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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公务员考试
2017烟台市直卫生计生事业单位招聘139人公告
http://www.sdgwy.org       2017-09-18      来源:烟台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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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2017年烟台市市直卫生计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急需高层次短缺人才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发展急需和岗位空缺情况,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等规定,2017年烟台市市直卫生计生事业单位现面向社会(包括2018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急需高层次短缺人才139名(招聘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三)除岗位另有要求,应聘人员须为1976年9月15日(含)以后出生。


  (四)身体健康、符合招聘岗位聘用体检标准。


  (五)海外留学人员获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学历认证后,可报考招聘同等学历层次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岗位。


  (六)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学历证书所载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除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应于2018年7月底前取得外,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资格、资质及证书(含海外留学人员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应聘人员均须于2017年9月15日(含)之前取得。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经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须用人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


  根据有关规定,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关系的单位或岗位。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2018年应届毕业生除外),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参加招考。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2018年应届毕业生除外)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报考条件参加招考。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17年10月31日16时。


  (二)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或电子邮件形式报名。应聘人员须如实、完整、准确填写《2017年烟台市市直卫生计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急需高层次短缺人才报名登记表》电子版(见附件2),在规定的报名期限内将电子版发送至报名指定电子邮箱(邮箱地址见附件1中“电子邮箱”列)或将纸质版送至招聘单位;邮件发送后两个工作日内,应聘人员应主动联系招聘单位确认报名邮件是否收到。报名表照片须为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并保证清晰可辨。逾期报名,不予受理。


  (三)网上初审


  招聘单位在11月3日下午16时前,对所有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初审,并通过电子邮件、短信、电话等方式向应聘人员反馈初审结果。应聘人员对初审结果有异议的,须在11月7日下午16时前向烟台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以下简称“烟台市卫生计生委”)反映,不在规定期限内反映,视为对初审结果无异议。


  三、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现场资格审查需要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填写完整的《2017年烟台市市直卫生计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急需高层次短缺人才报名登记表》、亲笔签名的《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及2寸近期同底版正面免冠照片2张。


  相关证明材料指:


  1.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交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已经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还须用人单位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


  2.2017年及以前毕业、但尚未派遣的毕业生须提交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毕业生就业主管机关签发的就业报到证(研究生毕业生可提供就业推荐表及就业协议书代替就业报到证)。


  3.其他报考人员须提交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海外留学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身份证、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信(实行人事代理的,除用人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信外,还须人事代理机构出具人事代理证明信;实行个人人事代理的,由人事代理机构出具个人人事代理证明信。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采用《简章》附件3样式)等。


  4.招聘岗位有其他要求的,还须按要求提交其他相关材料,如:医师资格证书,专业研究方向证明,研究生毕业生的本科学历证书,外语等级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或有关资格证书等。(《岗位需求表》“专业要求”栏中专业后面有括号的,括号内的内容即为专业研究方向要求,应聘具有专业方向要求岗位的人员,在现场资格审查时须提供学习成绩表复印件和高校教务部门或研究生处(院)出具的专业研究方向证明,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标明专业研究方向的,可作为专业研究方向证明。)


  现场资格审查必须本人在指定时间内亲自到场,不允许委托他人替代。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证明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考试资格。


  现场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具体时间地点以招聘单位通知为准。如发生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现象,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四、考试


  招聘考试采用面试的方式。面试采用专业考评方式,主要考察应聘者的职业道德、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面试成绩于当场面试结束后公布。为保证人员素质,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不足60分的不予聘用。面试具体事宜以招聘单位通知为准。


  根据面试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1.5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如招聘单位同一岗位中出现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组织专家重新命题对面试成绩相同的人员进行面试,并以重新面试后的成绩排序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在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烟台市人社局”)网站公布。


  招聘岗位现场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不超过招聘计划的,现场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可直接确定为进入考察范围人员,由招聘单位组织进行考察。招聘岗位面试结束后招聘人员空缺的,可再次组织报名、面试,具体事宜由烟台市卫生计生委另行通知。


  五、考察与体检


  进入考察范围人员确定后,按计划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对报考人员进行考察、体检。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负责组织。招聘单位成立考察小组,每组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具体负责考察工作。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如经考察不合格或发现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违反本招聘简章规定的行为,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考察小组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招聘单位负责组织考察合格的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办法和标准参照人社部发〔2016〕140号、人社部发〔2010〕82号等文件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由招聘单位组织到规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负担(享受减免考试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由招聘单位负担)。所有体检项目检查完毕后,主检医师认为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做出判断的,报考人员要服从主检医师的安排,做进一步检查。报考人员或招聘单位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均可在收到体检结论7日内,向招聘主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由招聘主管机关组织复检,复检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项目由招聘主管机关会同复检医疗机构确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有关体检费用由申请复检一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报考人员没有征得体检组织机关同意,不在规定的时间参加体检或复检,视为弃权。报考人员不服从主检医师体检安排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聘用资格。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在烟台市人社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办理聘用手续。考察、体检不合格的,或公示期有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聘用手续办结前因拟聘用人员被取消聘用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招聘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聘用


  办理聘用手续,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报烟台市人社局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拟聘用人员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有关调动、派遣手续,招聘单位按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应聘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的,视为弃权。


  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根据山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立医院人员控制总量备案有关事项的通知》(鲁编办〔2016〕28号)等规定,新进入公立医院的人员,属于控制总量内人员。


  七、其他


  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仔细阅读本招聘简章及各附件,及时了解烟台市人社局、烟台市卫生计生委及招聘单位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文件和本招聘简章规定执行,如发现违纪违规行为,招聘主管机关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0号)有关规定处理。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不服从招聘单位正常工作安排、无理取闹、扰乱正常招聘工作秩序的,招聘主管机关可给予取消本次聘用(考试)资格的处理。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无关。


  本简章由烟台市卫生计生委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烟台市卫生计生委0535-6247779,招聘单位电话详见附件1


  监督电话:烟台市人社局0535-6896151


  公告、公示网站:烟台市人社局网站(http://ytrsj.gov.cn/),烟台市卫生计生委网站(http://wjw.yantai.gov.cn/),招聘单位网站详见附件1


  点击下载>>>1-4.rar


  1:《2017年烟台市市直卫生计生事业单位急需紧缺岗位需求表》


  2:《2017年烟台市市直卫生计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急需高层次短缺人才报名登记表》


  3:《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式样)


  4:《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烟台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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