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公务员考试
2023年烟台市牟平区教体系统招聘高层次人才3人简章
http://www.sdgwy.org 2023-07-22 来源:烟台市教育局
2023年烟台市牟平区教体系统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简章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教育部等部门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8〕75号)等规定,2023年烟台市牟平区教体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3名(招聘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
1.硕士(含)以上毕业生。
2.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2023年公费师范毕业生。非山东省生源的公费师范毕业生须符合教育部规定的跨省就业条件,并经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
3.获得第八、九、十届山东省师范类高校学生从业技能大赛二等奖及以上的本科(含)以上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3.身心健康、符合招聘岗位聘用体检标准。
4.应聘人员须为1982年7月31日(含)以后出生。
5.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资格条件。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主要参照教育部相关专业学科目录设置专业要求,应聘人员学历证书所载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应聘人员在普通全日制高等学历教育阶段取得国家承认的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的,可与相应的毕业证书配合使用,依据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注明的专业报考。报名期间,招聘单位依据岗位用人需求研究确定并在牟平区政府网站公布审核通过的专业(含认定的相近专业),以便相同专业人员报考。
应聘人员须于2023年7月31日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普通话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包括留学回国人员的学历、学位及认证证书、普通话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且在现场资格审查、考察、办理聘用手续等期间该证件均有效。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在考察或体检阶段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经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书的应聘人员须具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无业人员需提交就业创业证或处于无业状态的个人书面承诺书。公办中小学教师报考,须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应届高校毕业生是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中,由国家统一招生且就读期间个人档案、组织关系保管在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并于当年毕业的学生。国家规定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具体是指国家统一招生,2021年、2022年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二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其档案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不得应聘;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各类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具有多个学历层次的考生以其低层次学历报考的,其年龄、学历性质等应聘条件,均按其低层次学历的要求进行审核。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海归留学人员取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后,可应聘有相应层次学历学位要求的岗位。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和《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后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与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培养质量坚持同一要求,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享有平等就业机会。符合上述规定的,报名时与全日制研究生同等对待。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现场报名、审核、缴费、领取面(初)试准考证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报名前,请仔细阅读本招聘简章,确认符合拟应聘岗位的条件后再进行报名。对应聘岗位条件中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资格条件、工作经历等信息需要咨询时,可拨打岗位需求表中咨询电话。应聘人员有恶意登记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
(一)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3年7月31日–8月2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2.地点:烟台市牟平区正阳路368号政务服务中心14楼1402室。
(二)提交材料
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时进行,应聘人员应提供下列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提前按下列顺序装订好复印件,原件核对后归还:
1.报名表(为上交材料封面,见附件2)。
2.诚信承诺书,见附件3。
3.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
4.学历、学位证书。海归留学人员须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未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须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有资质的翻译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和能够按时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个人书面承诺〕。
5.2023年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协议书;非个人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无业人员需提交就业创业证或处于无业状态的个人书面承诺书(附件4)。
6.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
7.岗位要求的普通话证书。
8.报考初中英语教师岗位的,需提供岗位要求的英语等级证书。
9.获得第八、九、十届山东省师范类高校学生从业技能大赛的提供获奖证书(如技能大赛证书还未颁发,须提供获奖证明,由学校教务部门或研究生处(院)出具并加盖公章)。
10.已经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须具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附件5)或解除合同(协议)证明。
11.招聘岗位有“研究方向”要求的(附件1“专业要求”中的专业后面有括号的,括号内的内容即为专业研究方向要求),还须提供学习成绩表复印件、专业研究方向证明以及《专业研究方向承诺表》(附件6),专业研究方向证明,应由高校教务部门或研究生处(院)出具并加盖公章;2023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标明专业研究方向的,可作为专业研究方向证明。海归留学人员须委托有资质的翻译机构,分别将所学课程、毕业论文、专业介绍或能够证明专业研究方向的有关外文资料翻译成中文并加盖印章后,作为“专业研究方向证明”参加现场资格审查。
12.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13.本人近期彩色正面免冠2寸照片2张(同版)。
(三)现场缴费。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的人员,进行现场缴费。高层次人才岗位考试方式为面试,仅缴纳面试考务费,按照鲁发改成本[2022]55号文件规定,面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70元。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通过现场资格审查后,于8月2日17:00前通过指定邮箱提交申办免费的有关证明材料,经核准通过后,通过原缴费渠道退回面试考务费,要求详见附件7。
(四)领取准考证。缴费成功后,凭缴费凭证现场领取面(初)试准考证。
(五)有关要求
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须本人到场,不得委托他人。现场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不全的,须在现场资格审查日次日17:00前提交。同意报考证明或解约证明因故不能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的,也可在面试后第2个工作日17:00前提供。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指定材料,均视为弃权。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审查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结束后,最终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3倍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取消的计划调整到其他2个岗位,调整次序为语文、英语、历史。招聘计划取消的岗位,原应聘人员办理退费手续。取消计划在牟平区政府网站公示。
三、考试
考试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面试初步定于8月5日举行,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初步定于8月3日在烟台市牟平区政府网站公布。
同一应聘岗位现场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不足30人的,直接进入面试环节;同一应聘岗位现场资格审查通过人数超过30人的,原则上先进行初选,经招考领导小组研究同意,也可直接进入面试环节。初选方式一般为结构化面试,当报名人数过多时采取笔试方式。初选成绩低于60分人员不得进入面试环节,按照岗位计划1:5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员,最多不超过30人;进入面试环节人员数量不足岗位计划5倍的,按实有人数进入面试环节。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初选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初选成绩不带入面试。初选后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面试人员空缺不再递补。本岗位面试全部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人员不予聘用。
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岗位计划1:3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则组织专家重新命题对成绩相同的人员进行重新面试,并以重新面试后的成绩排序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
四、体检与考察
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确定后,按计划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对应聘人员进行体检、考察。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体检。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负担,应聘人员为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的,体检费用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担。所有体检项目检查完毕后,主检医师认为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做出判断的,应聘人员要服从主检医师的安排,做进一步检查。应聘人员或用人单位对体检结果(当日当场复检项目除外)有异议的,均可在收到体检结论7日内,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由该机关组织复检,复检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项目由复检医疗机构确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申请复检一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应聘人员没有征得体检组织机构同意,不在规定的时间参加体检或复检,视为弃权。应聘人员不服从主检医师体检安排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有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成立考察小组,每组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具体负责考察工作。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被考察对象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如经考察不合格或发现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违反本招聘简章规定的行为,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应聘人员在考察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者有其他妨碍考察工作的行为,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考察小组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根据山东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规定,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人事部门及考察组要严格审核把关被考察对象档案,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在牟平区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考察、体检不合格的,或公示期有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聘用手续办结前因拟聘用人员被取消聘用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招聘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聘用
应聘人员按期毕业并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等后方可办理聘用手续。办理聘用手续,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按人事管理权限报招聘主管机关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由招聘主管机关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拟聘用人员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有关调动、派遣手续,招聘单位按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应聘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的,视为弃权。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聘用后最低服务期限为五年(含试用期)。
六、其它
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仔细阅读本招聘简章及应聘须知等各附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招聘政策和本招聘简章规定执行,如发现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处理。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简章由烟台市牟平区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5-4214467
监督电话:0535-4232955
招聘通知、招聘信息公告公示网站:
牟平区政府网(http://www.muping.gov.cn)
2023年7月21日
免费学习资源(关注可获取最新开课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