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干警培训基地招聘特种岗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要求及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安局研究决定,为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干警培训基地招聘5名特种岗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招聘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
面向武警山东总队(机关)、山东公安消防总队(机关)和武警淄博支队、淄博公安消防支队2014年、2015年的退役士官。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政治素质高。
3、具有高中及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18周岁至30周岁之间(1997年11月27日至1984年11月27日期间出生)。取得国家高级及以上防毒防化抢险员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
4、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心理素质过硬。
5、身体健康,体形端正,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色觉异常,无文身,无肢体功能障碍,裸眼视力均在4.8以上(狙击岗位的裸眼视力均在5.0以上)。
6、具备应聘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其他条件。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4)有道德败坏等不良行为的;
(5)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6)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此外,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须征得所在单位(就业协议单位)同意。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招考(聘)主管机关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应聘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应聘人员不能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和具体要求
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详见《山东省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干警培训基地招聘特种岗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5年11月27日至30日
报名地点:淄博市公安局办公楼1907房间(淄博市张店区联通路308号);
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身份证、士官退出现役证(或士兵证)、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须在报考之日前取得)、在部队期间所获得的培训证书、荣誉证书、资格证书等原件、复印件。特种车辆驾驶岗位还需提供驾驶证A证。
应聘人员伪造变造毕业证及其他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查实后取消应聘资格,并记入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5年内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
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1:2比例的招聘岗位,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或取消招聘岗位。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一)体能素质测评
体能素质测评项目及标准,按《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规定执行。体能素质测评为达标性测评,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取消参加专业技能考试和面试资格。
体能测评成绩不计入应聘人员总成绩。
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能素质测评的,视为弃权。
体能素质测评成绩在测评点当场公布。
(二)专业技能考试
专业技能考试分岗位进行。狙击岗位测试88狙击步枪实弹射击、92式手枪安全程序及实弹射击等;防毒防化岗位测试原地穿着轻型防化服、佩戴空气呼吸器,危化品辩识及现场处置,进行金属堵漏套管工具操作等;特种车辆驾驶岗位测试军地特种车辆驾驶技能、应急处置驾驶技能、复杂路面驾驶技能等。
根据招聘计划,按照专业技能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资格范围人员。
专业技能考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参加面试的资格。
(三)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考生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等,同时对考生的专业基础理论和公安基础知识掌握情况进行考察。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进入体检考察人员范围。
面试结束后,按专业技能考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体能素质测评、专业技能考试和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察政审
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分岗位,按1:1.5比例确定体检考察政审人员范围。同一岗位中应聘人员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专业技能考试成绩比较确定顺序;专业技能考试成绩也相同的,根据中共党员、学历高者、部队获奖高者的先后顺序依次比较确定。
体检、考察政审时先按1:1的比例进行,对体检、考察政审人员不合格的,从应聘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考察政审范围的人员中按顺序等额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一经公示,不再进行递补。
对公示后无故放弃聘用资格的应聘人员,将被记入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5年内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考察政审工作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考察政审可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具体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察政审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核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体检由招聘主管机关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弃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六、公示与录取
根据考试、考察政审、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
聘用人员办理有关手续后,招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般为12个月。新聘用人员试用期满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
招聘有关信息和结果将在淄博市公安局网站(www.zbga.gov.cn)公布。应聘人员应及时查看有关通知和公告,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及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附件:
1、山东省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干警培训基地招聘特种岗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2、淄博市公安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3、诚信承诺书
4、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
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淄博市公安局
2015年11月18日
附件1:山东省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干警培训基地招聘特种岗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
附件2:淄博市公安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3:诚信承诺书.doc
附件4: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