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山区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人才现场资格审查、考试和考察体检安排有关事项的通知
根据《2016年烟台市莱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规定,现将莱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现场资格审查、考试和考察体检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现场资格审查
(一)时间和地点
定于7月25日—2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在莱山区前七夼小学二楼教师办公室(烟台市莱山区枫林路18号,乘51路公交车莱山区政府站点下车往西走50米路南即是;乘1、5、7、18、23、33、50、52、73、562、K1路公交车东海宾馆·前七夼站点下车向东走200米路南即是)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二)程序
第一步: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到相应招聘岗位资格审查处按要求提交有关材料,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第二步:复核、领取考试准考证。考生持经审查人签字的资格审查材料到“复核处”复核,通过复核的考生留下资格审查材料,领取考试准考证。
(三)注意事项
1.现场资格审查必须本人亲自到场,不得委托他人。
2.需要提交的材料,详见《招聘简章》。相关材料主要包括:(1)《报名登记表》1份,需张贴与网上报名时同底版1寸彩色照片;学习和工作简历要填写至报名之日的情况;应届毕业生未签订就业协议、往届毕业生待业或已解除劳动(聘用)合同人员要在工作和学习简历栏作出无工作,如有不实自愿放弃聘用资格的书面承诺;(2)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应提供高校教务部门或研究生处出具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1份以及就业通知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3)亲笔签名的应聘事业单位诚信承诺书;(4)有工作单位或已签订就业协议的还需携带同意报考证明;(5)与报名登记表同底版1寸彩色照片4张。
3.本人未在指定时间当天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指定材料,均视为弃权。
4.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人员,领取考试准考证。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考试资格。
5.考生领取《考试准考证》后,应核对《考试准考证》姓名、报考单位等信息,避免错领情况发生,同时仔细阅读考试须知,了解有关考试信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时均需出示该《考试准考证》,考生务必妥善保管。
二、笔试
(一)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7月27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莱山区前七夼小学
(二)注意事项
1.笔试开考前30分钟,考生凭现场资格审查时领取的《考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并将两证放在桌面右上角。身份证丢失的,可凭临时身份证参加考试,学生证、驾驶证、户口本、护照、公安派出所开具的带照片户籍证明等其他证件均不能作为考试凭证。
2.考生只准携带黑色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任何书籍、资料、小抄、稿纸。严禁将各种电子、通信、计算、存储或其它设备带入座位。已带入考场的要按监考人员的要求切断电源并放在指定位置。
3.笔试开考30分钟后,不得入场;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4.考生要自觉遵守“考场规则”、熟知“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
(三)笔试成绩查询
笔试结束后,考生可于8月1日前登录莱山区人力资源网(http://www.gxqrc.com/index.jsp)查询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范围人员。
三、面试
(一)进入面试范围人员确定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结果确定笔试成绩合格线。在笔试成绩合格线内,进入面试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范围;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聘用计划;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
(二)面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定于8月初在莱山区前七夼小学举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务于面试当日上午7:15报到参加面试,迟到15分钟视为弃权。
(三)面试方式
综合管理A岗位、综合管理B岗位、综合管理D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综合管理C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和专业技能测评相结合方式进行,其面试成绩按照结构化面试40%、专业技能测评60%的比例合成。
(四)注意事项
1.考生凭身份证和《考试准考证》入场,两证缺一不可。考生集合后,实行封闭管理。面试人员家属等无关人员不得进入面试考点。
2.面试人员要遵守面试纪律,按面试程序和要求参加面试,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面试规定和纪律,违者按有关规定给予取消面试资格等相应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面试人员抽签确定面试顺序,依次进行面试。
4.面试人员全程须服从工作人员管理,在候考室候考时必须保持安静,不得互相交谈和大声喧哗,经考务工作人员反复劝阻无效的,取消面试资格。考生集合后,须按照考务工作人员要求,立即将携带的手机等各类通讯工具关闭,并上交组织管理人员集中保管。面试全程,考生不得携带、使用任何通讯工具,违者取消面试资格。
5.考生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向考官或考务工作人员(候考室工作人员除外)透露本人的姓名、考号、工作单位、毕业院校和笔试成绩名次等个人信息,不得穿戴具有明显职业特征的服装或饰品,违者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
6.考生面试结束后立即离场,由考务工作人员引领到休息室等候,待本场面试成绩公布后统一离开。本场考试未结束前,未经批准不得离开规定的场所,否则取消聘用资格。等候期间,不得喧哗,不得随意出入。
7.考生面试成绩于本场面试结束后集中公布。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不足60分的不予聘用。对面试人员形不成竞争的职位,考生面试成绩低于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试题本面试的面试成绩有效人员的平均分,取消聘用资格。
四、考察
进入考察范围人员确定后,由招聘主管机关组织对进入考察范围人员进行考察,在注重了解综合素质、基本能力、发展潜力和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的同时,突出对德的考核,并对考核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如经考察不合格或发现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资格。
五、体检
(一)时间和地点
体检时间和地点以招聘主管机关通知为准。
(二)参加体检人员
考察结束后,招聘单位主管机关按计划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对考察合格的人员进行体检。
(三)体检标准
体检办法和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注意事项
1.考生参加体检时,须携带身份证、考试准考证(两证缺一不可)到指定地点报到,由招聘主管机关工作人员验证后,统一带到规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个人负担(暂携带体检费600元、多退少补),直接交付医院。特困考生由本人凭有关材料在考察时提出免费申请,经招聘单位主管机关同意后,体检费用由招聘主管机关负担。
2.体检前一天注意休息,勿熬夜,勿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要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受检前需禁食8-12小时。
3.体检时请按照医生要求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到体检结果。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必须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体检医师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检查、检验项目,考生须按医生要求进行检查。
4.用人单位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向事业单位招聘主管机关书面提出复检申请,超过七日未提出书面复检申请的视为同意。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项目由招聘主管机关会同复检医疗机构确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申请复检一方负担。
5.参加体检的考生要服从组织,遵守纪律,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办法进行体检,严禁家属等无关人员随同。考生未经招聘主管机关批准不参加体检或体检报到时迟到15分钟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造成空缺,从进入本岗位考察范围人员名单中依次递补。体检过程中未经批准与外界人员联系、不服从工作人员指挥及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的,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考生要如实提供有关信息,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6.参加体检的考生要保持通讯畅通,如有特殊情况,要主动和招聘主管机关联系。因考生个人原因无法取得联系而影响聘用的,责任自负。
六、其他
现场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以及考察、体检方面其他未尽事宜,按《招聘简章》规定执行。
中共烟台市莱山区委组织部
烟台市莱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