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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烟台莱州市人民医院招聘高层次人才27人简章(第二次)
http://www.sdgwy.org       2018-04-16      来源:莱州市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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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山东省莱州市人民医院第二次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简章


  莱州市人民医院始建于1947年,历经70余年的发展,现已成为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急救、康复、保健于一体的现代化综合性三级乙等医院,综合实力位列全省县级医院前列。目前是青岛大学医疗集团莱州分院,滨州医学院非隶属附属医院、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潍坊医学院、山东省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等6所高校的教学医院以及山东省全科医师培训基地。与中科院阜外医院、积水潭医院、北京同仁医院、解放军总医院第一附属医院建立协作关系。


  投资5亿元的新院区于2012年7月投入使用。新院区占地14.7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2.7万平方米,业务用房面积11.8万平方米。实际开放床位1328张,下设临床科室(专业)49个,医技科室21个。其中心内科、妇科、重症医学科、神经内科是市级重点学科。


  医院固定资产净值5.94亿元,其中医疗设备资产2.24亿元。配备原装进口瓦里安直线加速器、最新版PHILIPS1.5T超导磁共振、德国西门子双源CT、64排128层螺旋CT、四维彩超、全自动血液分析流水线、PHILIPS数字减影血管造影(DSA)2台、进口多功能数字胃肠机、德国准分子激光治疗仪、美国Intralase飞秒激光仪、30人大型医用高压氧舱等一流设备1447台套,设备总体配置达国内县级医院先进水平。


  随着医疗事业的快速发展,医院急需医疗相关专业的A类岗位4名,B类岗位23名。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等规定,现将2018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三)应聘人员须为1977年4月13日(含)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或者硕士研究生具有副高级职称者可放宽到1972年4月13日(含)以后出生。


  (四)身体健康,符合招聘岗位聘用体检标准。


  (五)海外留学人员获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学历认证后,可报考招聘同等学历层次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岗位。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六)本科所学专业与研究生所研究方向相符或相近;


  (七)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的学历证书、学籍档案所载专业应当与应聘岗位专业要求一致。除2018年国家统招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学历证书及学位证书应于2018年8月底前取得外,招聘岗位要求的所有资格、资质及证书(含海外留学人员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应聘人员均须于2018年4月13日(含)之前取得。2017年考取执业医师的,需提供相关报名信息及成绩单。


  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经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须用人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


  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2018年应届毕业生除外),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参加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2018年应届毕业生除外)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应聘条件参加应聘。


  根据有关规定,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关系的单位或岗位。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包括伯叔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或近姻亲(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人事、纪检、财务、审计等岗位,也不得在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工作。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包括上一级正副职与下一级正副职之间的领导关系。


  二、聘用后待遇


  博士研究生医院还将提供以下待遇:


  1、本、硕、博均为“211”、“985”院校毕业者安家费30万元,其他院校毕业生安家费15-20万元;


  2、工作第二年至第五年期间每年给予5万元的科研及培训经费;


  3、本院工作期间一定时间段内免费提供3室2厅住房居住。


  博士研究生来院考察面试期间,医院免费安排食宿。由专人带领参观院区,讲解博士研究生相关引进政策。


  三、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


  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即日起可通过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的形式进行。网上报名人员需登陆莱州市人民医院网站下载填写《2018年莱州市人民医院第二次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于2018年4月19日16:00前发送至医院的邮箱,同时上传各种证件的电子版照片。报名期间,医院指定专门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结果通过电子邮件反馈给应聘人员。现场资格审查当天接受现场报名。


  报名结束后,A类招聘岗位计划不受报名人数比例限制。B类岗位最终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2倍的招聘岗位,按1:2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紧缺专业或特殊人才经烟台市招聘主管机关批准,可适当放宽比例。招聘计划取消的岗位,原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招聘岗位;取消或核减的招聘计划按照40%、40%、20%的比例调剂到西医医师Y、中医中西医结合医师M和行政管理岗位。


  四、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初审通过人员务必本人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于4月22日到沈阳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具体地点另行通知)。同时携带填写完整的《2018年莱州市公立医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两张同底版2寸照片及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相关证明材料包括:毕业证(应届全日制统招毕业生提交院校教务处出具的学历、专业证明信﹤格式见附件﹥或就业推荐书)、学位证书(应届全日制统招毕业生于2018年8月底前提供)、身份证。其中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交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和学位认证材料。已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书的应聘人员,还须提交用人单位和人事主管部门出具同意应聘证明信(格式见附件3)。2017年考取执业医师的,需提供相关报名信息及成绩单。招聘岗位有其他要求的,还须提交其他相应材料。单位同意应聘证明信因故不能在面试前提供的,也可在面试结束后第二个工作日17:00前提供。


  未按规定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放弃应聘资格。现场资格审查提交虚假材料的、经审查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其应聘资格。如出现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现场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按照鲁价费函〔2016〕2号文件的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须于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原件及复印件。没有《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的城市低保人员、农村特困大学生,可分别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及复印件、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及复印件。


  五、考试


  A类岗位招聘时间贯穿整个招聘过程,面试采取面谈交流的形式进行。B类岗位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面试根据岗位特点和专业要求,采用面谈交流、专业测试、答辩等方式进行。具体事宜另行通知。其中,B类岗位面试考试地点在沈阳,考试时间初定为2018年4月23日。


  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公布。为保证人员素质,面试成绩不足60分的不予聘用。根据面试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1.5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如招聘单位同一岗位中出现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则组织专家重新命题对总成绩相同的人员进行面试,并以重新面试后的总成绩排序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顺序。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在莱州市人民医院网站上公布。


  六、考察和体检


  进入考察范围人员确定后,按计划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对应聘人员进行考察体检。


  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被考察对象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根据山东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规定,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人事部门及考察组要严格审核把关被考察对象档案,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如经考察不合格或发现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违反本招聘简章规定的行为,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国家对招聘岗位考察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体检由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办法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负担,享受减免考试费用的人员由招聘单位负担。所有体检项目检查完毕后,主检医师认为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做出判断的,报考人员要服从主检医师的安排,做进一步检查。报考人员或用人单位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当日复检项目的除外),均可在收到体检结论7日内,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由招聘单位组织复检,复检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项目由招聘单位会同复检医疗机构确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有关体检费用由申请复检一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报考人员没有征得体检组织单位同意,不在规定的时间参加体检或复检,视为弃权。报考人员不服从主检医师体检安排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聘用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在中国莱州官网(www.laizhou.gov.cn)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考察、体检不合格的,或公示期有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聘用手续办结前因拟聘用人员被取消聘用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招聘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聘用人员是应届全日制统招毕业生的,签订就业协议书,并于正式毕业后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聘用手续;如果不能如期毕业,或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或经审查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应聘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的,视为弃权。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签订聘用合同,约定最低服务年限。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根据山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立医院人员控制总量备案有关事项的通知》(鲁编办〔2016〕28号)等规定,新进入公立医院的人员,属于控制总量内人员。


  八、其他


  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仔细阅读招聘简章及各附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次公开招聘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文件和本招聘简章规定执行,如发现违纪违规行为,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处理。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单位无关。


  本简章由莱州市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莱州市人民医院


  考务信息查询网站:莱州市人民医院官网http://www.laizhouhospital.com/


  报名邮箱: lzrmyyrsk@126.com


  联系人:吕老师  贾老师


  联系电话:0535-2628385  0535-2276385


  13583537712


  监督电话:0535-2260230(莱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附件1.2018年莱州市人民医院第二次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需求表


  附件2.2018年莱州市人民医院第二次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


  附件3.所在单位同意应聘证明信


  附件4.应届全日制统招毕业生应聘证明信


  莱州市人民医院


  2018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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