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烟台市各级机关补充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根据《2021年烟台市各级机关补充录用公务员公告》,现将我市2021年各级机关补充录用公务员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人选从网上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中,按照职位录用计划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笔试成绩相同的,按专业科目考试成绩排序。笔试成绩和专业科目考试成绩都相同的,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科目成绩排序。笔试各科目成绩均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资格审查合格人数未达到录用计划1:3比例的职位,确定现有人员为面试人选。首批名单详见附件1。
二、面试人选资格审查
(一)人员范围
2021年我市各级机关补录职位的全部面试人选。
(二)时间和地点
各职位的面试前资格审查工作由招录机关负责。自本公告发布次日起至2021年5月23日期间,面试人选须按照招录机关指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参加资格审查,如实报告健康排查有关信息,确认参加面试。现场资格审查具体地点和联系方式详见附件2。
(三)注意事项
1.考虑疫情防控等因素,为避免考生多次到现场补充材料,减少交通出行风险,请进入面试前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在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详见附件3)电子版,打包压缩后以“姓名+用人单位+职位”命名,发送至招录机关指定电子邮箱并进行电话确认,由招录机关对材料进行预审。
2.预审通过后,进入面试前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再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参加现场资格审查,领取面试通知书。
3.现场资格审查过程中考生需要补充材料的,须在3日内提交所缺材料。无法按时提交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
4.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不符合招录职位要求、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以及未按招录机关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招录机关将终止其录用程序。
5.其他注意事项详见《2021年度烟台市各级机关招录公务员公告》及其《报考指南》。
三、面试人选递补
因面试人选放弃等原因出现面试人选未达到职位录用计划1:3比例的,招录机关将从该职位网上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的排序规则依次递补。递补时间截止到2021年5月26日17:00。有关考生在此期间应当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免给个人造成损失。
四、面试时间、地点
我市各级机关的面试时间统一安排在2021年5月30日。考点设在烟台市。面试方法以结构化面试为主。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另行公告。
五、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1.根据我省有关规定,广大考生须加强防疫知识学习,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考前,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面试前14天每日自觉进行体温测量、记录及健康状况监测,如实填写《面试人员健康管理信息承诺书》(附件4)。面试时,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明、面试通知书和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本人签字的《面试人员健康管理信息承诺书》进入考点;持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以及发生本土疫情的地级市和有扩散风险的毗邻地区的入(返)鲁考生,还须提供面试前7日内有效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结果。
2.进入考点前,考生须听从考点工作人员指挥,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保持“一米线”排队有序入场。在接受身份核验时,逐人按要求摘下口罩核实身份。
3.持健康码黄码的考生,以及考生入场或考试期间出现咳嗽、呼吸困难、腹泻、发热等症状,经专业评估和综合研判,能继续参加考试的,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面试。须接受隔离观察的,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纳入所在地疫情防控体系。
4.请考生备齐个人防护用品,严格做好个人防护,保持手卫生。合理安排交通和食宿,注意饮食卫生。
入(返)鲁考生请主动与烟台市疾控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35-6700925)了解疫情防控规定和抵达后的对接服务流程等。高风险地区人员请暂缓来鲁。中风险地区的人员原则上暂缓来鲁,如确需出行,须持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审批证明,并持有72小时内有效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结果。凡违反我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六、其他
如疫情防控形势有需要,将视情调整面试安排,届时将另行发布公告。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附件2.2021年烟台市各级机关补充录用公务员面试前资格审查地点和联系方式
附件3.2021年烟台市各级机关补充录用公务员面试前资格审查提交材料清单
烟台市公务员局
2021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