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烟台市公安机关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体检公告
根据《2020年山东省公安机关招录人民警察简章》和《2020年烟台市各级机关招录公务员公告》等要求,现将2020年我市各级公安机关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人员范围
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二、体检集合时间和地点
请体检人员务必于2020年11月2日上午6:30前到达烟台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分局院内(烟台市莱山区长安路7号)报到。
参加体检人员须凭面试通知单、有效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 和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参加体检。除特殊情况并经烟台市公安局同意外,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三、体检标准和项目
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规定检查有关体检项目。特殊标准未作规定的职位或项目,其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仍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有关注意事项详见附件2。
四、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根据我省有关规定,广大考生须加强防疫知识学习,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体检前,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持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还须提供面试前7天内检测机构检测后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请考生备齐个人防护用品,严格做好个人防护,保持手卫生。体检期间,除在接受身份核验时,逐人按要求摘下口罩核实身份外,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要合理安排交通和食宿,注意饮食卫生。
凡违反我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其他未尽事宜,按《2020年山东省公安机关招录人民警察简章》和《2020年烟台市各级机关招录公务员公告》等有关规定执行。
烟台市公安局联系电话:0535-6297132。
附件1.2020年烟台市公安机关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附件2.2020年烟台市公安机关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体检注意事项
烟台市公安局
2020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