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工贸技师学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简章
烟台工贸技师学院创办于1979年,隶属烟台市人民政府,已列入教育部“十三五”规划筹建烟台文化旅游职业学院。为大力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等规定,拟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25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和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考点设在东北师范大学,招聘计划共25个。招聘岗位详见《烟台工贸技师学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需求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需求表》”)。
二、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要求1978年11月20日(含)以后出生的普通全日制硕士及以上毕业生。研究生学历应聘人员本科阶段要求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具有博士学位的,年龄可放宽至1973年11月20日(含)以后出生。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年龄放宽至1968年11月20日(含)以后出生。
2.本科学历:要求1978年11月20日(含)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的,年龄可放宽至1973年11月20日(含)以后出生。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年龄放宽至1968年11月20日(含)以后出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3.身体健康、符合招聘岗位聘用体检标准。
4.报考人员学历证书所载专业应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同或相近(相近专业是否符合要求由资格审查小组研究确定,并于现场资格审查前一天在烟台工贸技师学院网站公布)。
5.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除2020年应届毕业生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应于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外,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资格、资质及证书(含海外留学人员的学位、学历认证书、报考教师M岗位的高级及以上讲师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应于2019年11月19日之前取得。
根据有关规定,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关系的单位或岗位。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2020年应届毕业生除外),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中小学教师报考,须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海外留学人员获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学历认证后,可报考招聘同等学历层次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岗位。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三、招聘办法与招聘程序
(一)网上预报名
1.时间:自简章发布之日起至11月28日中午12时。
2.方式:填写《烟台工贸技师学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报名表》(见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并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ytgmzp@163.com,邮件名称为“应聘岗位+姓名”(“应聘岗位”要按照《岗位需求表》规定的规范名称填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表》内容要确保真实、完整、准确。网上报名期间有专人负责对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审核,网上初审结果通过邮件回复。
(二)现场报名与资格初审
网上初审通过人员需要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没有网上预报名的,也可直接到现场进行报名。
1.时间:11月30日8:30-12:00
2.地点:长春国际会展中心1-5号馆 。
3.审查材料:现场资格审查提供下列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考生须提前按下列顺序装订好复印件,原件核对后归还:
(1)报名表(为上交材料封面);
(2)身份证;
(3)学位、学历证书。博士研究生还需提供硕士、本科阶段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硕士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阶段学历证书、学位证书;2020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以上证书提供原件有困难的可以仅提供复印件;
(4)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及获得的重要荣誉和奖励的证书。
(5)2020届毕业生提供就业协议书或毕业生派遣证。往届毕业生有工作单位并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需提供单位解约证明或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附件3)。无业人员也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由档案所在地部门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的“人事档案管理部门意见”处盖章。
(6)招聘岗位有“中共党员”要求的,考生可选择以下方式需提供中共党员证明:a.党组织关系转移介绍信;b.党员证明(须毕业学校组织部门盖章,二级院、系盖章无效;现党组织关系所在地组织部门盖章);c.入党志愿书全本复印件(须人事档案所在部门盖章)。
(7)招聘岗位有“学习期间担任学生干部及任职年限”要求的,须提供学生干部证明(须任职期间所在学校学生处或团委盖章,二级院、系盖章无效)。
(8)招聘岗位有研究方向(附件1“专业要求”栏中专业后面有括号的,括号内的内容即为专业研究方向要求)要求的,还须提供学习成绩表复印件和专业研究方向证明(专业研究方向证明,应由高校教务部门或研究生处(院)出具;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标明专业研究方向的,可作为专业研究方向证明)。
(9)本人近期彩色正面免冠2寸照片2张。
4.有关要求:资格审查须本人到场,不得委托他人。现场资格审查中材料不全的,须在面试前一天下午17:00前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因故不能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的,也可在面试后第二个工作日17:00前提供。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指定材料,均视为弃权。资格审查通过人员领取面试通知书,加入指定微信群。资格审查后面试、签约、体检、考察等有关事项通知均在微信群中发布。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如发现有条件不符、提供材料不实、面试作弊的,将随时取消考生资格。
(三)考试方式
招聘考试采取面试加笔试方式进行。其中,同一应聘岗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超过30人的,增加初试环节;副高级岗位不形成竞争的、仅有博士报名的面向硕士以上学位招聘岗位,可采取面谈交流或直接考察的方式。初试、面试、笔试均安排在东北师范大学进行,时间一般在现场资格审查后一天左右,具体时间、考场安排以及其他有关事宜于11月30日19时以后在微信群中发布。
1.初试。初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按岗位计划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如面试当天实际报到人数不超过30人,不再组织初试,直接进行面试。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初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初试成绩、初试通过名单在本场初试结束后现场公布,初试成绩不足60分不得进入面试环节,初试成绩不带入面试。
2.面试。
(1)参加对象:组织初试的岗位,面试对象为初试通过人员;不组织初试的岗位,面试对象为通过现场资格审查领取准考证的人员。
(2)面试方式:面试方式为试讲,备课20分钟,试讲10分钟;其中辅导员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时间为10分钟。
(3)成绩公布:同一岗位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进入笔试范围人员从达到60分(含)以上的应聘人员中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3的比例确定。进入笔试范围最后一名面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笔试范围,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笔试范围人员。进入笔试范围的人员名单通过考试微信群公布。面试成绩不足60分不得进入笔试环节。
3.笔试。笔试考试内容为教学设计,其中辅导员岗位笔试内容为案例设计,时间均为60分钟。
4.确定考察范围人员名单。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结果确定笔试成绩合格线,按面试成绩、笔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等额确定考察人选。如同一岗位中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以面试成绩排序,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则组织专家重新命题对总成绩相同的人员进行面试,并以重新面试后的总成绩排序确定进入考察范围名单。笔试成绩、笔试成绩合格线和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在烟台工贸技师学院网站公布。
(四)考察、签约
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考察参照《山东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实施,国家对招聘岗位考察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被考察对象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如经考察不合格或发现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违反本招聘简章规定的行为,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考察时间和具体事项另行通知。考察合格人员,与烟台工贸技师学院签订就业协议,签订协议时考生须提交《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和《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的原件。
(五)体检
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负担。所有体检项目检查完毕后,主检医师认为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做出判断的,报考人员要服从主检医师的安排,做进一步检查。报考人员或用人单位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均可在收到体检结论7日内,向烟台市教育局提出书面申请,由烟台市教育局组织复检,复检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有关体检费用由申请复检一方承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报考人员没有征得体检组织机关同意,不在规定的时间参加体检或复检,视为弃权。报考人员不服从主检医师体检安排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体检时间、其他要求另行通知。
(六)公示与聘用
考察、体检均合格人员,在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hj.yantai.gov.cn)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办理聘用手续。考察、体检不合格的,或公示期有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因拟聘用人员被取消聘用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不再递补。根据山东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9〕2号)规定,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人事部门及考察组要严格审核把关被考察对象档案,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根据山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益二类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师学院人员控制总量备案有关事项的通知》(鲁编办〔2018〕156号)等规定,新进入烟台工贸技师学院的人员,属于控制总量内人员。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如时间、地点等事项有所调整,招聘院校将通过电话、网站、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等方式通知,请应聘人员保持手机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本次公开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
本简章由烟台工贸技师学院负责解释。
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hj.yantai.gov.cn/
烟台市教育局网址:http://jyj.yantai.gov.cn/
烟台工贸技师学院网址:http://www.ytgongmaojishi.com/
烟台工贸技师学院咨询电话:0535-6911819
监督电话:0535-2101861
烟台工贸技师学院
2019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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