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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公务员考试
2014年烟台芝罘区事业单位招聘82人 7月3日起报名
http://www.sdgwy.org       2014-06-27      来源:山东公务员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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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烟台市芝罘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发[2006]23号)和《烟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烟人[2007]58号)等规定,根据工作需要,烟台市芝罘区2014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2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为民务实清廉。

  (四)身体健康、符合招聘岗位聘用体检标准。

  (五)2014年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其他人员报考年龄以招聘岗位要求为准。

  (六)大专、中专毕业生报考须具有烟台市区常住户口,2014年应届大专、中专毕业生可放宽至烟台市常住户口。

  (七)海外留学人员获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学历认证后,可报考招聘同等学历层次国家统招全日制毕业生的岗位。

  (八)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资格条件。

  面向基层服务毕业生招聘岗位仅限于以下人员报考:烟台市生源参加我省招募或外地生源参加烟台市招募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选派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等基层服务项目的高校毕业生(以下简称“基层服务毕业生”),且符合岗位招聘条件、服务满2年、年度考核合格、3年内(指2012年至2014年聘用或续聘合同到期的)应聘。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该优惠政策。

  应考人员学历证书所载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除2014年国家统招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学历证书及相应学位证书应于2014年7月底前取得外,招聘岗位要求的所有资格资质证书(含海外留学人员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应聘人员均须于本次招聘报名截止日之前取得。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经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须用人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须经县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公开招聘人员的回避问题,参照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回避规定(试行)>的通知》(中组发﹝2011﹞31号)和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关系的单位或岗位。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2010年以来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考中、被认定有违规违纪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参加报考。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报考条件参加招考。

  二、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报考者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给予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芝罘区事业单位的处理。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14年7月3日9:00-7月5日16:00;

  查询时间:2014年7月3日9:00-7月13日8:30;

  缴费时间:2014年7月3日9:00-7月6日12:00;

  报名网址: http://www.zfrs.gov.cn(芝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二)具体要求:

  1、网上报名:报考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点击“网上报名”,进入网上报名系统,如实填写、准确提交个人报考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照片大小114*156像素、占用空间小于20K),上传的照片应保证清晰可辨。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填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名资格初审未通过,报考人员不能再报考此岗位。网上报名必须使用第二代身份证,不在规定时间内报名(以报名系统记录为准),初审不予通过。

  2、网上初审:审核机关在指定报名期间安排专人负责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反馈初审结果(定向岗位报考人员网上报名后,需在指定时间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再进行网上审核)。报考人员可在网上提交(修改)报考信息12小时后,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审核机关应留存通过资格初审人员的报名信息,供资格审查时参考。报名人员如对报名初审结果持有异议,可在7月6日12:00前向指定电话(0535-6225558)反映,不在规定期限内反映,视为对初审结果无异议。报名系统于7月5日16:00自动关闭。

  3、网上缴费:通过网上初审的人员,务必于7月6日12:00前,登录芝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网上缴费(工商银行网上银行支付)。逾期未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其资格。按照鲁价费函[2008]13号文件的规定,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40元。缴费成功后,于7月13日8:30前,下载打印《烟台市芝罘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诚信承诺书》。

  4、减免考务费人员审核: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可在报名审核通过后,由本人或委托他人于7月4日9:00-11:30,携带身份证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原件及复印件,到烟台市芝罘区人才市场(芝罘区华茂街30号北三楼)办理确认和减免手续。没有《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的,城市低保人员可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特困大学生可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

  5、定向岗位考生报考条件审核:定向岗位报考考生,请携带身份证及有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于7月4日9:00-11:30到烟台市芝罘区人才市场(芝罘区华茂街30号北三楼)办理审核手续,有关证明材料包括:基层服务项目人员除出具当年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与主管部门签订的聘用(续聘)合同外,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的人员须出具县以上组织、人社(人事)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人员须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组织、人社(人事)部门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人员须出具共青团山东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已录用到机关、事业单位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还须提交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未享受基层服务项目优惠政策的证明材料。未在规定时间办理审核手续以及有关证明材料不全的或弄虚作假的,取消报考资格。

  6、不参加统一笔试人员审核:招聘岗位规定不参加统一笔试的人员需在规定时间(为参加笔试人员面试资格审查时间,具体请及时关注芝罘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到烟台市芝罘区人才市场(芝罘区华茂街30号北三楼)办理审核手续,有关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及复印件、报名网站直接打印的《报名登记表》、亲笔签名的《诚信承诺书》、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带证书或所在院校教务处(研究生处)出具的所学专业、学历、学位证明及在校期间学习成绩表】、已经签订就业协议书的应届毕业生须用人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符合招聘条件且为在职人员的,须用人单位和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从未就业的往届毕业生持报到证;曾就业但已办理解约手续的考生,一个月内的持解约证明,一个月以上的持解约证明及失业证(或个人人事代理合同)。

  报名结束后,最终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3倍的岗位,根据情况相应核减招考计划。其中,定向招聘岗位将核减的招聘计划调整到同专业非定向岗位。个别紧缺专业或特殊人才经芝罘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办公室批准,可适当放宽报名条件或报考比例。招聘计划取消的定向招聘岗位,原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人员调剂到符合条件的非定向岗位,不服从调剂的,取消考试资格,办理退费手续。

  7、笔试准考证打印。2014年7月11日12:00-7月13日8:30,登陆芝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zfrs.gov.cn)“网上报名”入口选择打印笔试准考证。

  三、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条件的,不论在哪个环节,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须按照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所需资料请在笔试成绩公布后登陆芝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证明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考试资格。如发生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现象,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因故不能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的,也可在面试后2日内提供。

  四、考试

  招聘考试实行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

  (一)笔试

  笔试时间:2014年7月13日8:30-11:30

  1、笔试科目

  综合类岗位笔试科目为一科,主要考察考生逻辑思维能力、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问题能力、文字写作能力等;卫生类岗位笔试科目为一科,主要考察考生卫生综合知识掌握、分析解决问题能力等。卫生类岗位笔试分四类:预防医学、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临床医学、妇产科学、外科学、口腔医学、医学影像学、医学检验、麻醉医学等统一使用西医临床试卷;药学、临床药学等统一使用药学(西医)试卷;中药学、中医学等统一使用中医、中药试卷;助产、护理学(西医)等统一使用护理试卷。

  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不参加统一笔试的岗位报考超过30人的,仍须参加统一进行的笔试。

  2、进入面试人员的确定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结果确定笔试合格线。在笔试成绩合格线内,由高分到低分按以下比例确定面试人数:综合类岗位按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卫生类岗位按照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聘用计划;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

  笔试成绩在芝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查询,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名单在芝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进入面试人员按照鲁价费函﹝2008﹞13号文件的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享受减免笔试考务费的人员,经本人申请,可免缴面试考务费。

  (二)面试

  根据行业和岗位特点,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能力。面试实行百分制,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本场面试结束后公布。为保证人员素质,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不足60分的不予聘用。面试的其他具体事宜,另行通知(请关注芝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4:6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不参加统一笔试的以面试成绩为总成绩。

  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2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名单。如招聘单位同一岗位中出现应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以笔试成绩排序,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则组织专家重新命题对总成绩相同的人员进行面试,并以重新面试后的总成绩排序确定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选。

  五、体检与考核

  对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按招聘计划依次等额体检。体检办法和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由招聘主管部门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负担(享受减免考务费人员体检费用由招聘单位负担)。所有体检项目检查完毕后,主检医师认为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做出判断的,报考人员要服从主检医师的安排,做进一步检查。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提出异议的,均可在收到体检结论7日内,向招聘主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由招聘主管机关组织到不低于原体检医院级别的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复检项目由招聘主管机关会同复检医疗机构确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有关体检费用由申请复检的一方承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报考人员没有征得体检组织机关同意,不在规定的时间参加体检或复检,视为弃权。报考人员不服从主检医师体检安排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聘用资格。

  考核工作由招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招聘主管部门成立考核工作小组,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各方面情况,并对考核对象进行资格复审。如经考核不合格或发现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违反《招聘简章》规定的行为,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国家对招聘岗位考核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经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在芝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用人单位提出聘用意见,按管理权限办理聘用手续。体检、考核、公示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被取消聘用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招聘岗位体检考核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办理聘用手续后则不再对本岗位其他进入体检考核范围的人员进行递补。

  六、聘用

  符合聘用条件的,由芝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拟聘用人员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有关调动、派遣手续。芝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后,应聘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报到的,视为弃权。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进入人才市场自主择业。岗位分配由招聘主管部门负责,采取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的办法进行。

  七、其他

  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文件和本招聘简章规定执行,如发现违纪违规行为,招聘主管机关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有关规定处理。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不服从招聘部门正常工作安排、无理取闹、扰乱正常招聘工作秩序的,招聘主管机关取消其本次聘用(考试)资格,并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5年内不得报考烟台市芝罘区事业单位的处理。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芝罘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无关。

  本简章由芝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5-6225558。

  监督电话:0535-6012333

  报名、笔试成绩查询网站:芝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zfrs.gov.cn)

  公告、公示网站:芝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zfrs.gov.cn)或芝罘区政府网(www.zhifu.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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