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东大学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岗位)简章
一、招聘单位简介
鲁东大学坐落于山海之城、中国最佳魅力城市——烟台,是胶东半岛办学历史最悠久的高等学府之一。学校创建于1930年,历经山东省立第二乡村师范学校、胶东公学、莱阳师范学校、莱阳师范专科学校、烟台师范专科学校、烟台师范学院等历史阶段,经过八十余载砥砺耕耘,现已发展成为一所以文理工为主体、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省属综合性大学。2007年,学校以“优秀”等次通过国家教育部本科教学水平评估;2012年,获批“山东省应用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单位;2014年,获批教育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017年,获批“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和“全国高校实践育人创新创业基地”。
鲁东大学现具有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招生资格及相应学位授予权。学校现设22个学院、74个研究院、85个本科专业,涵盖文、理、工、法、农、历史、经济、管理、教育、艺术等10个学科门类。在校本科生、研究生、留学生合计3万余人。校园占地3450亩,图书馆藏书249.3万册,固定资产总值20.5亿元,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3.7亿元。现拥有国家级和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人文社科研究基地、协同创新中心等高层次教学科研创新平台三十余个,为人才发挥作用创造了有利条件。
鲁东大学现拥有专任教师1577人,正高级190人,副高级507人,其中902人具有博士学位。拥有发达国家院士、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百千万人才工程、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等国家级人才五十余人,山东省“泰山学者”、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等省部级人才六十余人,中国近现代史、功能材料设计合成、滨海湿地生态等国家级和省部级教学科研创新团队十余个。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9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8〕66号)要求,结合工作需要,鲁东大学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220名,其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24人,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196人。具体岗位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身心健康;
4.热爱高等教育事业,有奉献精神、协作精神和创新精神;
5.应聘高级岗位的年龄一般在55周岁以下(1964年4月30日以后出生),中级岗位的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1974年4月30日以后出生);
6.符合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相关规定和条件要求。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shandong.gov.cn/)和鲁东大学网站(http://www.ldu.edu.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时间:自信息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一律采取电子邮件形式报名。应聘面向博士的中级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和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填写《鲁东大学公开招聘人才报名表》(附件2),发送至相应岗位电子邮箱。邮件主题格式为“岗位名称+专业名称+学历+毕业学校+姓名”(如:高校教师1+物理化学+博士+XX大学+王某)。
2.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三)考试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经批准面向高级岗位和面向博士招聘的中级岗位,可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面试采取试讲形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是否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基本素质和技能素养。
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四)考察体检
根据各招聘岗位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1: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
考察采取个别谈话、重点走访、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学识水平、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和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体检按规定组织,原则上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应聘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自动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聘用人员均为我校正式职工。工资及福利按照国家、山东省事业单位的相关标准执行。
六、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9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8〕66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详见附件1
人事处联系方式:史老师,电话:0535-6693585,邮箱:lddxrc@163.com。
鲁东大学
2019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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