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烟台市公安局芝罘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烟台市公安局芝罘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计划
辅警依法履行辅助性警务职责,由公安机关管理使用,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开展辅助性工作。
计划招聘勤务类辅警45名。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三)限男性,年龄在18周岁至27周岁(1990年11月19日至2000年11月19日期间出生),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可放宽至30周岁(1987年11月19日至2000年11月19日期间出生);
(四)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五)具有烟台市常住户口;
(六)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七)身体健康,体形端正,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单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6,无色觉异常,无纹身,无肢体功能障碍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高1.70米及以上。(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有关职位对身体条件的要求);
(八)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因吸毒、卖淫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3.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6.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个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能测评、体检、政治考核、公示等程序,择优聘用签订合同。
(一)报名与现场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8年11月19 日-11月23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芝罘区人力资源(人才)市场(地址:芝罘区机场路90号,9,19,56,27,44,46,59,73朱家庄站点下车)。
3.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需携带以下材料:《烟台市公安局芝罘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户口簿(索引页和本人户口单页)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大专以上学历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并打印)。近期白底彩色免冠2寸照片5张。
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证书的留学回国人员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现场资格审查时所要求提供的有关材料外,还要提供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的有关证明材料。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学历认证材料的有关证明材料和资格证书等材料,必须在2018年11月19日前取得,在现场资格审查时与其他材料一并递交审查。
属于在职职工的需加持单位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所在单位同意应聘证明信》(附件2)。
4.报名须本人到场,由工作人员对报名人员进行个人资料审查,审查合格后方可报名。
资格审查将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考生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符的,立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二)考试内容与方法
1.笔试
笔试分为两部分,一部分为文化基础测试,主要内容包括法律基础知识、时事政治,以及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等,采用百分制计算测试成绩。另一部分为计算机能力测试,主要内容包括计算机基本知识、计算机操作技能及应用的使用,参加测试人员需要上机操作考试,考试结束后系统将采用百分制自动计算测试成绩。计算机能力测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线的不计算成绩。
笔试结束后,按照文化基础测试60%、计算机能力测试40%计算应聘人员的笔试总成绩。
笔试拟于11月下旬进行,时间、地点在芝罘区政府网(www.zhifu.gov.cn)另行通知。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总成绩确定笔试成绩合格线。在笔试成绩合格线内,根据招聘计划和应聘职位按照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其中,应聘人员为公安烈士或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的笔试成绩加5分;全日制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公安专业(详见附件3《考试录用专业(学科)指导目录》第二十项公安类专业)毕业生笔试成绩加5分;中共党员笔试成绩加2分。
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须在报名资格审查时一并提交加分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如烈士因公牺牲证明书、学历证书等),直接计入笔试成绩。材料不齐全或不准确的,不予加分。
2.面试
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反应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面试成绩计算当场公布。面试具体事宜在芝罘区政府网(www.zhifu.gov.cn)另行通知。
为保证人员素质,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面试结束后,按笔试占70%、面试占3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根据招聘计划和应聘职位按照1: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能测评人员名单。如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面试成绩、笔试总成绩、文化基础测试、计算机能力测试成绩、学历高低,确定进入体能测评人员,仍不能确定的,再组织专家进行重新面试,按照重新面试后成绩确定人选。
3、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测评项目为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男子1000米跑。体能测评为达标性测评,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不能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在参加体能测评前,须签订《本人身体状况确认书》(附件4)。对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违反体能测评有关规定的,招聘机关将取消其体能测评资格。体能测评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等要求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放弃体能测评。体能测评时着运动鞋、运动服。时间、地点等事宜在芝罘区政府网(www.zhifu.gov.cn)另行通知。
(三)体检、考察、政治考核
体能测评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按计划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对体能测评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体检、考察。
体检按照省人社厅、省卫计委、省公安厅《关于明确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和体检有关事项的通知》(鲁公通〔2017〕30号)有关规定执行。
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如对体检结果存在异议,应聘人员可提出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最终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体检费用和复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因体检不合格而造成的缺额,按笔试、体能和面试的总成绩依次递补。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根据应聘职位的要求,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政治考核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政治考核的相关要求进行,重点审查是否具有不得招聘为辅警的情形。
(四)人员递补
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政治考核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造成职位空缺的,可从本职位面试合格、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成绩、体测、体检、考察及政治考核情况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聘用
拟招聘为烟台市公安局芝罘分局辅警的,办理相关手续,约定试用期。试用期间发给试用期工资(正式工资的80%)。试用期考核合格后,方可正式任职;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四、相关待遇
拟聘用辅警与烟台市安保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烟台市公安局芝罘分局从事辅警工作。劳务派遣单位统一缴纳“五险一金”,实行绩效工资,试用期满月收入大学本科学历约3000元(含工资、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不含考核奖、取暖补贴等),大专及以下学历约2600元(含工资、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不含考核奖、取暖补贴等)。统一配发辅警服装及其它必要的执勤和防护装备。
五、其它
招聘咨询电话:0535-6227757(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本公告由烟台市公安局芝罘分局负责解释。
附件1、《烟台市公安局芝罘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
附件2、《所在单位同意应聘证明信》
附件3、《考试录用专业(学科)指导目录》
附件4、《身体状况确认书》
烟台市公安局芝罘分局
2018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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