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乡镇交通安全管理员公告
为加强和规范乡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根据我区城市建设和道路交通管理工作需要,按照有关规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镇交通安全管理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职责
1、岗位及人数
岗位:乡镇交通安全管理员
人数:59人,其中开发区5人,洪山镇5人,昆仑镇7人,双杨镇7人,罗村镇5人,寨里镇6人,龙泉镇4人,岭子镇5人,西河镇7人,太河镇8人。
2、职责:协助维护乡镇道路交通秩序,劝阻、取证、纠正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协助保护、处置交通事故现场,抢救受伤人员;协助做好群体性事件、治安灾害事故、突发事件的先期处置工作;及时报告乡镇道路上的交通、治安情况和其他重要情况;协助加强农村地区重点车辆和驾驶人管理,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协助排查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协助受理公安交通窗口业务和管理文书档案等;承担交警大队部署的其他非执法性工作。
二、待遇及人员管理
1、待遇
月基本工资执行淄川区最低工资标准(含个人负担的保险部分)、根据工作需要发放考核奖(自筹)。
2、人员管理
实行劳务派遣制,与劳动事务代理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拟派往淄川区交警大队,由淄川区交警大队统一管理和调配。
试用期1个月,每两年签订一次劳动合同。合同期限内,严格执行淄川区交警大队相关规章制度,每年考核一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三、招聘范围及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具有一定的道路交通管理知识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2、仅限岗位所在镇、开发区常住户口人员报名,年龄18-40周岁(出生日期1976年1月1日-1997年12月31日),男性,高中以上学历;退伍军人优先。
3、适合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身高在170cm以上,身体健康,体形端正,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如五官畸形、不能自行矫正的斜颈、步态异常等),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如白癜风、银屑病、血管瘤、斑痣等),无色觉异常,无纹身,无肢体功能障碍,双眼矫正视力不低于4.8。
四、招募方法和程序
采取公开招募方式,按照现场报名、资格初审、面试、体检、政审的程序进行。
1、现场报名、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2016年 12月12日至2016年 12月13日
报名地点:淄川交警大队办公楼一楼
符合条件的人员,持以下资料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
(1) 现场如实填写《交通管理员报名登记表》(贴本人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一式两份)
(2)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3)户口本及本人复印件
(4)《毕业证书》及复印件
资格审查结束后,按照审查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员。
2、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素质。
面试人员、地点、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3、体检
面试合格的人员按确定的招募计划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我市有关基层服务项目人员体检要求进行,体检不合格的,按成绩依次递补。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4、政审
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政审,政审主要内容包括:政治表现、遵纪守法等。政审不合格的,按成绩依次递补。
咨询电话: 淄川交警大队 0533-2136453
2016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