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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烟台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校园招聘11人公告
http://www.sdgwy.org       2021-03-12      来源:烟台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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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1年春季校园公开招聘“双一流”高层次急需短缺人才公告
 

按照《2020年烟台市市直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第二批高层次急需短缺人才简章》要求,烟台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现面向“双一流”高校继续选拔高层次急需短缺专业人才11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三)应聘人员须为1979年11月13日(含)以后出生。

(四)身心健康、符合招聘岗位聘用体检标准。

(五)在规定的学制内正常毕业并按期取得学历与相应学位证书。符合条件的2021年毕业生可以报考。

(六)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资格条件。

招聘岗位主要参照教育部相关专业学科目录设置专业要求,应聘人员学历证书所载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具体参照2020年烟台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第二批高层次急需短缺人才岗位审查通过专业(附件7),国家承认的辅修专业证书(不包括学位证书)与学历证书配合使用,可依据辅修专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报考。除2021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与国(境)内高校2021年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人员的学历、学位及其认证书应于2021年7月底前取得外,招聘岗位要求的包括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在内的所有资格、资质及证书(含2020年及2020年以前留学回国人员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人员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应聘人员均须提供。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2021年毕业生除外),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各类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2021年毕业生除外),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独立学院毕业生,不得应聘面向“双一流”招聘岗位。

面向“双一流”招聘岗位仅限“双一流”建设院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含3年择业期内未曾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报考,符合条件的2021年毕业生可以报考。“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一流学科详见附件2,“双一流”高校及学科名单如有变化以官方网站最新公布为准。全球TOP220高校毕业生也可报考面向“双一流”招聘岗位,名单详见附件2。报考面向“双一流”招聘岗位的,3年择业期内未曾落实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需提交择业期内未曾落实工作单位的个人书面承诺。

留学回国人员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人员获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后,可报考招聘同等学历层次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岗位。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中心符合条件的岗位。

二、招聘计划与招聘范围

招聘“双一流”院校硕士研究生7名,本科生(含)以上4名,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要求详见附件1。

三、招聘办法与招聘程序

招聘方式为校园招聘,招聘结束后剩余计划直接转入后续招聘中,请持续关注中心官方网站。

(一)报名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可填写《报名登记表》(附件3)电子版发送至中心人事科邮箱(ytjkzhgk@yt.shandong.cn),没有网上报名的,也可直接到西安交通大学医学部(公共卫生学院)现场进行报名。

招聘时间、地点详见下表:

城市 学校 时间 地址
西安 西安交通大学医学部
(公共卫生学院)
3月27日上午9:00开始 西安市雁塔西路76号
西安交通大学医学部
卫法楼三层308

(二)资格审查

1.现场审查材料

现场报名时请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进行资格审查:相关证明材料、填写完整的《报名登记表》(附件3)、亲笔签名的《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4)、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

相关证明材料包括: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须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省外院校毕业生还须提交就业协议书。

择业期内未派遣的毕业生须提交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毕业生就业主管机关签发的就业报到证。3年择业期内未曾落实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须提交择业期内未就业承诺书(附件5)。

其他报考人员须提交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海外留学人员还须提供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招聘岗位有“研究方向”要求的,《岗位需求表》“专业要求”栏中专业后面有括号的,括号内的内容即为专业研究方向要求。应聘具有专业研究方向要求岗位的人员,在现场资格审查时须提供学习成绩表复印件、专业研究方向证明以及《专业研究方向承诺表》(附件6)。专业研究方向证明,应由高校教务部门或研究生处(院)出具;2020年、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标明专业研究方向的,可作为专业研究方向证明。海外留学人员须委托烟台市外事翻译中心,分别将所学课程、毕业论文、专业介绍或能够证明专业研究方向的有关外文资料翻译成中文并加盖印章后,作为“专业研究方向证明”参加现场资格审查。

招聘岗位有其他要求的,还须按要求提交其他相关材料,如:研究生毕业生的本科学历、学位证书等。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应聘的,还需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现场审查要求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如发现有条件不符、提供材料不实的,将随时取消考生资格。

现场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不全的,由个人提交书面承诺,考察结束前提交不上或审查不合格的,不予办理录用手续。

(三)考试

本次招聘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于本场面试结束后公布,为保证人员素质,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不足60分的不予聘用。形不成竞争的岗位可采取直接考察的方式进行。

面试后中心与拟聘用人员当场签订就业协议,并将拟聘用人员等额确定为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于校园招聘结束后在烟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官网公布,同时公布剩余招聘计划。

(四)考察与体检

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确定后,对应聘人员进行考察、体检。

考察工作由中心负责组织。中心成立考察小组,每组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具体负责考察工作。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被考察对象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如经考察不合格,或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违反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一经查实,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应聘人员在考察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者有其他妨碍考察工作的行为,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考察小组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考察参照《山东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实施,国家对招聘岗位考察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考察时间和具体事项在烟台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官网另行通知。根据山东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规定,招聘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及考察组要严格审核把关被考察对象档案,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考察合格人员系2021届毕业生或择业期内未派遣往届毕业生的,与招聘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签订协议时考生须提交《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和《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的原件。

中心负责组织应聘人员进行体检。体检一般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负担,报考人员为城市低保人员、残疾人或农村特困大学生的,体检费用由招聘单位负担。所有体检项目检查完毕后,主检医师认为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做出判断的,应聘人员要服从主检医师的安排,做进一步检查。应聘人员或用人单位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均可在收到体检结论7日内,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复检,复检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项目由复检医疗机构确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申请复检一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应聘人员没有征得体检组织机构同意,不在规定的时间参加体检或复检,视为弃权。应聘人员不服从主检医师体检安排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有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五)公示与聘用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在烟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中心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考察、体检不合格的,或公示期有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烟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或烟台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

办理聘用手续,由中心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报招聘主管机关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由招聘主管机关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拟聘用人员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有关调动、派遣手续,中心按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应聘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的,视为弃权。2021年毕业生须按期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后方可办理入职手续。

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其他

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仔细阅读本招聘公告,及时了解烟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及烟台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官网发布的最新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招聘政策和《2020年烟台市市直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第二批高层次急需短缺人才简章》规定执行,如发现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处理。

本公告由烟台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解释。

烟台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咨询电话:0535-6700915,网址:https://www.ytscdc.cn/;

烟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监督电话:0535-6246561。

附件1:烟台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1年春季校园公开招聘“双一流”高层次急需短缺人才岗位需求表

附件2:“双一流”建设高校、全球TOP220高校名单

附件3:烟台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1年春季校园公开招聘“双一流”高层次急需短缺人才报名登记表

附件4: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附件5:择业期内未就业承诺书

附件6:专业研究方向承诺表

附件7:2020年烟台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第二批高层次急需短缺人才岗位审查通过专业

烟台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1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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