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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烟台莱阳市教体系统事业单位招聘28人简章
http://www.sdgwy.org       2020-07-15      来源:烟台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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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莱阳市教体系统事业单位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等规定,2020年莱阳市教体系统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8名(招聘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三)除岗位另有要求,应聘人员须为1979年7月23日(含)以后出生。


  (四)身心健康、符合招聘岗位聘用体检标准。


  (五)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资格条件。


  招聘岗位主要参照教育部相关专业学科目录设置专业要求,应聘人员学历证书所载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国家承认的辅修专业证书与学历证书配合使用,可依据辅修专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报考。网上报名期间,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依据岗位用人需求研究认定并在莱阳市政府网站公布相近专业。除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与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海外留学人员的学历、学位及其认证书应于2020年9月底前取得外,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等所有资格、资质及证书(含2019年及2019年以前毕业、海外留学人员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应聘人员均须于2020年7月22日(含)之前取得。报考面向应届毕业生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的教师资格证书可于入职后一年内取得,无法如期取得的,予以解聘。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经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须用人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无业人员需提交就业创业证或处于无业状态的个人书面承诺书。公办中小学教师报考,须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应届毕业生除外),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各类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应届毕业生除外)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应届高校毕业生是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中,由国家统一招生且就读期间个人档案、组织关系保管在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并于当年毕业的学生。


  国家规定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2018年、2019年国家统一招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二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其中2018年毕业人员毕业证签发日期须为2018年7月23日(含)之后,其档案等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国家规定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以及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含二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以报考面向应届毕业生招聘岗位。烟台市生源参加我省招募或外地生源参加烟台市招募的“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年度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也可报考面向应届毕业生招聘岗位。


  根据上级有关政策,定向招聘岗位仅限以下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烟台市生源参加我省招募或外地生源参加烟台市招募的“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服务满2年且完成协议书(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年度考核合格、3年内(指2016、2017、2018年招募和选派人员。其中,“三支一扶”计划仅限2016年招募人员)报考的,已按照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除外。报考以上定向招聘岗位的人员,还需符合岗位招聘条件。


  海外留学人员获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后,可报考招聘同等学历层次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岗位。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预报名、网上初审和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


  具体要求


  1.网上预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7月23日9:00-7月25日16:00;


  查询时间:2020年7月23日12:00-7月26日11:00;


  报名网址:http://qzpta8.chinasyks.org.cn/cn_ytlaiyangjy/index.html#/index。


  应聘人员报名前,请仔细阅读本招聘简章,确认符合拟应聘岗位的条件后再进行网上报名。对应聘岗位条件中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资格条件、工作经历等信息需要咨询时,可拨打岗位需求表中的咨询电话。


  应聘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首次登陆先注册(因个人原因造成注册信息泄露影响本人报名的,由本人循法律途径解决),然后输入身份证号、密码、验证码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根据“报考状态”的流程提示如实、准确填写相关个人报考信息,上传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照片大小114*156像素、占用空间小于20K),上传的照片应保证清晰可辨,然后提交审核。网上报名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填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用人部门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名系统于7月25日16:00自动禁止应聘人员提交(修改)报名信息。


  2.网上初审: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指定报名期间安排专人负责(节假日不休息)查看网上预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网上提交的信息资料,对3小时前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反馈初审结果。基于应聘人员网上填报信息,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少的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网上预报名期间,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安排专人接听咨询电话,提供咨询服务。应聘人员可在网上提交(修改)报考信息3小时后至7月26日11时前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留存通过资格初审人员的报名信息,供资格审查时参考。应聘人员对报名初审结果持有异议,可在7月26日15:00前向指定报名期间复核电话反映,不在规定期限内反映,视为对初审结果无异议。


  由于报名信息涉及个人隐私,网上报名期间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无法直接获得应聘人员联系方式,请应聘人员务必及时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如有疑问请主动联系招聘单位主管部门。


  3.现场资格审查:网上预报名审核通过人员,须在7月26日11时前登录报名网站下载并填写《2020年莱阳市教体系统事业单位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2020年莱阳市教体系统事业单位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承诺书》,内容必须详实完整(面试前现场审查须提交)。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资格审查,需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2020年莱阳市教体系统事业单位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附件2)。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将根据疫情防控进展情况提前28天在莱阳市政府网站公布。


  现场资格审查地点:莱阳市教育和体育局 (莱阳市梅花街57号)。


  现场资格审查必须本人到场,不得委托他人。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查实后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现场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不全的,须在现场资格审查日次日17:00前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可在笔试结束后第二天下午17时前提交。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证明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考试资格。


  现场资格审查工作由莱阳市教育和体育局组织。如发生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现象,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现场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按照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文件的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70元。符合条件享受减免面试考务费的人员(农村特困大学生、城市低保人员和残疾人),经本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见附件2),可免缴面试考务费。现场资格审核合格且缴费成功人员发放《面试(初试)通知书》(需提交1寸近期同底版正面免冠照片2张)。


  报名结束后,最终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3倍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l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按比例核减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招聘计划调整至同学段同学科非定向招聘岗位。个别急需紧缺专业,可适当放宽报考比例。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三、考试


  招聘考试采用先面试后笔试的方式。面试成绩、笔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一)面试


  面试工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要求组织实施。招聘岗位现场资格审查通过人数较多的,增加初试环节。


  1.初试方式。同一招聘岗位现场资格审查通过人员不超过岗位招聘计划数5倍(含)的,直接进行面试。同一招聘岗位现场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超过岗位招聘计划数5倍的,原则上面试前增加初试环节(经莱阳市教育和体育局研究同意,也可直接进入面试环节)。初试方式将视最终报名审核通过人数确定。每个初试岗位进入面试人员不超过岗位招聘计划数的5倍,最后一名初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初试成绩于本场面试结束后现场统一公布。初试成绩不带入面试成绩。


  2.面试方式。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职业道德、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面试采用试讲方式进行。试讲前备课时间30分钟,面试试讲时间不超过10分钟。面试成绩于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公布。为保证人员素质,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


  3.进入笔试人员的确定。进入笔试范围人员从达到面试合格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岗位招聘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按以下比例依次确定:招聘4(含)人以下的按1:3的比例确定,招聘5(含)人以上的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笔试范围人员最后一名面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笔试范围。面试后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笔试人员空缺不再递补。进入笔试范围人员数量不足岗位计划比例的,以实有人数进入笔试范围。面试成绩、进入笔试人员名单将在莱阳市政府网站公布。


  (二)笔试


  考试内容为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等专业知识)和学科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学科知识部分按学科分别命题。


  进入笔试人员按照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文件规定需缴纳笔试考务费40元。领取笔试准考证时现场缴费。符合条件享受减免笔试考务费的人员(农村特困大学生、城市低保人员和残疾人),经本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见附件2),可免缴笔试考务费。


  笔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按面试成绩60%和笔试成绩40%的比例合成。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1.5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如招聘单位同一岗位中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以面试成绩排序,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则采取对总成绩相同的人员进行笔试加试,并以重新笔试后的总成绩排序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笔试成绩、总成绩及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在莱阳市政府网站公布。


  初试、面试、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将根据疫情防控进展情况在莱阳市政府网站公布。


  四、考察与体检


  进入考察范围人员确定后,按计划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对应聘人员进行考察、体检(考察与体检时间及要求另行通知)。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成立考察小组,每组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具体负责考察工作。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被考察对象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如经考察不合格或发现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违反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应聘人员在考察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者有其他妨碍考察工作的行为,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考察小组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考察参照《山东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实施,国家对招聘岗位考察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根据山东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规定,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人事部门及考察组要严格审核把关被考察对象档案,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考察合格的人员进行体检。体检一般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负担,享受减免考试费用的人员由招聘单位负担。所有体检项目检查完毕后,主检医师认为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做出判断的,应聘人员要服从主检医师的安排,做进一步检查。应聘人员或用人单位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均可在收到体检结论7日内,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由该部门组织复检,复检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项目由复检医疗机构确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申请复检一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应聘人员没有征得体检组织机构同意,不在规定的时间参加体检或复检,视为弃权。应聘人员不服从主检医师体检安排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有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在莱阳市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考察、体检不合格的,或公示期有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聘用手续办结前因拟聘用人员被取消聘用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招聘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聘用


  办理聘用手续,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按人事管理权限报招聘主管机关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由招聘主管机关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拟聘用人员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有关调动、派遣手续,招聘单位按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应聘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的,视为弃权。


  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受聘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三年(含试用期)。对于报考面向应届毕业生招聘岗位且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受聘人员,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招聘单位与此类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时,按规定约定一年试用期,入职后一年内无法如期取得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予以解聘。根据山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有关政策规定,新进入幼儿园的人员,属于控制总量内人员。入职前,同一招聘岗位包含2个及2个以上招聘单位的,拟聘人员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采取高分先选的方式确定具体用人单位。


  六、其他


  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仔细阅读本招聘简章及应聘须知等各附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招聘政策和本招聘简章规定执行,如发现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处理。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简章由莱阳市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5-7269935


  报名期间复核电话:0535-7269935


  监督电话:0535-7269970


  招聘通知、招聘信息公告公示网站:莱阳市政府网(http://www.laiyang.gov.cn/)


  附件1:2020年莱阳市教体系统事业单位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


  附件2:2020年莱阳市教体系统事业单位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


  附件3:《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式样)


  莱阳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0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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