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公务员考试
2020年淄博市公安局临淄分局招聘辅警20人公告
http://www.sdgwy.org 2020-07-12 来源:临淄区人民政府
淄博市公安局临淄分局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根据《山东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和《山东省公安机关辅警招聘工作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统称“辅警”)。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警20名,其中男性16名,女性4名。具体职位及计划数详见《淄博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职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三)年龄在18至30周岁之间(1989年7月13日至2002年7月13日期间出生);
(四)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我省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可以分别按照大专、本科学历,报考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招聘职位。
(五)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志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忠诚、奉献、吃苦耐劳,服从安排;
(六)身心健康,体形端正,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纹身,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肢体功能障碍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单侧裸眼视力不得低于4.6;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曾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曾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曾被吊销律师、公证员职业证书的;
8.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八)应聘人员须在报名前取得应聘职位要求的学历等证明材料。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的方式进行。
报名网址:临淄区人民政府网( http://www.linzi.gov.cn/)。
报名时间:2020年7月13日8:30—2020年7月15日17:00。
审核时间:2020年7月13日8:30—2020年7月16日12:00。
查询时间:2020年7月14日8:30—2020年7月16日12:00。
(一)提交报名申请。应聘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及附件内容,登陆指定的报名网站,填写相关个人应聘信息,上传本人电子照片(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照片,要求纯色背景、面部清晰可辨),并在规定的时间(以报名系统时间为准)内提交。应聘人员须用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信息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身份证及信息必须一致。
应聘人员在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在审核时间内,初审不通过的应聘人员,可根据情况修改完善信息后,继续填报。报名信息经初审通过后,不能更改。因信息填报不够及时、全面、准确而导致未通过审核的,责任自负。应聘人员对审核结果有疑问的,可拨打招聘单位电话咨询。
应聘人员应当仔细阅读《2020年淄博市公安局临淄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2),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应聘人员需在规定的查询时间内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网上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三)网上打印报名资料。应聘人员应及时打印《淄博市公安局临淄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签署《诚信承诺书》及《身体状况确认书》(附件3),并据此进入下一步体能测评环节。
四、体能测评
1、通过网上初审者,需携带《淄博市公安局临淄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及《身体状况确认书》参加体能测试。
体能测评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附件4)执行,体能测评为达标性测评,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取消应聘资格。对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违反体能测评有关规定的,直接取消应聘资格。体能测评合格人员名单当场公布,测评成绩不计入招聘考试总分。体能测评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等要求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放弃应聘资格。测评时间、地点等事宜另行通知。
五、招聘程序
此次招聘程序及体检、考察、政治考核等具体事宜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报名网站发布信息。
六、聘用
聘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纳入淄博市公安局临淄分局辅警用人额度管理,聘用人员与淄博市公安局临淄分局无人事隶属关系,不具有公务员、事业编和人民警察身份,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开展辅助性工作。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不合格的,退回劳务派遣公司。具体岗位根据需要由淄博市公安局临淄分局统一安排。
聘用前已就业的,须于签订劳动合同前由本人提供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用工关系的证明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七、相关待遇
辅警所需经费全部纳入政府财政预算保障,待遇按照淄博市公安局临淄分局警务辅助人员现行岗位工资执行,缴纳五险,发放制式辅警服装。
八、重要提示
(一)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及时关注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对应聘人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不符合条件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二)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组织或个人举办招聘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任何组织或个人假借淄博市公安局临淄分局辅警招聘名义举办辅导班、公布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的,将依法追究其相关责任。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三)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对提供虚假材料或进入考试、考察环节无故放弃等浪费考试资源的行为,将纳入辅警招聘个人诚信档案,5年内不允许参加淄博市公安机关辅警招聘。
招聘咨询电话:0533-7217957、0533-2134728
招聘咨询时间:8:30-11:30 13:30-17:00(报名期间)
本公告由淄博市公安局临淄分局负责解释。
淄博市公安局临淄分局
2020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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