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淄博市高青县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紧缺专技人才公告(综合类)
根据事业单位岗位空缺和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及有关规定,现就2018年淄博市高青县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紧缺专技人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
1、博士研究生;
2、世界大学学术排名(ARWU)前300名大学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附件7);
3、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4、国家重点学科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世界大学学术排名、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名单、国家重点学科名单如有变化以官方网站最新公布为准。
世界大学学术排名范围内的大学、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国家重点学科对应大学的分校(或校区),如果毕业证(或招生代码)与主校不同,则不属于招聘范围。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思想品德高尚,为人正派,群众威信较高。
3、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良,学校德智体等综合考评在良好以上。
4、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7年3月30日以后出生)。
5、身心健康,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
6、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不能应聘的情形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服务年限不满5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招考(聘)主管机关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应聘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6、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7、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应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组织、人事、纪检、财务、审计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应回避的亲属关系是指:
(1)夫妻关系;
(2)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
(3)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伯叔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
(4)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
二、招聘岗位及有关说明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详见《2018年淄博市高青县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紧缺专技人才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二)有关说明
1、《岗位一览表》“专业要求”栏中所列专业,如无特殊说明均指具体专业(二级学科),不含同名一级学科下的其他专业。
2、招聘专业的审核以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
3、应聘岗位的学历、学位、专业等条件需有对应关系。
4、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是指纳入全国统一招生、国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科研院所)的毕业生。国(境)外高校毕业生视同。
5、国内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18年7月31日及以前取得应聘岗位具体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等材料,其他应聘人员的相关证书及材料须在2018年3月30日及以前取得,其他未明确的时间计算截止日均为2018年3月30日。
6、国(境)外高校毕业生获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后,可应聘同等学历层次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岗位。其专业是否符合招聘专业要求,由公开招聘主管机关认定。
7、在职人员是指与企业签订正式劳动合同或被公务员录用、事业单位聘用的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人员是指与单位签订初步就业协议的人员。
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须征得所在单位(就业协议单位)同意。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三、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通过网上报名与资格初审、资格复审、面试、考察、体检、公示等环节,确定聘用人员。
(一)网上报名
1、时间安排:
从公告之日起开始网上报名,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间截止到2018年4月12日,招聘单位资格初审时间截止到2018年4月13日。
2、需提交的电子版材料:
(1)报名表(附件2)。表中照片处需插入本人近期1寸正面照片(纯色背景)。
(2)自荐表(附件3)。表中照片处需插入本人近期1寸正面照片(纯色背景)。
(3)经本人亲笔签名的诚信承诺书(附件4)。
(4)符合岗位学历、专业要求的学历证书。
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一级学科的,还需提交学校出具的所学具体专业(二级学科)的证明。
2001年及以后的高校毕业生需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验证打印)或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
(5)有对应关系的学位证书。
2008年9月1日及以后的毕业生需提交教育部学位证书网上查询结果(登陆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www.chinadegrees.com.cn)验证打印网页或截图)或教育部学位认证报告。军队系统相关学位授予单位颁发的学位除外。
(6)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国内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就业推荐表、学校相关部门出具的学历(专业)学位证明(可参照附件5样式出具)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之一。
(7)符合岗位学历、专业要求学段的成绩单。
(8)按照新旧专业对应关系应聘的人员,要写出情况说明。其中,新旧专业对照表中有“(部分)”字样的,属于根据所学方向不同分别划入不同专业的情况,应聘人员还需提交所学具体方向的证明材料,由招聘单位认定是否符合岗位要求。
(9)招聘岗位要求全日制学历或派遣期毕业生应聘的,还需提交报到证(国内应届生和国(境)外毕业生除外)。
无法提交报到证正本的考生,可提交本人档案中的报到证副本(就业通知书),原件或加盖档案保管部门公章的复印件均可。
全日制毕业生因毕业时直接考取本校高一层次学历而未发放本学历层次报到证的,可提供高一层次学历报到证。
(10)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应聘的,还需同时提交教育部门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须在报名首日之前取得)和原版成绩单(附与学历学位认证时相同的正规翻译公司出具的中文翻译件)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对于提交2006年8月之后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2008年8月之后出具的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2013年(含)之后出具的中外合作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应聘人员,还需提交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在线查询结果(登陆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在线查询系统(cscserzsearch.cscse.edu.cn)验证打印网页或截图)。
(11)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执(职、从)业资格证书等)。证书丢失的,可提交具有同等效力的公布文件、登记表等材料。
(12)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人员、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就业协议单位、定向委培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可参照附件6样式出具)或解聘证明。
劳务派遣人员应聘的,提交的同意应聘证明需加盖派遣单位和工作单位双方公章。
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在编教师应聘的,还需同时提交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或解聘证明。
对在职人员出具同意应聘证明或解聘证明确有困难的,除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及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总量内人员外,也可在面试成绩公告后3个工作日内提交,否则视为弃权。
3、报名方式及要求:
应聘人员将所需材料发送到指定邮箱(见附件1)进行报名。所需材料要按报名表(WORD电子版)+其他材料(其他材料需按顺序转换成一个PDF文件)的顺序压缩成文件包发送。压缩包及邮件均需命名为“岗位代码+姓名”。
应聘人员必须如实、全面、详细地填写相关内容,按规定的报名时间(以电脑显示的邮件发送时间为准)提交报名信息(每人限报1个岗位),对于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为公告之日起至2018年4月13日17:00。
由高青县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紧缺专技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查看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对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应初审通过;对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初审不予通过并说明原因;对需要补充材料的,应明确需要补充的具体材料(应聘人员需及时查看邮箱,未按时提交补充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没有收到初审结果的考生,请在报名截止日前电话确认。对通过网上资格初审、现场资格复审的人员,将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确定拟聘用人员。
审查内容:①拟聘用人选毕业院校和所学专业是否在规定的招聘范围内;②学习成绩是否达到有关要求; ③是否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招聘条件。
(三)现场资格审核和缴费
通过网上资格初审确定为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现场进行资格审查。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对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的资格审查可放宽至2018年7月31日。现场资格审核不合格的取消其应聘资格,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审核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现场审核须提供以下材料:(1)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报到证等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或毕业院校出具的学历、学位、专业证明)。(3)报名表、自荐表、诚信承诺书各1份。(4)有工作单位或与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要提交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5)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与报名表同底)。
现场资格审查通过的,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
(四)面试
由高青县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紧缺专技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面试。面试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拟聘用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
若同一岗位出现应聘人员成绩并列的情况,则通过增加考试或参考在校成绩等方式确定排名顺序。
(五)考察体检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被考察人员是否符合招聘范围及条件、在校学习成绩(单位工作业绩)及综合表现、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以及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结合档案和有关资料再次核实被考察人员有关信息的真实性。
体检由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在县级以上医院统一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弃权。体检时,对于已经怀孕的应聘人员,可延期进行胸透等检查项目。
复检工作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3〕26号)文件规定执行:“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场复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体检实施机关将尽快安排考生复检”。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考察、体检时先按1:1的比例进行,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弃权、考察体检不合格的,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专业)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对于资格审查、面试、考察和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高青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
拟聘用人员一经公示,不再递补。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为其办理有关手续后,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
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般为6个月,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一般为12个月。新聘用人员试用期满合格的原则上聘用到初级专业技术岗位,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组织实施与监督
高青县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专门负责招聘工作。招聘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及社会各界监督。
应聘人员如果认为招聘过程中的具体行政行为影响了自身合法权益,可在具体行政行为公告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及附件,按规定时间参加报名、资格审查、面试等环节;要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聘用的,责任自负。
公开招聘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文件和招聘公告规定执行,如发现违纪违规行为,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社部令第30号)有关规定处理。应聘人员在应聘过程中,不服从招聘部门正常工作安排、扰乱正常招聘工作秩序的,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可对其作出取消本次聘用资格的处理。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本公告由高青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533-6967130 (高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电子邮箱:gqsydw@163.com (高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0533-6961352(高青县纪委派驻第四纪检组)
附件下载:
1、2018年淄博市高青县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紧缺专技人才岗位一览表
2、2018年淄博市高青县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紧缺专技人才报名表
3、2018年淄博市高青县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紧缺专技人才自荐表
4、2018年淄博市高青县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紧缺专技人才诚信承诺书
7、世界大学学术排名(ARWU)前300名大学名单(2017年)
高青县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紧缺专技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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