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宝教育旗下公务员考试网站
网站地图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当前位置:主页  >> 各地招考  >> 淄博公务员考试   
淄博公务员考试
2017年淄博高新区事业单位招聘紧缺人才公告
http://www.sdgwy.org       2017-04-28      来源:淄博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字体: 】              

  2017年淄博高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紧缺人才公告


  根据高新区工作需要,高新区事业单位拟招聘部分紧缺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


  1、国家重点学科毕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2、国家高等学校特色专业毕业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3、经教育部门学历学位认证的国(境)外硕士研究生,且本科阶段为国内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全日制毕业生;


  国家重点学科和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如有变化以教育部最新公布为准。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良,德智体等综合考评在良好以上,工作期间工作业绩突出,科研能力较强;


  4、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6年4月27日以后出生);


  5、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不能应聘的情形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服务年限不满5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招考(聘)主管机关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应聘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6、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7、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组织、人事、纪检、财务、审计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四)其他


  1、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须征得所在单位(就业协议单位)同意。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2、国内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17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应聘岗位具体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等材料,其他应聘人员须在报名首日之前取得。


  3、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应聘的,其专业是否符合招聘专业要求,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认定。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详见《2017年淄博高新区事业单位招聘紧缺专业人才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通过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公示等环节,确定聘用人员。


  (一)报名


  1、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及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从公告之日起开始网上报名,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间截止到5月19日,现场报名时间为5月15日—5月19日。


  报名人员登录淄博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zbgxqrc.com)下载并如实、全面、详细的填写《2017年淄博高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人才报名表》(附件2),将电子版的报名表连同其他材料的电子照片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到指定邮箱gxqrsk01@163.com进行报名。报名时间以发送电子邮箱显示的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现场报名点设在高新区火炬大厦辅楼一楼(齐商银行南邻,公交车硅苑科技站下车南行200米),报名时间为5月15日—5月19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


  2、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现场报名提交的材料:(1)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报到证、成绩单等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或毕业院校出具的学历、学位、专业证明)。2002年及以后的毕业生还需同时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验证打印),2008年9月1日及以后的毕业生还需同时提交教育部学位证书网上查询结果(登陆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www.chinadegrees.com.cn)注册查询后打印网页或截图)。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国内应届毕业生提交就业推荐表或学校相关部门出具的学历(专业)学位证明(可参照附件4样式出具)。国(境)外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还需提交教育部门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原版成绩单(附与学历学位认证时相同的正规翻译公司出具的中文翻译件),及本科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及成绩单。(3)报名表、诚信承诺书各1份。(4)有工作单位或与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要提交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5)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与报名表同底)。


  网上报名需提交电子照片的材料(1)本人近期1寸正面照片(纯色背景,插入报名表指定位置)。(2)经本人亲笔签名的诚信承诺书(附件3)。(3)学历学位证书及成绩单,2002年及以后的毕业生还需同时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验证打印),2008年9月1日及以后的毕业生还需同时提交教育部学位证书网上查询结果(登陆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www.chinadegrees.com.cn)注册查询后打印网页或截图)。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国内应届毕业生提交就业推荐表或学校相关部门出具的学历(专业)学位证明(可参照附件4样式出具)。国(境)外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还需提交教育部门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原版成绩单(附与学历学位认证时相同的正规翻译公司出具的中文翻译件),及本科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及成绩单。(4)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人员、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含就业协议单位、定向委培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或解聘证明(可参照附件5样式出具);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在编教师应聘的,还需同时提交区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


  (二)资格初审


  由高新区招聘工作主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查看报名情况,根据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与用人单位的需求情况及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将资格初审结果反馈报名人员。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不得拒绝其报名;对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要拒绝其报名并说明理由。没有收到初审结果的考生,请在报名截止日前电话确认。


  审查内容:①拟聘用人选毕业院校和所学专业是否在规定的招聘范围内;②学习成绩是否达到有关要求;③是否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招聘条件。


  (三)现场资格审核


  通过资格初审确定为进入面试范围的网上报名应聘人员,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现场进行资格审查。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现场资格审核不合格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现场审核须提供以下材料:(1)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报到证、成绩单等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或毕业院校出具的学历、学位、专业证明)。(3)报名表、诚信承诺书各1份。(4)有工作单位或与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要提交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5)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与报名表同底)。


  有表彰奖励荣誉的提供相关表彰奖励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作为工作岗位分配参考依据。


  (四)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如报名人数超过招聘岗位数3倍的增加一轮初试环节,初试后按照1:3比例进行面试,初试成绩不计入面试总成绩)。面试主要对应聘人员的理论素养、思维能力、专业知识及业务技能、语言表达、举止仪表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评价。其中管理岗位1、管理岗位2和管理岗位4增加写作水平测试,按照面试成绩70%,写作水平测试30%比例计算总成绩。面试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


  (五)考察体检


  考察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主要学习或工作情况、遵守法律法规及是否应回避等全面情况。体检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原则上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时,对于已经怀孕的应聘人员,可延期进行胸透检查项目。


  考察、体检时先按1:1的比例进行,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弃权、考察体检不合格的,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专业)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成绩相同,按照增加面试的方式确定排名顺序。对于在公示过程中弃权或被取消资格的拟聘人员,可在考察范围人选中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对于资格审查、面试、考察和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的,由管委会招聘主管部门根据各直属事业单位岗位空编及急需专业情况进行统一调剂分配,应聘人员应服从招聘岗位分配。为聘用人员办理有关手续后,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需尽快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


  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般为6个月,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一般为12个月。新聘用人员试用期满合格的继续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组织实施与监督


  本次高新区事业单位招聘紧缺专业人才工作,在市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指导下组织实施。高新区组织人事部专门负责招聘日常工作。招聘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及社会各界监督。


  应聘人员如果认为招聘过程中的具体行政行为影响了自身合法权益,可在具体行政行为公告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及附件,按规定时间参加报名、资格审查、面试等环节;要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聘用的,责任自负。


  招聘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文件和招聘公告规定执行,如发现违纪违规行为,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社部令第30号)有关规定处理。应聘人员在应聘过程中,不服从招聘部门正常工作安排、扰乱正常招聘工作秩序的,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可对其作出取消本次聘用资格的处理。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本公告由淄博高新区组织人事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3-3586123(淄博高新区组织人事部)


  电子邮箱:gxqrsk01@163.com(淄博高新区组织人事部)


  监督电话:0533-3581545(淄博高新区纪委)


  附件:


  1、2017年淄博高新区事业单位招聘紧缺专业人才岗位一览表


  2、2017年淄博高新区事业单位招聘紧缺专业人才报名表


  3、2017年淄博高新区事业单位招聘紧缺专业人才诚信承诺书


  4、应届毕业生证明(式样)


  5、同意应聘证明(式样)


  6、国家重点学科名单


  7、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名单


  淄博高新区组织人事部


  2017年4月27日

 

  更多事业单位招聘信息推荐访问山东事业单位考试网(http://www.chinasydw.org/shandong/),招聘信息更全面、更方便查找。



互动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