绩不计入招聘考试总分。体能测评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等要求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放弃应聘资格。测评时间、地点等事宜另行通知。
(三)笔试。笔试采用闭卷考试方式,考试内容为公安基础知识及时事政治,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40%。笔试时间、地点等事宜另行通知。具体职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笔试人数达不到1:2的,将按照比例核减招聘计划。
为保证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根据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在笔试成绩合格线内,根据招聘计划和应聘职位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1.5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范围。
(四)面试。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反应应变、语言表达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采取结构化面试或者面谈的方式进行。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应聘资格。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时间、地点等事宜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所占比例,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五)体检、考察政审。考试结束后进行体检,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名,按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政审人员(如总成绩相同,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体检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体检费用按照体检医院收费标准由应聘人员个人交纳,体检标准按照省人社厅、省卫计委、省公安厅《关于明确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和体检有关事项的通知》(鲁公通〔2017〕30号)有关规定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按照有关规定申请复检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应聘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地点等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政审,考察政审工作按有关规定执行,政审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
(六)人员递补。因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考察政审存在不宜聘用等情况造成职位空缺的,可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成绩、体能测评、体检、考察政审等情况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予以办理聘用手续。
四、相关待遇
1.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继续聘用,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2.被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与工作考核挂钩,试用期执行基础工资2880元(含个人承担的社会保险),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按照相关规定发放层级工资、绩效工资,单位缴纳五项保险。
五、重要提示
(一)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及时关注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对应聘人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不符合条件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三)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组织或个人举办招聘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任何组织或个人假借桓台县公安局辅警招聘名义举办辅导班、公布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的,将依法追究其相关责任。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本次招聘报名、体能测试、笔试、面试等环节不收取任何费用,对提供虚假材料或进入考试、考察环节无故放弃等浪费考试资源的行为,将纳入桓台县公安机关辅警招聘个人诚信档案,5年内不允许参加桓台县公安机关辅警招聘。
招聘咨询电话:2134383
咨询时间:9月5日-9月14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30至5:00
本公告由桓台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桓台县公安局
2020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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