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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公务员考试
2020年淄博经济开发区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14人公告
http://www.sdgwy.org       2020-03-31      来源:淄博经济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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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淄博经济开发区2020年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建设,按照《山东省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淄博市社区专职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现将2020年淄博经济开发区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招聘计划:本次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14人。分为岗位1和岗位2,具体岗位详见《2020年淄博经济开发区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责任心强,热爱社区工作,热心为居民服务,具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三)热情谦和,善于沟通,具有一定的管理、组织协调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四)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4月2日至2002年4月2日期间出生),个别优秀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


  (五)具有淄博市户籍,含淄博市生源、入伍前为淄博市户籍等情况;


  (六)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社会工作专业毕业、具有初级及以上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以及有社区工作经验的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七)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须征得所在单位(就业协议单位)同意,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八)国(境)外高校毕业生获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学历学位认证的。


  (九)应聘岗位具体要求的学历证书、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书及材料须在2020年4月2日前取得,工作经历及其他未明确的时间计算截止日期均为2020年4月2日。


  三、不得应聘的情形


  (一)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违法生育未经处理、处理未完结或处理完结未满5年的;


  (二)触犯法律法规,正在立案侦查的,刑满释放、解除强制性教育措施不满5年的;


  (三)党员受撤销党内职务处分不满2年,受留党察看处分期满恢复党员权利未满2年,受开除党籍处分不满5年的;


  (四)服务年限不满5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


  (五)现役军人;


  (六)现任村、社区“两委”成员;


  (七)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招考(聘)主管机关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应聘的人员;


  (八)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九)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学生;


  (十)具有其他不予聘用情形的;


  四、报名、资格审查


  (一)现场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个考生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审核时间:2020年4月2日上午9:00-4月3日下午17:00。


  报名地点:淄博经济开发区北郊镇信访大厅(新华大道与柳园路交叉口)。


  (二)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及附件内容,按规定时间将报名材料交至淄博经济开发区北郊镇信访大厅,具体提交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身份证丢失的可提交临时身份证;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学历学位有关证明材料:2001年及以后的高校毕业生需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验证打印)或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2008年9月1日及以后的毕业生还需提交教育部学位证书网上查询结果(登陆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hinadegrees.com.cn/)验证打印网页或截图)或教育部学位认证报告。军队系统相关学位授予单位颁发的学位除外。学位信息已提交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尚未通过审核、无法查询的,可提交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最新学位证书上网进度情况截图。


  技校及技师学院学历证明材料:2015年6月30日及以后的技校及技师学院毕业生需提交全国技工院校毕业证书网上查询结果(登陆全国技工院校毕业证书查询系统(http://jxzs.mohrss.gov.cn/)验证打印网页或截图)。因学校未及时将信息录入全国技工院校毕业证书查询系统,导致无法在全国技工院校毕业证书查询系统查到有关信息的,应提交学校出具的对于学历情况及未录入信息情况的书面说明。


  国(境)外学历相关证明材料:教育部门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须在报名首日之前取得)等材料原件。对于2006年8月之后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2008年8月之后出具的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2013年(含)之后出具的中外合作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还需同时提交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在线查询结果(登陆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在线查询系统cscserzsearch.cscse.edu.cn验证打印网页或截图)。


  3、户口簿:户主页、索引页和本人页(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4、《2020年淄博经济开发区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聘诚信承诺书》(附件3),由本人签字;


  5、山东省高级技校及技师学院毕业生应聘的,还需提交高级工或预备技师(技师)职业资格证书。


  6、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人员)应聘的,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就业协议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附件4)或解聘证明。


  劳务派遣人员应聘的,提交的同意应聘证明需加盖派遣单位和工作单位双方公章。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在编教师应聘的,还需同时提交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或解聘证明。其中,报名时属在职人员、后解除劳动关系的,应提交失业证、解除劳动合同书、解除就业协议书等材料之一的原件或档案代理部门出具的未就业证明原件一份(时间应在报名时间之后)。报名时无工作单位的不需要提交。对在职人员出具同意应聘证明或解聘证明确有困难的,可在考察体检时提供。


  7、《2020年淄博经济开发区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报名表》(附件2),附本人近期1寸正面照片(纸质版),要求纯色背景,报名表内容据实填写,根据审查情况,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因信息填报不够及时、全面、准确而导致未通过审核的,责任自负。


  8、2020年淄博经济开发区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聘报名人员花名册(附件5);


  报名人员将所有报名材料带到现场进行报名,对于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聘用资格。不按规定时间提供材料或材料不全且不在规定时间内补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审核不通过。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达不到1:1比例的岗位,招聘主管机关根据报名情况调剂岗位招聘计划。


  应聘人员在报名信息经审核通过后,不能更改。报名时间截止后,根据审查情况,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弃权及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应聘人员恶意填报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伪造变造证件、证明(其他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面试


  在报名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经开区官方网站(http://www.zbjkq.gov.cn)发布面试公告,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公告时间、地点。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1、面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举止仪表以及岗位匹配度等。


  2、面试成绩计算。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3、面试设最低分数线,面试成绩低于最低分数线者不予聘用。


  六、体检和考察


  考察、体检先按1:1的比例进行。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根据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并按规定进行公示。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七、公示和聘用


  根据面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办理有关派遣手续。


  八、聘用管理及待遇


  (一)聘用管理


  被聘用的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劳动合同一年一签,由聘用单位管理,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解除劳动合同。在合同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解除劳动合同,停止发放各项补贴:


  1、通过其它途径已实现就业的;


  2、连续无故旷工5日或半年内累计无故旷工10日的;


  3、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管理制度的;


  4、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5、有聘用单位认为不适合从事此项工作的其它情形。


  被聘用的社区专职工作者在合同期内,另谋职业的需经过聘用单位同意。


  (二)待遇


  社区专职工作者薪酬标准:街道事业编试用期满执行定级工资标准人员平均应发工资×0.8倍×等级对应薪酬系数(最低薪酬系数为1.0,最高薪酬系数为1.54)。薪酬具体执行按照《山东省社区专职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


  九、咨询、纪律监督及其他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社会监督。如发现有违反招聘工作程序和纪律的问题,将取消有关聘用人员的聘用资格,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及附件,按规定时间参加报名、资格审查、面试等环节;要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聘用的,责任自负。应聘人员在应聘过程中,不服从招聘部门正常工作安排、无理取闹、扰乱正常招聘工作秩序的,取消其本次考试、聘用资格。


  本公告由淄博经济开发区北郊镇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6587367


  监督电话:6584021


  附件1:2020年淄博经济开发区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岗位一览表.xls


  附件2:2020年淄博经济开发区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报名表.doc


  附件3:2020年淄博经济开发区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诚信承诺书.doc


  附件4:同意应聘证明(式样).doc


  附件5:2020年淄博经济开发区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聘报名人员花名册.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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