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登区界石镇2022年度乡村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第一批)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千方百计稳定和扩大就业、扩大就业容量、扩大公益性岗位安置的部署要求,根据《山东省乡村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方案》、《山东省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和《威海市文登区乡村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实施方案》,今年乡村公益岗按照先解决消化存量,后招募新岗位的原则,结合界石镇实际需求,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面向全镇公开发布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需求,公告如下:
一、岗位开发数量
本次乡村公益性岗位170个。
二、岗位名称、职责
1、岗位名称:森林防火员
(1)岗位数量:开发岗位83个,人员需求83人。
(2)岗位要求:分为镇、村两级,主要以防火区域为参考设岗,从常住居民中产生。主要面向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农村低收入人口、农村残疾人、农村大龄人员(45-70周岁,指1952年5月1日—1977年4月30日之间出生)等群体。不包含单位参保、领取职工养老待遇、有营业执照或为企业股东、享受社保补贴满三年的人员。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有较强的亲和力和感染力,工作认真负责,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强度,原有岗位人员符合条件的优先录用。
(3)岗位职责:环境保护、防火禁烧、政策宣传等工作;镇、村两级安排的其他工作。
2、岗位名称:卫生保洁员
(1)岗位数量:开发岗位57个,人员需求57人。
(2)岗位要求:分为镇、村两级,主要以村居住面积为参考设岗,从常住居民中产生。主要面向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农村低收入人口、农村残疾人、农村大龄人员(45-70周岁,指1952年5月1日—1977年4月30日之间出生)等群体。不包含单位参保、领取职工养老待遇、有营业执照或为企业股东、享受社保补贴满三年的人员。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有较强的亲和力和感染力,工作认真负责,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强度,原有岗位人员符合条件的优先录用。
(3)岗位职责:服从主管部门的管理和安排,主要从事划定区域的卫生保洁、护林绿化、环境保护等工作;镇、村两级安排的其他工作。
3、岗位名称:公共设施管护员
(1)岗位数量:开发岗位30个,人员需求30人。
(2)岗位要求:从常住居民中产生。主要面向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农村低收入人口、农村残疾人、农村大龄人员(45-70周岁,指1952年5月1日—1977年4月30日之间出生)等群体。不包含单位参保、领取职工养老待遇、有营业执照或为企业股东、享受社保补贴满三年的人员。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有较强的亲和力和感染力,工作认真负责,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强度,原有岗位人员符合条件的优先录用。
(3)岗位职责:从事镇、村道路管护、自来水管护、环境卫生督导、社会稳定、社会治安巡逻等方面的工作;镇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
三、上岗程序
本次岗位开发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公告、组织报名、择优录取、培训上岗等程序组织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4月22日—2022年4月24日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村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名人员填写并提交《威海市文登区城乡公益性岗位申请登记表》,提供身份证、户口本、社保卡、外地户口需提供居住证,近期同底版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村、镇同步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全过程。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报名资格,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3、报名地点:报名地点及咨询电话见附件。
(二)民主评议。由村组织部分党员代表、村民代表综合考虑人员类型、收入水平、申请意愿、个人能力等因素,对推荐人员进行民主评议,在符合用人条件的前提下,对报名人员进行筛选排序,确定相关人员。
(三)审核公示。在聘用镇村对确定人员名单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公示无异议,上报镇审核。
(四)区级备案。镇将审核通过的各村拟聘用人员相关情况汇总后上报区人社局备案审批。
(五)协议签订。签订劳务协议,约定双方权利、义务,具体包含岗位名称、岗位职责、工作地点、工作内容、工作时长、补贴标准等内容。劳务协议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六)岗前培训。对聘用人员开展岗前培训。
(七)安排上岗。培训结束后,村组织各岗位人员到岗到位,根据岗位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四、岗位待遇
乡村公益性岗位待遇标准详见岗位表,统一为在岗人员购买每年不超过60元的意外伤害商业保险(已购买的不再重复购买);同一人员岗位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三年。
五、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保证材料真实,如发现材料虚假失实,将予以清退。
(二)为保证应聘人员身体健康,根据新冠肺炎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进入报名地点应当主动出示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
附件:界石镇2022年度乡村公益性岗位设置一览表及报名地点.xlsx
文登区界石镇人民政府
2022年4月22日