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淄川区人民法院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和聘用制司法警察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淄川区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聘用制书记员和聘用制司法警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无犯罪、违法违纪和严重违规行为记录;
2、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认真细致、踏实肯干;
3、具有淄川区户籍或者在淄川区有合法稳定住所;
4、聘用制书记员还需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其中大专学历限法律类、计算机类、文秘类专业报考;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8年10月23日至2000年10月22日期间出生);
(3)计算机中文录入速度每分钟80字以上;
5、聘用制司法警察还需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高中或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2)年龄在18周岁至25周岁以下男性(1993年10月23日至2000年10月22日期间出生);
(3)身高不低于1.75米,双眼裸眼视力4.9以上,具备良好的体能。
(4)复员退伍军人年龄可放宽至30周岁以下(即出生日期在1988年10月23日之后)
6、以下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在各类社会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与其他单位尚未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
7、同等条件下,复员退伍军人、警校毕业生、中共党员优先录用;
二、招聘计划和岗位
计划招聘聘用制书记员为12人(性别不限);聘用制司法警察5人(限男性)。
三、招聘方法及程序
本次招聘采用公开招聘形式,按照现场报名、资格初审、考试、面试、体检、政审的程序进行。
1、现场报名、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2018年10月23日—2018年10月29日
报名地点:淄川法院政治处807室
符合报名条件人员请持以下资料报名: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从本公告附件下载的《聘用制书记员(司法警察)报名登记表》,在电脑上填好后彩色打印,一式两份。报名表电子版(带电子版照片)用U盘一并报送,或以附件的形式发送至18560291310@163.com
(4)退伍军人报名的还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现场报名时提交以上资料的同时进行资格初审。根据资格审查情况,确定参加考试人员。
2、考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试人员以及考试时间地点信息将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通知相关报名人员。考试内容为:书记员报名人员进行计算机中文录入测试;司法警察报名人员进行体能测试;
3、面试
根据测试成绩,按1:1的比例,确定首批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工作由淄川区法院组织实施,时间另行通知。面试划定最低分数线,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按照考试成绩依次递补。
4、体检
根据考试、面试成绩,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由淄川法院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我市有关基层就业项目人员体检要求进行。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费用由应聘者个人承担。
5、政审
对体检合格的招聘人员进行政审,政审主要内容为政治表现、遵纪守法等。
6、录用
经政审合格的,由淄川法院负责培训、上岗,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由淄川区法院与其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四、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月基本工资不低于淄川区最低工资标准,缴纳五项社会保险(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从工资中扣除)。
五、咨询电话
0533-5280051、5280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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