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周村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网格员)公告
为进一步推进社区工作职业化、专业化进程,提高社区管理服务水平,结合我区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网格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高,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较强的组织、沟通、协调能力,热爱社区工作;
2、35周岁以下(1979年10月26日以后出生),具有周村区常驻户口,或在周村区人才服务中心办理人事代理的人员;
3、具有国家承认的专科及以上学历;
4、热爱并自愿从事社区工作,吃苦耐劳,无违法犯罪记录,能熟练操作计算机;
5、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招聘计划及职责要求
1、招聘计划:拟招聘65名社区工作者(网格员)。
2、岗位职责:
(一)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教育和引导居民依法履行应尽的义务;
(二)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定、决议和社区居民会议、居民代表会议的决定,办理本居住地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发展公益事业;
(三)组织、协调社区单位开展区域性共建活动,带领社区居民开展精神文明建设活动,调动社会力量开展便民利民的社区服务活动,努力营造“居民自治、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治安良好、环境优美、文明祥和”的新型社区;
(四)做好社区居民的思想政治工作,积极反映社区居民的意见和建议;
(五)协助政府及有关部门做好与社区居民利益有关的社区治安、计划生育、公共卫生、劳动保障、帮扶救助等工作;
(六)承担网格员的工作职责,严格落实社区网格化管理工作制度,进行常态化走访、跟踪式服务和全方位代办。一是当好信息员,在走访巡查中准确采集各类基础信息,全面掌握社情民意,认真填写《工作日志》和《民情日记》,及时上报影响社会稳定和公共安全的苗头隐患和突发事件。二是当好调解员,受理群众意见和诉求,就地调解小矛盾小纠纷,及时上报重大矛盾纠纷。三是当好宣传员,积极宣传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增强群众学法、守法、用法意识。四是当好代办员,熟练代办证照办理、缴费报销、公益服务、民情诉求、政策咨询等社区事务,协助有关职能部门落实社会治安、群防群治、特殊人群帮教管理等工作措施,为社区网格内群众提供周到细致的服务。
三、招聘方法和程序
招聘工作采取公开招聘方式,按照现场报名、资格初审、面试、体检、政审的程序进行。
1、现场报名、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2015年10 月26 日—29日
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报名地点:周村区人才服务中心(周村区市民之家办公楼2楼东厅103号窗口)。符合条件的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以上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从周村区人民政府网(www.zhoucun.gov.cn/)下载并如实填写《周村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网格员)报名表》、《诚信承诺书》(以上材料一式一份,报名表贴本人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到现场进行报名、资格审查。根据初审情况,择优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
(1)结构化面试。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举止仪表等。
(2)面试总成绩计算。面试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3)排名。面试总成绩相同者,根据低收入家庭(原则为低保家庭)、中共党员等依次比较确定先后顺序。
(4)面试设最低分数线,面试成绩低于最低分数线者不予聘用。
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地点、时间及成绩在周村区人民政府网(www.zhoucun.gov.cn/)进行公布。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对本人自愿放弃造成的空缺,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3、体检和政审
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在周村区人民政府网(www.zhoucun.gov.cn/)进行公布。体检由区人社局统一组织(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政审,政审主要内容包括:政治表现、遵纪守法等。政审材料中的无违法违纪证明由本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体检或政审不合格的,按成绩依次递补。
4、聘用
经政审合格的,进行社区工作业务素质培训,并进行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测试,测试不合格的不予招用。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由劳务派遣有限公司与被聘用人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办理有关派遣手续。
四、聘用管理
被聘用的社区工作者(网格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劳动合同一年一签,由聘用单位管理。在合同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解除劳动合同,停止发放各项补贴:
1、通过其它途径已实现就业的;
2、户口迁出本区的;
3、连续无故旷工5日或半年内累计无故旷工10日的;
4、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管理制度的;
5、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6、有聘用单位认为不适合从事此项工作的其它情况。
7、被聘用的社区工作者(网格员)在合同期内,另谋职业的需经过聘用单位同意。
五、待遇
工资待遇:按照年度内山东省政府公布的周村区最低工资标准执行,并随省政府公布标准调整同步调整。
社会保险待遇:由劳务派遣公司为社区工作者(网格员)办理社会保险费缴纳手续。按照《社会保险法》之规定,社会保险费由劳务派遣公司和社区工作者(网格员)按比例分别承担。社区工作者(网格员)应当承担的社会保险费部分由劳务派遣公司从社区工作者(网格员)工资中代扣代缴。
六、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社会监督。如发现有违背招聘工作程序和纪律的问题,将取消有关聘用人员的聘用资格,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 区委政法委 0533-6195382
区民政局 0533-6195408
区人社局 0533-6195233
附件1:报名表
附件2:诚信承诺书
中共周村区委政法委
周村区民政局
周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