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东大学2018年辅导员岗位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高等教育管理队伍建设、大学生政治辅导员队伍建设,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我校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辅导员20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2、中共党员(2018年5月25日前入党);政治立场坚定,具有一定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基础和政策水平,有较强的政治辨别力;
3、品行端正,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行政拘留及以上治安处罚、刑事处罚;
4、学习成绩优秀,综合素质较高。应届毕业生能按期答辩并获得毕业证和学位证。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逻辑思维、组织管理、沟通协调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普通话水平较高,具有较强的计算机应用能力,能熟练操作各种办公软件;
5、本科或研究生阶段担任主要学生干部且任职时间连续不少于1年。主要学生干部包括:班长、班团支部书记;党支部书记;院系学生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部长;校学生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副秘书长、部长,研究生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部长。
6、热爱工作,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7、身心健康,仪表端庄,年龄在40岁以下(1977年5月25日以后出生)。
8、岗位类别及其他要求:
岗位类别 |
岗位 等级 |
岗位名称 |
招聘 数量 |
学历 要求 |
学位 要求 |
岗位要求 |
管理岗位 |
初级 |
辅导员 |
20 |
研究生 |
硕士及以上 |
入住学生公寓不少于两年。 |
二、招聘程序
(一)组织报名
宣传方式:在省人社厅网站和学校人事处网站等平台发布招聘公告。
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填写《鲁东大学2018年公开招聘辅导员报名表》和《鲁东大学公开招聘辅导员报名汇总表》发送至电子邮箱ldxsc@126.com,邮件标题格式: “岗位名称+学历+毕业学校+姓名”(如:辅导员+硕士+XX大学+王某)。
报名时间:即日起接受报名,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6月12日17:00。
注意事项:⑴6月13日、14日两天为报名确认时间,请发送短信至15288797102(该手机号不接收来电)确认参加笔试,发送内容为:“研究生毕业院校+姓名,参加笔试”,不发送者视为自动放弃。⑵为方便应聘人员及时查阅信息,请加入 “鲁东大学招聘辅导员1群(QQ群号:649651220)”或“鲁东大学辅导员招聘2群(QQ群号:723270576)”,加入其中一个即可,请勿重复加入。⑶相关信息,请随时关注学校人事处网站和上述QQ群。
(二)资格审查
考试期间现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材料包括:
1、《鲁东大学2018年公开招聘辅导员报名表》;
2、身份证原件;
3、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硕士学历和学位证书。应届硕士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就业推荐表,学业成绩单;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应提供国内就读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党员组织关系证明。应届毕业生由组织关系所在学校组织部门开具,往届毕业生由组织关系所在地县市区及以上组织部门开具;证明应注明入党时间和出具部门联系人、联系电话;
5、学生干部证明。由就读学校学团部门开具,任党支部书记的,由支部所在总支(党委)书记签字;任班长、团支书的,由负责辅导员(班主任)签字;任学生会、研究生会干部的,由该组织指导教师签字。证明应加盖所在学院和学校学团部门公章,并注明任职时间、签字人联系电话和出具单位联系人及电话。
6、荣誉证书。省级及以上荣誉证书原件。
参加应聘时,请携带上述材料原件,以供笔试报名初审和面试前资格复审。应聘人员须保证所提交材料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并通知所在单位。
(三)笔试、面试与心理测评
1、笔试:按照规定方式报名并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持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内容为辅导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比例低于1:4时,按比例调整招聘计划。
2、确定资格复审人员:
⑴按笔试成绩排名;
⑵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4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最后一名分数相同的,均可参加面试)。
3、资格复审:对照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复审,确定面试人员。通过资格复审人员不足1:4时,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4、心理测评:资格复审通过后,进行心理测评。
5、面试:采取答辩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基本素养和岗位技能。面试满分为100分,设定合格分数为60分。如达到合格分数的应聘人员数量不足,根据情况调整招聘计划。
6、成绩计算与排名:笔试、面试均采用百分制。笔试、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如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
(四)考察与体检
1、在心理测评、面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各招聘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
2、考察采取网上查询、个别谈话、重点走访等方式,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证明材料的真实性等情况。
3、体检按照鲁东大学《关于分配、调入人员体检工作实施办法》执行(具体工作另行通知)。应聘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4、经学校复核,因考察、体检出现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优先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在考察、体检合格人员中,按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员,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三、相关待遇
聘用人员均为我校正式职工。工资及福利按照国家、山东省事业单位的相关标准执行。
四、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此次招聘的任何一个工作环节者,视同放弃应聘。请随时关注学校人才招聘网页(http://www.rsh.ldu.edu.cn/rcgz/rczp.htm)的相关通知,并保持联系电话畅通(除极特殊情况外,学校不通过电话联系应聘人员)。
2.招聘工作全程如若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学校可视具体情况随时终止相关人员或岗位的应聘及聘用工作:(1)应聘者个人资料不符合招聘条件;(2)其他违反规定或影响应聘者实际聘用的情况。
五、联系方式
邢老师 电话:0535-6675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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