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高新区初村镇2022年度城乡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第一批)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千方百计稳定和扩大就业、扩大就业容量、扩大公益性岗位安置的部署要求,根据《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方案》(威高党政办发〔2022〕7号)和《山东省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结合初村镇实际需求,经镇党委研究同意并报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就业和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现面向全镇公开发布第一批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需求,公告如下:
一、岗位开发数量
初村镇第一批城乡公益性岗位共开发113个,其中乡村公益性岗位105个,城镇公益性岗位8个。
二、岗位名称、职责
(一)城镇公益性岗位
1、岗位名称:就业服务专管员
(1)岗位数量:3个。
(2)岗位要求:初村镇户籍或长期在本辖区居住的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城镇大龄失业人员 (女性45周岁以上、男性55周岁以上至法定退休年龄 )等群体。具有一定的办公能力,有较强的组织沟通和协调能力,工作认真负责,身体健康,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3)岗位职责:负责定期开展就业创业政策宣传活动;负责做好职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的需求摸底和组织开展工作;负责辖区内各类就业困难人员的管理以及公益性岗位的开发管理等工作;负责定期发布发布企业用工需求信息,对辖区劳动力资源供给情况开展调查,掌握求职者姓名、性别、年龄、联系电话、就业需求等基础性信息,提供职业指导、职业介绍等人力资源服务;负责一次性创业补贴,社保补贴等就业创业补贴实地走访工作;完成上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2、岗位名称:新时代文明实践所专管员
(1)岗位数量:2个
(2)岗位要求:初村镇辖区户籍或长期在本辖区居住的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城镇大龄失业人员 (女性45周岁以上、男性55周岁以上至法定退休年龄 )等群体。有较强的组织沟通和协调能力,工作认真负责,身体健康,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3)岗位职责:负责及时搜集上报群众需求,精准对接,制定上报文明实践活动计划,承接、组织、实施活动项目,配合组织开展好文明实践特色活动;负责组织所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活动,广泛发动群众参与志愿服务,协助做好志愿者登记注册、志愿服务录入、表彰嘉许、权益保障等相关工作;负责做好文明实践所档案资料整理工作,建立文明实践活动记录台账,做好影像资料的收集和保存,定期整理归档;负责实践所各功能室日常管理;根据所在新时代文明实践所实际情况和日常管理需求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做好精神文明建设其它工作。
3、岗位名称:动物防疫协管员
(1)岗位数量:2个
(2)岗位要求:初村镇辖区户籍或长期在本辖区居住的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城镇大龄失业人员 (女性45周岁以上、男性55周岁以上至法定退休年龄 )等群体。有较强的组织沟通和协调能力,工作认真负责,身体健康。
(3)岗位职责:搞好春秋两季重大动物疫病集中免疫,建立免疫档案,做好疫苗的管理使用,做到应免畜禽免疫率达到100%,免疫抗体合格率达到80%以上,补免率达100%。搞好消毒灭源工作,做好消毒工作记录,组织规模饲养场强化消毒措施,落实消毒制度,组织对所辖畜禽饲养场和周边环境及村庄周边环境的消毒,保证消毒质量。了解和掌握所辖村的畜禽饲养、出栏、补栏情况,建立和完善所辖村畜禽饲养档案、及时发现和报告疫病情况,为兽医站当好参谋。做好畜牧兽医法规宣传、配合监测采样、疫情调查和扑灭,指导养殖场户做好病死畜禽、毛皮动物胴体无害化处理及畜禽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参与基层畜牧兽医站技术推广和服务。
4、岗位名称:水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员
(1)岗位数量:1个
(2)岗位要求:初村镇辖区户籍或长期在本辖区居住的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城镇大龄失业人员 (女性45周岁以上、男性55周岁以上至法定退休年龄 )等群体。有较强的组织沟通和协调能力,工作认真负责,身体健康。
(3)岗位职责:协助开展隐患排查、检测抽样、用药指导、信息报送等工作,聚焦禁限用药物违法违规使用、常规农药兽药残留超标和非法添加等问题,从源头上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
(二)乡村公益性岗位
1、岗位名称:就业服务协管员
(1)岗位数量:37个
(2)岗位要求:初村镇辖区户籍或长期在本辖区居住的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农村低收入人口、农村残疾人、农村大龄人员(45-65周岁)等群体,根据实际情况,可将农村大龄人员年龄放宽至70周岁。具有一定的办公能力,有较强的组织沟通和协调能力,工作认真负责,身体健康。
(3)岗位职责:负责了解和掌握村民的培训需求,收集和发布培训信息,组织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等;负责落实各项就业扶持政策,协助开发村就业岗位,推荐就业困难人员到公益性岗位就业;负责定期发布企业用工需求信息,做好各类人员就业情况统计,做好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等服务工作;承担上级部门安排的其他就业工作;服从村委安排的其他工作。
2、岗位名称:新时代文明实践站专管员
(1)岗位数量:29个
(2)岗位要求:初村镇辖区户籍或长期在本辖区居住的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农村低收入人口、农村残疾人、农村大龄人员(45-65周岁)等群体,根据实际情况,可将农村大龄人员年龄放宽至70周岁。具有一定的办公能力,有较强的组织沟通和协调能力,工作认真负责,身体健康。
(3)岗位职责:在镇新时代文明实践所指导和村委领导下开展工作,主要做好新时代文明实践、精神文明建设、实践站设施的维护养护、志愿服务等方面工作,并协助村做好创城和文化宣传等辅助工作;服从村委安排的其他工作。
3、岗位名称:河道巡查员
(1)岗位数量:3个
(2)岗位要求:初村镇辖区户籍或长期在本辖区居住的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农村低收入人口、农村残疾人、农村大龄人员(45-65周岁)等群体,根据实际情况,可将农村大龄人员年龄放宽至70周岁。具有有较强的组织沟通和协调能力,工作认真负责,身体健康。
(3)岗位职责:每天对责任河道进行巡查,清除各类垃圾,并对涉河违法违规行为及时上报区河长办,做到:①河道水面无干枯杂草、树枝及各类漂浮物;②河道管理范围内无各类垃圾、淤积杂物等;③河道管理范围树木、灌木上无悬挂各类悬浮杂物及白色垃圾;④无非法入河(海)排污口(管、渠、沟);⑥日常巡查到位,发现河道管理范围内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及水利工程损坏的及时上报;⑦河长公示牌干净整洁无污垢,发现破损及时上报;⑧服从区河管长办临时安排的其他工作。
4、岗位名称:水务环卫专管员
(1)岗位数量:36个
(2)岗位要求:初村镇辖区户籍或长期在本辖区居住的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农村低收入人口、农村残疾人、农村大龄人员(45-65周岁)等群体,根据实际情况,可将农村大龄人员年龄放宽至70周岁。具有有较强的组织沟通和协调能力,工作认真负责,身体健康。
(3)岗位职责:负责本村饮水工程的日常管护、水费收缴。负责节水宣传,对违反法律法规行为及时上报。协助村委做好山洪灾害预警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水利水务方面的其他工作。做好本村环境维护和监督工作,做到负责区域内无暴露垃圾、无废弃物堆积,村内沟塘四周无垃圾、无漂浮物;及时劝阻村民乱倒垃圾、乱排污水,配合执法部门做好各级检查通报范围内的脏乱差卫生死角整治。
三、上岗程序
本次岗位开发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公告、组织报名、民主评议、审核公示、培训上岗等程序组织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4月23日 ——2022年4月26日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电话及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3、报名及咨询电话:
岗位 |
电话 |
新时代文明实践所专管员 |
0631-5711326,6087600 |
新时代文明实践站专管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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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防疫协管员 |
0631-5704254 |
河道巡查员 |
0631-5767992 |
水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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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务环卫专管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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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服务协管员 |
0631-5707996 |
就业服务专管员 |
(二)聘用
城镇公益性岗位由镇政府联合岗位开发单位根据报名申请情况,结合城镇公益性岗位职责要求,民主评议确定拟安置上岗人员。
乡村公益性岗位由村(居)党组织根据个人申请和岗位数量,组织召开党员和村民代表会议,综合考虑家庭情况、收入状况、劳动能力、年龄等因素,按照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检测帮扶对象)优先和人岗相适的原则,综合确定推荐人选。
推荐人员确定后,由镇、村(居)在岗位所在地的村(居)公开栏和镇公开栏、政府网站等统一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公示无异议的,由镇政府报区科创局审批。经区科创局审批后,由第三人人力资源机构完成劳务协议签订(城乡公益性岗位劳务协议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支付经济补偿等规定),进行培训上岗。
(三)其他
已经享受过用人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4050补贴)等扶持政策且享受期限已满三年的,不在本次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范围内。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不在本次安置范围。
四、岗位待遇
本次开发的城乡公益性岗位统一实行政府补贴。
乡村公益性岗位具体补贴标准按照不低于当地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依据岗位类型、劳动时间、劳动强度等因素合理确定。同一人员岗位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到期后可视情适当延长。镇政府或第三方机构统一为在岗人员购买每年不超过60元的意外伤害商业保险,已购买的不再重复购买。
城镇公益性岗位具体补贴标准按照不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依据岗位类型、劳动时间、劳动强度等因素合理确定,按规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同一人员岗位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以初次核定其享受补贴时年龄为准)。
五、其他
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初村镇具体负责解释,所有招聘后上岗人员需统一服从政府调配。
附件:初村镇2022年度城乡公益性岗位设置一览表(第一批).xlsx
初村镇
2022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