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高新区公用处编外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高新区公用处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编外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招聘油气、城镇燃气工程类2名,供暖工程类1名,建筑工程类1名,电力工程类1名,共计5名。
二、招聘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热爱本职岗位,坚持原则,作风正派,服从领导,认真负责,廉洁奉公。
2、熟悉相关专业技术,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实践经验,具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和业务处置能力。在油气、燃气、供热单位工作2年以上或具有相关专业技术职称的优先录用。
3、年龄在5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吃苦耐劳,能够深入基层、企业一线开展工作。
4、专业与学历要求:
油气、城镇燃气工程类:油气储运工程、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新能源科学与工程、能源与动力工程、能源工程及自动化、城市燃气工程;
供暖工程类:暖通工程、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能源与动力工程、能源工程及自动化、热能动力设备与应用、暖通空调专业、热能与动力工程;
建筑工程类:建筑学、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工民建、土木工程、建筑工程技术、建筑节能与设计、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给排水工程;
电力工程类: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供电技术、高压输配电线路运行与检修、电气自动化技术、电力系统自动化技术。
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和两年以上工作经验或具有助理工程师以上职称。
三、工资待遇
以上人员工资及福利待遇按4060元/人/月(含工资及单位、个人缴纳的各项保险)标准执行。
四、招聘办法
此次招聘采取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核、录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
1、报名时间:2015年4月17日-25日
上午8:30—11:30,下午1:30—5:30
2、报名地点:火炬大厦(柳泉路与政通路交叉路口西北)8楼0810室。
联系电话:0533-3571157 联系人:秦龙
3、应聘人员报名时需提交的相关材料:
需提交《淄博高新区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二份,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二份,招聘条件中要求的行业工作年限或岗位工作年限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二份。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面试前招聘主管部门依据高新区专职安全检查员招聘标准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方可进入面试。
(三)面试
主要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法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应变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时间、地点及其他具体事宜详见高新区人力资源网。
(四)体检考核
1、确定体检考核人员
面试结束后,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
2、体检
体检参照相关行业体检标准执行。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不予录取。
(五)录用
根据面试、体检确定录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在规定时间内,因自身原因造成不能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聘期3年,期满考核合格的可继续聘用(不合格的解除)。
五、招聘纪律
严格招聘纪律,整个招聘过程接受社会监督,如发现违纪违规、弄虚作假的将取消有关考生的聘用资格,并对相关责任人依据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设考试辅导培训班。
2015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