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烟台市长岛综合试验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公告
为进一步推动长岛城市社区建设,打造一支职业化、专业化的社区工作者队伍,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岗位和数量
招聘社区工作者共19人,具体岗位设置如下:
社区工作者A岗:面向长岛综合试验区目前从事社区工作的人员招聘8人。
社区工作者B岗: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共党员6人(不含中共预备党员)。
社区工作者C岗: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2人。
社区工作者D岗: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人。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社区工作者A岗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处事公道,服务意识强,热爱社区工作,具有为群众服务的精神和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善于开展群众工作;
2.具备掌握全科社工业务能力,主要包括:加强党的建设、采集基础信息、收集社情民需、排查安全隐患、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关爱帮扶特殊人群、宣传政策和法律法规、动员群众参与治理、代办民生服务;做好网格管理工作,完成网格化管理机构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完成交办的其他工作,服从社区岗位安排;
3.身体健康、符合招聘岗位聘用体检标准;
4.大专及以上学历;
5.年龄40周岁以下(1981年6月27日之后出生);
6.需出具目前从事社区工作证明。
(二)社区工作者B岗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处事公道,服务意识强,热爱社区工作,具有为群众服务的精神和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善于开展群众工作;
2.身体健康、符合招聘岗位聘用体检标准;
3.大专及以上学历,应届高校毕业生须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1.应届高校毕业生,具体是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中,由国家统一招生且就读期间个人档案、组织关系保管在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并于当年毕业的学生。2.国家规定择业期内未曾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具体是指国家统一招生,2020年、2021年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二年)内未曾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其档案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下同);
4.年龄40周岁以下(1981年6月27日之后出生);
5.长岛户籍(或生源)(需出具户口簿或长岛高中段毕业证);
6.中共党员(不含中共预备党员),由所在党组织出具党员身份证明。
(三)社区工作者C岗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处事公道,服务意识强,热爱社区工作,具有为群众服务的精神和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善于开展群众工作;
2.身体健康、符合招聘岗位聘用体检标准;
3.应届高校毕业生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年龄40周岁以下(1981年6月27日之后出生);
5.具有长岛户籍(或生源)(需出具户口簿或长岛高中段毕业证)。
(四)社区工作者D岗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处事公道,服务意识强,热爱社区工作,具有为群众服务的精神和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善于开展群众工作;
2.身体健康、符合招聘岗位聘用体检标准;
3.大专及以上学历,应届高校毕业生须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4.年龄40周岁以下(1981年6月27日之后出生);
5.长岛户籍(或生源)(需出具户口簿或长岛高中段毕业证)。
(五)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能报考:
1.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应届毕业生除外);
2.现役军人;
3.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4.近三年内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
5.两年内受到两次以上行政拘留处罚的;
6.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7.在校期间受过院(系)及以上单位处分的;
8.按正常学制未能获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0.被机关、事业单位、社区工作岗位辞退未满5年的;
11.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不得应聘情形。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个人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考察、公示等程序,择优聘用,与长岛宇林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合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6月27日至2022年7月1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长岛宇林劳务派遣有限公司(恒丰银行6楼)报名咨询电话:18653581690;
3.报名需提交以下资料:本人近期2寸免冠照片3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索引页和本人户口单页)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报名条件要求提供的相关材料等。除2022年应届毕业生学历证书应于8月底前取得外,相关学历、资格证书等应于2022年6月27日(含)前取得。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将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在招聘工作中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报名结束后,若资格审查通过人数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2倍的,按照1:2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社区工作者A、B岗、社区工作者C岗核减的计划调整到社区工作者D岗。
(三)考试
社区工作者A岗、社区工作者B岗、社区工作者C岗、社区工作者D岗均采用“先笔试后面试”方式。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1.笔试
笔试时间、笔试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采取统一闭卷考试的形式,笔试内容包括法律法规、时政方针、区情区况、社区治理、社区服务、社区网格化管理等基础知识以及综合写作。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结果确定合格线,在合格线内,社区工作者A、B、C、D岗均按照招聘计划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范围;笔试后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面试人员空缺,经招聘单位主管机关研究同意,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照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长岛海洋生态文明综合试验区官网公布。
2.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逻辑思维、综合分析、语言表达,以及利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等方面能力,面试成绩于本场面试结束后公布。为保证人员素质,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不足60分的不予聘用。
3.总成绩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加上加分项分数核算总成绩。
加分项情况:报考社区工作者A岗的应聘人员,是中共党员身份的,总成绩加2分。
根据总成绩,社区工作者A岗、B岗、C岗、D岗均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5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名单。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确定名单,面试成绩也相同的则组织专家重新对总成绩相同的人员进行面试,并以面试后的总成绩排序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名单在长岛海洋生态文明综合试验区官网公布。
(四)体检
从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名单中,由高分到低分按照计划数1:1的比例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费用由报考人员负担。所有体检项目检查完毕后,主检医师认为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做出判断的,报考人员要服从主检医师的安排,做进一步检查。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收到体检结论7日内,向招聘单位主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并由该招聘单位主管机关组织复检,复检项目由复检医疗机构确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申请复检一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报考人员没有征得招聘单位主管机关同意,不在规定的时间参加体检或复检,视为弃权。报考人员不服从主检医师体检安排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全面考察,主要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是否有违法乱纪行为、是否符合岗位条件,以及本人亲属相关情况等进行综合考察,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
(六)聘用
1.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在长岛海洋生态文明综合试验区官网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办理入职手续,与宇林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对被取消聘用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从体检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社区工作者一经聘用,最低服务年限3年。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须服从分配,不服从分配的,取消聘用资格。
2.聘用后待遇
按照《烟台市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办法(试行)》规定,执行三岗十八级薪酬待遇,以街道事业编新入职人员试用期满执行定级工资标准人员平均应发工资的0.8倍,确定新聘用社区工作者工资标准,并按规定缴纳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新聘用社区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间薪酬按照街道事业编新入职人员试用期应发工资的0.8倍发放,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新聘用社区工作者平时工作表现和考核情况作为合同签订和续聘的重要参考依据。
(七)其他
1.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仔细阅读本招聘简章及附件,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及时了解相关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所有应聘人员参加现场报名、考试和体检时应全程佩戴防护口罩,主动提交《应聘人员健康筛查信息采集表》(附件),出示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并按要求接受体温测量。经现场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体温37.3℃以上,出现持续干咳、乏力、呼吸困难等症状)的应聘人员,不得进入考点。应聘人员要服从工作人员指挥管理,自觉保持安全距离。现场报名、考试和体检过程中,如出现疑似症状,应聘人员应主动报告。结束后,应主动离开,不得聚集。
3.请广大应聘人员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以免影响考试,应减少跨区域流动,尤其避免到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活动。凡违反我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4.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长岛综合试验区工委党群工作部
长岛综合试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