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桓台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根据桓台县人民医院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及省、市公立医院改革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现就2017年桓台县人民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
(四)符合招聘岗位专业、技能要求和其他条件;
(五)应聘初级岗位的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76年3月8日以后出生)。
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须征得所在单位(就业协议单位)同意。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二、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
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详见《2017年桓台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与资格审查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
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电子邮箱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7年3月8日9:00—3月30日17:00。
审核时间:2017年3月8日9:00—3月31日11:00。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及附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按规定报名时间(以电子邮件发送时间为准)发至指定的报名邮箱(htxyyzp2017@163.com)。每人限报1个岗位,报考岗位经初审通过后,不能更改。因信息填报不够及时、全面、准确而导致未通过审核的,责任自负。
报名人员必须全面、详实地填写《2017年桓台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附件2)、《2017年桓台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并上传有关证件、材料电子版照片。
有关证件、材料包括:本人近期1寸正面照片(纯色背景);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两面);学历学位证书等核心条件,其中国内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或学校相关部门出具的学历(专业)学位证明,国(境)外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还需提供教育部门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原版成绩单(附与学历学位认证时相同的正规翻译公司出具的中文翻译件)。以上材料需放在一个文件夹内压缩发送,文件名统一格式为“岗位代码(应聘岗位名称)—应聘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国内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17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应聘岗位具体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等材料,其他应聘人员的相关证书及材料须在报名首日之前取得。未明确的时间计算截止日为报名首日。
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网上报名时可暂不上传,待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交验看。
在职(含已签订就业协议人员)应聘的,在现场资格审查时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就业协议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或解聘证明。对在职人员出具同意应聘证明或解聘证明确有困难的,除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外,也可在面试成绩公告后3个工作日内提交,否则视为弃权。
报名人员必须全面、详实地填写和提供相关材料,对于扰乱报名秩序或伪造变造证件、证明(其他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
应聘人员应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网上初审
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查看网上报名情况,并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网上初审,同时做好咨询工作。对符合应聘条件的,应初审通过;对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要初审不通过并说明原因,其中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提醒考生补充材料。
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3倍(学历要求为研究生的岗位和急需岗位按2倍)的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照1:3的比例(学历要求为研究生的岗位和急需岗位按1:2)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或取消招聘岗位。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改报。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具体负责。笔试后,进入资格审查范围的应聘人员,应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向招聘单位提交相关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网上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审核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进入资格审查范围的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同一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一)笔试
笔试的时间、地点另在桓台县人民医院等网站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笔试内容为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专业类别分医疗、中医、检验)。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招聘单位根据应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结束后,按照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查的人员,不满上述比例的按实有人员确定。所有进入面试的人员,笔试成绩不得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
(二)面试
面试采用按照专业分类别进行专业知识面试方法(专业类别分医疗、中医、检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专业理论、实践能力、综合能力、岗位适应能力、语言表达、举止仪表等,采取口述答题的方式进行。
(三)总成绩计算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五、考察和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人员。进入考察、体检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未按时提交同意应聘证明或解聘证明等材料的视为放弃考察、体检资格。如同一岗位中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进行比较确定进入考察、体检人员。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岗位,按面试加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
因考察、体检不合格和弃权造成空缺的岗位,可从应聘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如有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考察工作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由招聘单位负责组织。考察可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招聘条件,提供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察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体检由招聘单位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照实收取。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弃权。
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时,对于已经怀孕的应聘人员,可延期进行胸透检查项目。
六、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且符合聘用条件的,聘用人员办理有关手续后,招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招聘公告中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签订合同时按规定执行。
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般为6个月,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一般为12个月。新聘用人员试用期满合格的原则上按照招聘岗位类别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新聘用人员必须于3年内取得所聘岗位相应的执业资格,否则予以解聘。
新聘用人员按照深化公立医院编制人事制度改革有关规定实行人员控制总量管理。
七、咨询和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招聘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及社会各界监督。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本公告由桓台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桓台县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3-8228108
监督电话:
桓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33-8182713
桓台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0533-8216245
中共桓台县人民医院纪律检查委员会:0533-8228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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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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