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龙口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第二批)简章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等规定,2020年龙口市市直事业单位面向全球TOP200高校毕业生、“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一流学科(简称“双一流”)毕业生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共设置兰州大学和山东大学两个考点。招聘计划共计27个(见附件1)。此次招聘按照先到兰州大学后到山东大学的顺序进行。若兰州大学考点完成全部招聘计划,则不再到山东大学进行招聘。若未能完成,剩余的招聘计划调剂到山东大学考点进行招聘。山东大学考点的招聘工作将根据招聘进行情况适时在龙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开发布。
二、招聘范围
全球TOP200高校和“双一流”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均可报考(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毕业生须为研究生学历),包括应届(含3年派遣期内未签订劳动用工合同且未缴纳职工养老保险人员),符合条件的2021年毕业生也可以报考。全球TOP200高校、“双一流”高校及学科名单详见附件2。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三)应聘人员须为1984年10月29日(含)以后出生。
(四)身心健康、符合事业单位聘用体检标准。
(五)具备招聘简章要求的其他所有资格条件。
除2020年国(境)内高校硕士及以上毕业生可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历、相应学位证书及2021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应于2021年7月底前取得外,其他应聘人员的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含留学回国人员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人员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均须于2020年10月28日(含)之前取得。已经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书的须提供具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2021年毕业生除外),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各类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2021年毕业生除外)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以及独立学院毕业生,不得应聘。山东省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以及实行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人员不得应聘。
留学回国人员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人员获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后,可报考招聘同等学历层次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岗位。符合条件的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以应聘。符合条件的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也可以应聘。根据教育部办公厅、中组部办公厅、人社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2017年以后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同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四、招聘办法与招聘程序
(一)网上预报名。
1.时间。拟到兰州大学考点参加考试选拔的,请于10月29日8:00——11月10日12:00进行网上预报名; 山东大学考点网上预报名时间将根据招聘进行情况适时在龙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2.方式。填报《2020年龙口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第二批)报名登记表》(见附件4),内容必须详实完整,报名考生将电子邮件发入指定邮箱lksyglk@yt.shandong.cn,邮件名称为“考点+报考岗位+姓名”,以其它形式材料报名无效。“考点”为兰州大学或山东大学。“报考岗位”要按照附件1规定的规范名称填写。报考人员应如实准确填报各项报名信息。报考信息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报考人员网上预报名后,按照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确认,方可参加考试考核。未按规定时间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考核资格。
3、网上资格初审。对通过电子邮件报名的,招聘主管机关在指定报名期间安排专人负责(节假日不休息)查看报名情况,对所有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初审,并通过电子邮件、短信、电话等方式向应聘人员反馈初审结果。基于应聘人员填报信息,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说明缺少的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应聘人员对初审结果有异议的,须在网上预报名结束后24小时内向龙口市招聘主管机关反映,不在规定期限内反映,视为对初审结果无异议。
(二)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未网上预报名的考生,可现场报名。
1、时间和地点。
兰州大学:11月12日9:00——17:00,具体地点于11月11日17:00前在龙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
山东大学:具体时间地点以龙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为准。
2、 资格审查程序
第一步:应聘人员按要求提交有关材料,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第二步:应聘人员到“准考证发放处”复核,通过复核的应聘人员领取准考证。
3、审查要求和注意事项
⑴现场资格审查必须本人在指定时间内亲自到场,不得委托他人。
⑵需要提交的材料,详见《简章》所附《2020年龙口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第二批)应聘须知》(附件3,以下简称《应聘须知》)第9条,除《2020年龙口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第二批)报名登记表》、亲笔签名的《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5)、1寸近期同底版正面免冠照片2张须提供原件外,其他材料均须同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现场资格审查材料清单详见附件6。
⑶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日期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指定材料,均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考试资格。现场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不全的,须在现场资格审查日次日12:00前到指定地点提交。同意报考证明可于统一体检前提交至龙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管理科(地址:龙口市港城大道1001号行政中心737房间),其他材料不可以延期补交。
⑷现场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主管机关组织。如发生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资格初审结果不一致现象,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本次报名不设开考比例,不收取考试费用。
五、考试
招聘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其中,招聘岗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较多的,增加初试环节。初试、面试时间一般在现场资格审查结束后两天左右,具体的时间、地点以龙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为准。
1、初试。同一应聘岗位现场资格审查通过人数过多,先进行初试,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从高分到低分按以下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计划招聘人数27人以下的,按照岗位计划1:5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最多不超过50人。初试方式一般为结构化面试,当报名人数过多时采取笔试方式。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初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初试方式为面试时,初试成绩不足60分取消聘用资格。初试成绩不带入面试。
2.面试。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1)参加对象:组织初试的岗位,初试通过人员;不组织初试的岗位,通过现场资格审查领取准考证的人员。
(2)成绩公布: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为保证人员素质,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不足70分的不予聘用。面试的其他具体事宜,请关注龙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面试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 则组织专家重新命题对成绩相同的人员进行面试,并以重新面试后的成绩排序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面试成绩70分以上人员均确定为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名单,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名单在龙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六、体检与考察
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确定后,按计划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对应聘人员进行体检、考察。
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负担。所有体检项目检查完毕后,主检医师认为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做出判断的,应聘人员要服从主检医师的安排,做进一步检查。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收到体检结论7日内,向招聘主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由招聘主管机关组织复检,复检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项目由复检医疗机构确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应聘人员没有征得体检组织机构同意,不在规定的时间参加体检或复检,视为弃权。应聘人员不服从主检医师体检安排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有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被考察对象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如经考察不合格或发现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违反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应聘人员在考察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者有其他妨碍考察工作的行为,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考察参照《山东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实施,国家对招聘岗位考察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根据山东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规定,招聘主管机关严格审核把关被考察对象档案,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七、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在龙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办理聘用手续。其中2021年毕业生须提交《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和《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或公示期有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聘用手续办结前因拟聘用人员被取消聘用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从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拟聘用人员应服从组织安排。应聘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的,视为弃权。未取得简章要求的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的2021年毕业生须取得证书后方可办理聘用手续。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新聘用人员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拟聘人员编制统一挂在龙口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安排到基层挂职锻炼,时间为2年(含试用期)。挂职期满,由龙口市组织人社部门统一组织考核,并综合考虑表现情况、专业背景等因素,安排到龙口市市直事业单位工作。对于本人志愿留在基层工作的,可根据工作需要予以安排。
八、其他
根据新冠肺炎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现场资格审查、考试和体检时应聘人员须主动出示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兰州大学考点应出示甘肃省电子健康通行码)、《应聘人员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附件9)、应聘人员健康承诺书(附件10),接受体温测量,查验合格后方可进入,疫情防控注意事项详见本简章附件3《应聘须知》第11条。
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仔细阅读本招聘简章及应聘须知等各附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招聘政策和本招聘简章规定执行,如发现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处理。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简章由龙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0535-8528515
复核电话:15854576027
报名、招聘信息公告公示网站:
龙口市人社局网站(http://lkrsj.longkou.gov.cn/)
附件1.2020年龙口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第二批)需求表
附件3.2020年龙口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第二批)应聘须知
附件4.2020年龙口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第二批)报名登记表
中共龙口市委组织部
龙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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