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淄博市劳务技术合作中心面向社会招聘12333电话咨询服务中心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简章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由淄博市劳务技术合作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5名合同制员工,派遣至淄博市12333电话咨询中心从事采编员、话务员工作,相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岗位设置、数量及任职资格要求
1、采编员2名:负责网站、官方APP、微信公众号等平台的政策采集、发布、维护,与公众互动。政策知识库采集、录入、维护。
2、话务员13名:负责接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业务范围内的咨询电话并做好政策解释。
任职资格:
【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含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香港和澳门居民)。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服务意识。
3、身体健康,年龄在30岁以下(1989年3月21日及以后出生)。
4、国家正规院校全日制学历。
5、熟练使用计算机、各类办公软件。
6、无不良信用记录,无违法犯罪记录。
7、报名时需处于失业状态(在职或离职手续未办理完毕的无法报名)。
【采编员】
1、新闻传播学相关专业,全日制本科(含)以上学历。
2、有较强的文案策划能力,会使用PS等作图软件;
3、思路清晰,有执行能力。
【话务员】
1、法律、劳动与社会保障、播音主持相关专业,全日制大专(含)以上学历。
2、具有较强的综合分析及语言表达能力;
3、善于沟通协调、灵活、细致、耐心,外向开朗、有较强的服务意识。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9年3月26日 上午9:00--11:30
(二)报名地点:淄博市劳务技术合作中心315教室(张店区金晶大道191号路西淄博市劳动就业培训中心办公楼三楼)
(三)报名要求
1、报名前,请先下载并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2份(张贴照片),报名时一并交验。报名需由本人进行,同时要交验户口本、身份证、学历证书、相关资质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2、报名时需另交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照2张。
3、在报名的同时结合招聘要求及岗位特点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初步资格审查的,现场制发《准考证》,报名费40元(只收现金,请自备零钱);
4、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应聘人员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在任一招聘环节发现报考者提供材料不实或与招聘要求不相符的,将取消其报名或录取资格。
三、考试
考试按笔试、面试进行。
1、笔试:分值为100分;
笔试时间:2019年3月27日上午9:00至10:30;
笔试地点:提前30分钟到报名所在315室门口查询自己的考场安排情况,根据准考证号去相应考场对号入座;
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及相关专业知识。
笔试需携带身份证、中性笔参加,有条件可佩戴手表以方便掌握考试时间。
笔试完成后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并电话通知(如报名人数未达到比例,我方将酌情予以处理),并于2019年3月27日下午在315室门口张贴公布笔试成绩,请各位报考人员保持手机畅通,出现电话未接、处于关机状态或无法联系到本人等情况,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面试:分值为100分;
面试时间:2019年3月28日 上午9:00,将电话通知,请保持电话畅通(面试时考生需提前30分钟,8:30之前到面试现场签到和抽签,否则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地点:淄博市劳动就业培训中心313室(张店区金晶大道191号路西淄博市劳动就业培训中心办公楼三楼);
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反应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心理承受能力和举止仪表及相关专业技能等。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的比例、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以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按照笔试、面试两项总分值由高到低的顺序和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并电话通知,请进入面试人员保持手机畅通,出现电话未接、处于关机状态或无法联系到本人等情况,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四、体检
体检时间:2019年3月29日
体检地点:另行通知
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400元体检费,空腹参加。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并电话通知。
体检由我方统一带队组织进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执行。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录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录用资格。如经体检不合格或其他原因造成空缺,取消录用资格。请进入体检阶段的人员保持手机畅通,如出现电话未接、处于关机状态或无法联系到本人等情况,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
五、聘用人员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按淄博市最低工资标准发放基本工资。
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签订劳务派遣制合同,基本工资及绩效按淄博市12333电话咨询服务中心有关规定执行,并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养老、医疗、生育、失业、工伤五项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淄博市劳务技术合作中心
2019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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