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面向全国公开选聘高层次专业化园区领导人员简章
为进一步优化园区干部队伍结构,推动园区高质量发展,根据我市园区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决定在全国范围内,采取市场化选聘方式公开选聘高层次专业化园区领导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具体岗位
1.山东自贸区烟台片区管理机构副职1名;
2.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1名;
3.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1名;
4.山东自贸区烟台片区管理机构中层主管2名。
二、园区基本情况
(一)山东自贸区烟台片区
2019年8月经国务院批准设立,是山东自贸区三个片区之一,位于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范围内,实施范围29.99平方公里,包括中韩(烟台)产业园、烟台保税港西区两个国家级园区,是烟台改革突破、创新发展的国家级重大开放平台和创新高地。
(二)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
1984年10月经国务院批准设立,是全国首批14个国家级开发区之一、山东自贸区烟台片区承载地、中韩(烟台)产业园主阵地,总人口50万。先后荣获ISO14000国家示范区、中国工业园区环境管理示范区、全国循环经济试点园区、国家新型工业化示范基地、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园区、全国模范劳动关系和谐工业园区、联合国绿色工业园区等称号。在商务部发布的2018年度国家级开发区综合发展水平考核评价中排名第七。
(三)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1990年5月经国务院批准设立,是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首批中国亚太经济合作组织科技工业园区、全国第一家中俄高新技术产业化合作示范基地、山东半岛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核心载体之一、中韩(烟台)产业园东区,总人口7.8万。获批国家火炬计划海洋生物与医药特色产业基地、首批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知识产权集群管理试点和国家创新型产业集群试点、国家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园区。
三、选聘人员资格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素养和道德品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1973年10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山东自贸区烟台片区管理机构中层主管一般不超过40周岁),特别优秀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三)具有经济类、金融类专业全日制研究生以上学历、硕士以上学位。
(四)熟悉开发区、高新区、自贸区改革和创新发展工作,具备与职位相匹配的专业素养,有较强的开拓创新能力。有世界500强企业任职经历的优先。
(五)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能够正常履职的身体素质。
四、选聘岗位具体条件
1.应聘山东自贸区烟台片区管理机构岗位的,须熟悉自贸区政策,具有自贸区建设发展相关工作经历,经济类、对外贸易类相关专业毕业。应聘管理机构副职岗位的,须现任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副处级或国内外大中型企业相当层级满3年及以上职务。应聘中层主管岗位的,须现任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正科级满3年(含企业相当职务)及以上职务。
2.应聘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的,须具有累计5年以上经济、金融、贸易、自贸区建设、招商引资、招才引智等相关工作经历;现任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副处级或国内外大中型企业相当层级满3年及以上职务。
3.应聘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的,须具有累计5年以上招商引资、开发建设、投融资等相关工作经历;须现任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正科级或国内外大中型企业相当层级满3年及以上职务。
以上任职时间计算截至2019年10月1日。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单位)和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单位)和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具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聘为园区领导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选聘程序
(一)报名。采取网上统一报名。应聘人员登陆“灯塔·烟台智慧党建” 网站(www.ytdangjian.gov.cn)进行报名,需准确、完整、规范、如实填报个人报名信息和《报名表》。同时,将相关附件材料发送至ytgbek@126.com邮箱,主题标明:“报名职位+姓名”。
需提供附件材料包括:1. 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从业资格证书、资质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等材料扫描件或照片;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人员,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回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所修课程目录扫描件或照片;2.工作经历、职位证明材料(任免决定书、聘用合同等)以及业绩评价材料(荣誉和奖励证书等)扫描件或照片;3.近三年工作总结或自我评鉴材料(不少于1500字)。报名信息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个人信息。
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11月8日。选聘办公室对应聘者信息予以保密。请应聘者保证信息真实性,如信息失实,将取消应聘及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履历评价。根据学历学位、资格证书、任职履历、取得业绩以及受表彰奖励情况等进行履历业绩评价打分,按具体岗位1:3的比例,筛选确定最终参加面试(面谈交流)人员。11月中下旬将通过短信、电话或者电子邮件通知进入面试人员,请保持通讯畅通。未进入面试范围人员不另行通知。进入面试人员携带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所有原件,在面试前提交校验,提供原件与报名信息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
(三)面试。主要通过面谈交流形式对应聘人员的能力素质、个性特征和职位匹配度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每人面谈交流时间最多不超过30分钟,最后按照履历评价成绩、面谈成绩3:7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排名,按具体岗位1:2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四)体检。面试后组织进入考察范围人选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体检有关规定执行。
(五)考察。组成专门考察组,通过适当方式对列入考察范围的人选进行组织考察或背景调查,审核人事档案,并全面了解其政治素质、专业能力、任职经历、工作业绩、职业操守和廉洁从业等情况。
(六)讨论研究。根据面试、考察情况,对考察人选进行全面评价和综合分析研判,研究确定聘任人选。
(七)公示。对拟聘任人选在“灯塔·烟台智慧党建” 网站(www.ytdangjian.gov.cn)进行任前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任前公示反映有问题、经调查核实影响任职的,取消任职资格;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按程序办理任职手续。
(八)聘用。与拟选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期三年,试用期一年),期满考核合格可以续聘。选聘人员入职后无行政级别,实行企业化管理。对原行政事业编制人员,保留编制、身份、级别,工龄连续计算,存入档案。
对聘用手续办结前因拟选聘人员被取消聘用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视情按照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程序后进行递补。
六、岗位薪酬
实行协议化薪酬,按聘用的岗位兑现相关待遇。同时,选聘人员符合烟台市人才引进政策的,按规定享受相应政策。
七、有关事项
1.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全过程。应聘人员须对提供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
2.烟台市委组织部可根据岗位需求变化及报名情况等因素,调整、取消或终止个别岗位的选聘工作,并对选聘享有解释权。
咨询电话:0535-6789542
0535-6789542(传真)
中共烟台市委组织部
2019年10月24日
更多事业单位招聘信息推荐访问国家事业单位网山东页面(http://www.chinasydw.org/shandong/),招聘信息更全面、更方便查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