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空缺博士高级岗位再次组织招聘的通知
2017年烟台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博士高级岗位(面向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等人员招聘的岗位),截至目前,招聘面试工作均已结束,共有烟台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药品检验员A等40个岗位招聘人员出现空缺。根据《2017年烟台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简章》)“博士高级岗位面试结束后招聘人员空缺的,可另行组织报名、考试”的规定,经研究决定,对招聘人员空缺的博士高级岗位进行再次招聘,其中若干岗位放宽报名条件。有关事项现通知如下:
一、报名范围和条件
应聘人员须符合《简章》规定的招聘范围、条件和《2017年烟台市市直事业单位再次招聘博士高级岗位需求表》(见附件1)要求的所有资格条件。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17年6月30日16时。
(二)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以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须如实、完整、准确填写《2017年烟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电子版(见附件2),在规定的报名期限内发送至报名指定电子邮箱(邮箱地址见附件1中“报名电子邮箱”列);邮件发送后两个工作日内,应聘人员应主动联系招聘单位或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确认报名邮件是否收到。报名表照片须为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并保证清晰可辨。逾期报名,不予受理。
(三)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或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7月4日上午11时前,对所有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初审,并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应聘人员反馈初审结果。应聘人员对初审结果持有异议的,可以在7月5日17:00前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反映,不在规定期限内反映,视为对初审结果无异议。
三、现场资格审查和考试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于7月31日前组织完成现场资格审查、考试等工作,具体事项以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通知为准。
四、其他事项
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应聘人员须确保提交的报考信息及相关资料真实有效,如有虚假,经查实取消招聘资格。
其他未尽事宜,均按《简章》办理。
附件:
1.《2017年烟台市市直事业单位再次招聘博士高级岗位需求表》(点击下载)
2.《2017年烟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点击下载)
烟台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办公室
2017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