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淄博高新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人事代理初中、小学、特教教师公告
根据淄博高新区教育工作需求,2018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事代理初中、小学、特教教师。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共计划招聘初中教师25名,小学教师42名,特教教师3名。
具体详见《2018年淄博高新区公开招聘人事代理初中、小学、特教教师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含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香港和澳门居民)。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6月28日及以后出生),区级及以上优秀教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区级及以上优质课一等奖获得者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7年6月28日及以后出生);
4、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资格要求和其他条件,具体条件详见附件1。
5、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须征得所在单位(就业协议单位)同意。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国内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18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应聘岗位具体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等材料。非应届毕业生报名时尚未取得资格证的,须在2018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应聘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笔试、现场资格审查、面试、考察和体检、公示与录取等程序进行,相关信息公告,将随时在淄博高新区人力资源网(www.zbgxqrc.com)及淄博高新区教育信息网(http://edu.china-zibo.gov.cn/)发布,应聘人员应注意及时查看。由于本人未及时查看相关信息而造成的不良后果,责任自负。
(一)报名
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的方式进行。
报名地址:淄博高新区教育信息网(http://edu.china-zibo.gov.cn/)
报名时间:2018年6月28日08:30-6月29日16:00。
审核时间:2018年6月28日08:30-6月30日16:00。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及附件内容,按规定的报名时间(以报名系统时间为准)登陆指定的报名网站,全面、详实地填写、提交相关个人应聘信息,并上传有关证件、材料电子版照片,所需提交的材料及要求详见应聘须知(附件2),每人限报1个岗位。因信息填报不够及时、全面、准确而导致未通过审核的,责任自负。
应聘人员须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信息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身份证及信息必须一致。
应聘人员在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报名信息经初审通过后,不能更改。在报名时间内,初审不通过的应聘人员,可根据情况修改完善信息后继续填报原岗位或改报其他岗位。报名时间截止后,初审不通过的应聘人员不能改报其他岗位,但可在审核时间截止2小时前(即6月30日14:00前)再次上传修改完善后的原岗位报名信息。
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应聘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伪造变造证件、证明(其他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2、网上初审:网上初审,是根据应聘人员网上填写的信息、提交的照片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网上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二)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时间、统一试卷、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内容为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等专业知识。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结束后,按照同一岗位招聘计划在10人以下的按1:3、10人及以上的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不满上述比例的按实有人员确定。上述进入资格审查范围的人员,笔试成绩不得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
笔试初定于7月10日左右,具体时间及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详见笔试公告。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笔试后,进入资格审查范围的应聘人员,须由本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提交相关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提交的主要材料见应聘须知(附件2),具体要求以资格审查公告为准。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审核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进入资格审查范围的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四)面试
面试根据岗位特点,采用专业技能测试、试讲方式进行。具体面试要求详见教师面试公告。
面试考官一般由7人组成,聘请外地考官。
如果同一招聘岗位面试人员因为人数较多在多个考评组或场次进行面试,则面试分数需按有关规定进行修正,具体修正办法详见应聘须知(附件2),面试成绩以修正后的成绩为准。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
(五)总成绩计算与排名
笔试和面试等考试方式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20%、面试成绩占8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面试成绩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顺序。如同一个招聘岗位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岗位,加试确定。
(六)考察和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未按时提交同意应聘证明或解聘证明等材料的视为放弃考察、体检资格。
考察、体检时先按1:1的比例进行。因考察、体检不合格和弃权造成空缺的岗位,可从应聘同一岗位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考察主要为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招聘条件,提供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察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统一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弃权。体检时,对于已经怀孕的应聘人员,可延期进行胸透等检查项目。
复检工作参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场复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体检实施机关将尽快安排考生复检”。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七)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签订不少于5年的劳动合同,最低服务期限不少于5年。新录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一般为6个月,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一般为12个月。期满合格的继续录用,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四、相关待遇
本次招聘的教师实行人事代理,初中、小学人事代理教师工资在高新区教育事业单位工资总额(基本工资及各项津补贴)的基础上上浮20%。参照事业单位保险缴纳标准缴纳企业保险。
招聘的特教教师实行人事代理,工资参照教育事业单位工资标准执行,参照事业单位保险缴纳标准缴纳企业保险。
五、咨询及监督电话
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及附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要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招聘程序的,责任自负。
咨询电话:淄博高新区地方事业局:0533-2341811(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
监督电话:淄博高新区组织人事部:0533-3586123
附件1、2018年淄博高新区公开招聘人事代理初中、小学、特教教师岗位一览表
附件2、2018年淄博高新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人事代理教师应聘须知
2018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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