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莱市公开招聘审判辅助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我市社会经济发展需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拟由蓬莱市永安人力资源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工作人员(招聘岗位要求详见附表),派遣至蓬莱市人民法院承担审判辅助梳打作任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
(三)遵纪守法,道德品德端正,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四)身体健康,体型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热爱法院工作,服从工作安排,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六)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职位所需的其它所有资格条件。
二、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7年6月16日至6月23日
报名地点:蓬莱市人民法院政治处(蓬莱市市府路3号)。
报名时需本人携带身份证、学历证书、相关从业经验证明、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以及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5张,社会在职人员还需携带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填写《报考人员信息表》,依次进行资格初审和身体初检。
(二)笔试
报名与资格审查结束后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科目为《法律基础》一科,采限统一闭卷考试的形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掌握及综合运用的能力。
(三)专业技能、体能测试
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排名,分岗位按照招录计划1:3比例确定专业技能测试范围人选和专业体能测试范围人选。速录员岗位实行专业技能测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协警岗位实行专业体能测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体能方面技能。
(四)面试
根据笔试和专业技能测试两科成绩的高低排名,按照招录计划1:2比例确定面试范围人选。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工作技能。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用。
考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30%、专业技能测试占3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为了保证人员素质,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总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的,取消录用资格。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招录计划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员名单。如总成绩相同且影响体检的,则按面试成绩依次由高到低确定。
(五)体检
组织体检范围人员到规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集合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命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录用资格。
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因自动放弃或限消录用资格等情况出现人员空缺的,按考试总成绩高低依次等额递补。
(六)录用
体检合格的人员,与蓬莱市永安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派遣到蓬莱市人民法院工作,不服从分配和管理的解除合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间不符合岗位要求的解除合同。速录员、协警月工资1980元(含个人保险)。
三、有关要求
报考人员在考录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不符合条件者,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报名咨询电话:0535-5610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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蓬莱市永安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2017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