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淄川区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名合同制书记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淄川区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名合同制书记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无犯罪、违法违纪和严重违规行为记录;
2、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认真细致、踏实肯干;
3、具有淄川区户籍或者在淄川区有合法稳定住所;
4、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不限专业。法律类、计算机类、文秘类专业优先考虑;
5、年龄在20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1月3日至2000年 1月3日期间出生);
6、计算机中文录入速度每分钟80字以上;
7、以下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在各类社会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与其他单位尚未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
8、同等条件下,复员退伍军人、警校毕业生、中共党员优先录用;
二、招聘计划和岗位
计划招聘合同制书记员为7人,性别不限。
三、招聘方法及程序
本次招聘采用公开招聘形式,按照现场报名、资格初审、考试、面试、体检、政审的程序进行。
1、现场报名、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2020年1月7日—2020年1月9日
报名地点:淄川法院政治部808室
符合报名条件人员请持以下资料报名: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从本公告附件下载的《合同制书记员报名登记表》,在电脑上填好所有信息后(必须上传电子版照片,有红字注明填表要求的必须按照要求填写),彩色打印一式两份;
(4)退伍军人报名的还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现场报名时提交以上资料的同时进行资格初审。根据资格初审情况,确定参加考试人员。报名表电子版用U盘一并报送或者发送至18560291310@163.com
2、考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试人员以及考试时间地点信息将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通知相关报名人员。考试内容为计算机中文录入测试。
请所有考生在报名成功后务必保证手机畅通,若因个人原因未收到考试通知或者不按时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安排补考。
3、面试
根据测试成绩,按1:2的比例,确定首批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工作由淄川区法院组织实施,时间另行通知。面试划定最低分数线,未达到面试最低分数线的按照考试成绩依次递补。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4、体检
根据考试、面试成绩,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由淄川法院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我市有关基层就业项目人员体检要求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5、政审
对体检合格的招聘人员进行政审,政审主要内容为政治表现、遵纪守法等。
6、聘用
经政审合格的,由淄川法院负责培训、上岗,培训期一个月。培训期满考核合格的由淄川区法院与其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及最低服务期协议,最低服务期限为两年。
注意:对报名考生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程,一经发现有不符合本公告所规定的报考条件的,立即取消其报考资格。
四、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月基本工资不低于淄川区最低工资标准,缴纳五项社会保险(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从工资中扣除)。
五、咨询方式
5280051、5280039、18560291310
(请在工作时间拨打,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
淄川区人民法院
2020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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