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龙口市公安局招聘视频监控巡防及天网维护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为充分发挥公安机关视频监控作用,进一步提高交通秩序和公共网络的健康运转,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和公共网络安全长效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意见》等有关规定,经相关部门批准,自即日起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视频监控巡防警务辅助人员(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计划
警务辅助人员依法履行辅助性警务职责,实行劳务派遣制,由公安机关管理使用,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开展辅助性工作。
计划招聘男性26名,女性20名。
招聘岗位详见《龙口市公安局招聘视频监控巡防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龙口市常住户口;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三)年龄在18周岁至30周岁(1987年5月2日至2000年5月2日期间出生)。
(四)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计算机类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五)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六)身体健康,体形端正,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双眼矫正视力均在5.0以上,无色觉异常,无纹身,无口吃,无重听,无传染病,无肢体功能障碍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男性身高不低于170cm,女性身高不低于160cm。(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有关职位对身体条件的要求)。
(七)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因吸毒、卖淫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3.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6.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个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能测评、体检、政治考核、公示等程序,择优聘用签订合同。
(一)报名与现场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8年5月2日- 5月3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30);
2.报名地点:龙口市保安服务公司二楼办公室(龙口市港城大道403号,中国银行大楼一楼北侧) 。
3.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需携带以下材料:《龙口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需正反面打印)。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户口簿(索引页和本人户口单页)等材料的的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并打印)、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审查上述材料原件、收复印件,依次进行资格审查。初审均合格的,经本人签名确定报名。对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报考资格。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考试程序。
属于在职职工的需加持单位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附件4)。
4.报名须本人到场,由工作人员对报名人员进行个人资料审查,审查合格后方可报名。
资格审查将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考生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符的,立即取消其招聘资格。
(二)考试内容和方法
1.笔试
笔试实行百分制,笔试科目为基本政治理论、法律常识、计算机操作等。利用电脑题库进行考试答题,考试时间、地点及考试方式另行通知。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参加笔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排序,根据录用计划和报考职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2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员,因弃权等原因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范围,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
其中,报考人员为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的加15分;全日制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公安专业(详见附件3《考试录用专业(学科)指导目录》第二十项公安类专业)毕业生加15分;计算机类专业加10分;英语及多语种外语特长(四级证以上)优先聘用。
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须在报名资格审查时一并提交加分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如烈士因公牺牲证明书、公安专业大专毕业证、计算机专业大专以上毕业证、外语四级以上证书), 直接计入笔试成绩。材料不齐全或不准确的,不予加分。
2.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反应应变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进入面试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因自动放弃等原因造成人员空缺的不再递补。为保证人员素质,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进入体能素质测评范围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面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3.综合成绩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面试各占50%,折算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4.体能测评
凡面试成绩超过60分的,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体能素质测评范围的人员(如综合成绩相同,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体能测评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测评项目男子为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男子1000米,女子为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800米。体能测评为达标性测评,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不能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体能测评成绩在测评点当场公布,不计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体能测评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等要求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放弃体能测评。体能测评时着运动鞋、运动服。时间、地点等事宜另行通知。
(三)体检、考察、政治考核
1.体能测评合格人员,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如综合成绩相同,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体检费用和复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体检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等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体检成绩为不合格。体检除视力另行规定外,其余均参照原人事部、原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原人事部办公厅、原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原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原省卫生厅、省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3〕26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如对体检结果存在异议,报考人员可提出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最终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2.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核。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政治考核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考核和政审暂行规定》等相关要求进行,重点审查是否具有不得招聘为辅警的情形。政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人员递补
报考人员因政治考核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等因素造成职位空缺的,可从本职位面试合格、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成绩、体测、体检、考察及政治考核情况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向社会公示。
(六)聘用
拟招聘为龙口市公安局视频监控巡防辅警的,办理相关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间发给试用期工资(正式工资的80%)。试用期满合格后,方可正式任职。不合格的,解除合同。
四、相关待遇
被录用后与相关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安排到龙口市公安局工作。正式工资执行标准:基本工资(我市年度最低工资标准)+绩效工资(含加班补贴)+岗位津贴,月工资约为3100元,保险待遇按法律规定标准执行。统一配发辅警服装及其它警用装备。
五、其它
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要及时通过招聘网站(龙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和关注“龙口公安”微信公众号了解发布的更新通知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通知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招聘咨询电话:0535-8788912。
本公告解释权归龙口市公安局所有。
龙口市公安局
2018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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