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昆嵛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农业农村和经济发展局派遣制员工招聘简章
根据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1名。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在35周岁以下;
(三)会计、审计、财务管理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
(四)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五)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本人及主要亲属政治历史清白;
(六)有会计、审计或财务管理相关工作经验;
(七)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人员,曾受过刑事处罚、公安司法机关行政拘留及以上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能报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21年10月25日-2021年10月28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3、报名地点:烟台昆嵛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农业农村和经济发展局办公室
4、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聘用资格。报名时,报考者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索引页和本人户口单页)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3张等材料。
(2)到当地派出所查询打印的《无犯罪证明》;
(3)本人学位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属于在职职工的需加持单位出具的盖有单位公章的《所在单位同意应聘证明信》。
审查合格后方可参加面试。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形式为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评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为保证人员素质,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不足60分的不予聘用。按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四、体检和考察
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聘用资格。对于体检合格人员,按相关规定进行政审。对体检、考察政审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五、聘用及相关待遇
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拟聘用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由公司统一进行派遣,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内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劳务派遣单位统一缴纳五险,工资底薪2000元,每年工龄工资50元。
六、其他
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对应聘人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不符合条件者,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烟台昆嵛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农业农村和经济发展局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人:张焱程;电话:0535-4693709。
烟台昆嵛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农业农村和经济发展局
2021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